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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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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的是,自从亲眼目睹沙娜死在自己跟前之后,现在的鸭子已经不再是当初的鸭子了。

当我和从地上爬起的何勇一起转过头扑向那个叫做牯牛的人时,他并没有跟我们一起打,他安安静静地转过身走向了旁边,然后,悠悠闲闲地选了又选,最后在一张桌上拿起了一只还没有启开的啤酒瓶。

两帮人扭打成一团,雷震子虽然始终不敢还手,他却全然不顾我们的猛烈攻击,始终停留在人潮最中心不离不弃地守护在大鼻子的周围,哀求着,拉扯着,试图劝架。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看到鸭子出现在了我眼前左侧的位置。高高地扬起了右手,装着一满瓶啤酒的酒瓶被头顶的霓虹射灯照耀着,在我的眼里印下了一道黝黯却璀璨的半透明光芒,画出一道完美的弧线敲碎在了雷震子的头顶。

沉闷暗哑却震撼的爆炸声响起,一块飞溅的小碎片飞过了我的额头,我感到了一丝火辣的疼痛。

没有一个人再动,每个人都保持着自己做出的最后一个姿势,像是被点了穴道呆在了原地。只有雷震子在一片诡异的寂静与呆滞中,身形前后摇晃着,摇晃着,却不曾倒下。

鸭子伸出手,抓住了他的头顶的那朵芙蓉花,我甚至都看到夹杂在雷震子头发里面的玻璃碎片划破了鸭子手上的皮肤,鲜血从手背流出。他自己却好像茫然不知,眼中放射着那种毫无感情的可怕眼神,右手肘部猛地后拉,送出,半截尖锐的酒瓶插入了雷震子的腹中……

“啊~~~~~”

无数个惊恐的尖叫响了起来。

我一脚踢开了前方拉着我衣裳的牯牛,猛地扯起鸭子、何勇转头跑向舞厅大门。

身后传来了牯牛慌张惊恐的哭腔:

“雷震子~~~~~~~~~”

当天晚上,我们都没有回家,何勇带着鸭子跑到了乡下,我则睡在了我姑姑家。不过,我们派了人去医院打听消息,雷震子没有死,除非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不然半截酒瓶本来就很难扎死人。

但是,第二天大清早,我就见到了牯牛。

每天,我都是很早就去上班,那天也是一样,去的时候,老一哥已经将收购站的大门打了开来。我刚准备进去,却听到了旁边一个喊声:

“义色!”

一扭头,发现街角边,居然站着昨天那个大鼻子,他的双手插在口袋里面,一双眼睛冒着寒光死死地看着我,我感到自己的头发根部立了起来。

我做好了打架的准备。

没想到,大鼻子却说:

“我兄弟还在医院里面,肚子上划了很大两条口子,肠子都看得见!”

“那你想怎么搞沙?”

“我没得钱,他也没得钱!”

我思考着他这句话里面的含义,没有说话。大鼻子等了几秒,又开口了:

“雷震子不是个坏人,他昨天只是喝了酒,而且一直都在给你们认输服小,你们怎么就这么下得去手!打架的是老子!他哪里得罪了你们,要让他受这么大的罪!他昨天疼得叫了一晚上,如果今天,我搞不到钱救他,他死了,我也要你们偿命!我晓得,不是你搞的,不过你在场,我找不到他们,我就找你!你死了,老子最多吃花生,给你偿命!”

“好多钱?”

“不晓得!”

这下该我愣住了。大鼻子当时的样子,确实让我相信他是有杀我的心,但当时的我并不是因为害怕这个,而是因为他说得对。

雷震子不管怎么轻狂,至少他不应该遭昨天那样的罪。昨晚的事情,是我们做的不地道。我的经历造就已经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平白无故遭到飞来横祸的痛苦,所以,我想帮帮他。

但是,大鼻子居然给我说不晓得要好多钱,难道他胆子大到还想敲诈我?

没办法之下,我只得试探着说:

“捅了两条口子,也没得好大的事情。我而今身上只有两百多块钱,先给你,你先去医院,我等下再拿点钱,就当是我们这边出的医药费,中午的时候,我给你们送过来。不过,我也先给你说好,你而今和我在这里讲狠,没得关系。只是你如果想要你们兄弟今后还可以在九镇平平安安过,你最好莫要在我的兄弟们面前讲狠。敢杀人的不是只有你一个!”

大鼻子没有丝毫客气,更没有讨价还价,他飞快地伸出手,接过了钱。

然后,再次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当他抬起头来,我居然看到他的眼眶红了,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他到底是在哭什么,这两兄弟确实与众不同。

我听到他说:

“色哥,多谢你哒!那中午,还麻烦你跑一路,多谢哒。”

“嗯,没得事。”

我又一次听到了那个恶心的称呼。

大鼻子转头走了两步,突然又回过头来,无头无脑地说了一句:

“色哥,我叫牯牛!多谢哒!”

我和雷震子、牯牛两个人变成了朋友。这应该就是所谓的“不打不相识”。

我没有想到外表油滑卑痞的雷震子骨子里面居然是一个极度忠厚简单,某种程度上甚至有些自卑的本分人;也没有想到看上去老实憨厚的牯牛居然是一个绝对一根肠子通到底,无比倔强认死理的家伙,对于是非对错,他有着非常坚定的自我判断。比如,他依然深深地痛恨着鸭子与何勇,无论我如何从中调和,他最多也就是答应不再报仇,可也绝不愿意与二人产生任何的交集。但是另一方面,他却又颇为荒谬地将同为当事人的我当做了朋友,而且,我似乎还无法拒绝。

不过,最初一段时间,我们毕竟还只是朋友,我并没有刻意去想那么多。真真正正让我觉得他们或许可以与我生死相依,可以替我去办将军所托付的那件事情。是因为某一天,我突然发现,他们真的把心交给了我。

我想,之所以他们会这样,也许是在此之前,我先贡献出了自己的心。

比起牯牛而言,我心底下其实多少都是有些讨厌雷震子的。

他太卑微,卑微的人很难拥有别人应该给予的尊严。无论对谁,他都是低头哈腰地笑,笑得时间长了,也就让他人的潜意识中开始习惯于接受这一份臣服。

而且,他太爱赌。

我曾经劝过他很多次,每次他的脸上都是那种有些羞涩、有些惭愧却又有些不以为然的笑容,对我说:

“三哥(我要他和牯牛叫我义色,或者姚义杰,但是他们不愿意,经过双方妥协,终于变成了三哥),你又不是不晓得,我这个人就是没得什么出息,也只有这么点爱好了。呵呵,张麻子他们又喜欢鬼邀伴(方言,形容损友叫着做不好的事)邀着我一起玩,这么久的朋友了,不玩又说我不给面子,也得罪人。三哥,你说话了,我雷震子绝对是听到耳朵里要算数的,我今后还是尽量少玩,慢慢戒了。”

说的次数一多,知道只是做无用功之后,我也开始烦了,慢慢也就不再多说。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何况赌博本来就号称只万恶之首。

终归,沉浸其中的雷震子还是惹出了事来。

雷震子打牌对于牌友的选择不分老少,不分穷富,只要能打就行。所以,他的牌友基本上遍布了九镇赌界各种层面。有钱时,就约着人找个隐秘的地方正式开局聚赌;没钱时,在九镇上街的老茶馆里面,和一帮老倌子(方言,老头子)们,一毛五分的,一呆也能呆个半天。

其中,与他最为相投,打牌次数的最多的是刘毛、张麻子那一帮人。

这帮人像我一样,也不是好人。

他们也是跑社会的流子,不过,是流子当中,最被人看不起,名声最臭的那种,用黑道上的话来说,他们是“涌马”

所谓涌马,就是指不登门入户,通常只在街道上、汽车上掏人口袋,取人钱财,偶尔还兼职搞搞小敲诈,小诈骗的扒手。

只是,不被人尊重,不代表他们没有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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