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桶泡面肝一晚上,明天见。”
大仙人罗江曾经打游戏前都这么交代后事。
传奇?早过时了……
魔兽?肝不起了……
LOL?没时间……
“那你现在玩什么?”
“我热爱学习……”
什么时候游戏变得不好玩了,生活也差不多步入正轨了。
是不是?
那时初中的时候,玩个游戏偷着深夜钻起来,爬到里屋儿,趁着一片熟睡之际开始启航了伟大的事业……
伏在地上听听四下的动静……嗯,没毛病。甩着“尾巴”灵活地匍匐到电脑桌前,探手按下了电脑开关——嗡——再四下看看动静……嗯,没毛病……蹑手蹑脚地把屁股放到椅子上。
然后夜生活开始。
……
“一顿毒打。”
“所以说你那个滚轮鼠标早就该扔。”
咔哒咔哒地声音不知惊动了哪只豺狼虎豹,一步,一步轻声逼近。只见其一手操棍一手把门,探出头来散出一脸惊异的目光……
——啊!!是电脑自己孤独寂寞冷了……呃啊!!它自己动的不赖我啊……唔啊!!!
……
一个月零三天的夜生活在一次八百大板的教育下重新回归百爪挠心的生活。
还是那句话说得好——该玩的时候咱好好玩。不该玩的时候,咱偷着玩……
我想尽一切方法玩到游戏,最终到可以日夜能玩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
十五岁的我已经发现自己喜新厌旧,游戏已经更不例外了。
打球比玩游戏有趣儿多了,谈恋爱比打球儿更得劲儿!于是乎那偷偷摸摸地游戏日子已经淡漠地远了远了。
变换的不是游戏,是自己的意趣。
人家王羲之老大爷还说“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于是乎我也“感慨系之矣。”
罗江戴上眼镜以后也不再执迷“Dota的哪个位置更好打”,“传奇怎么刷装备快”,而是洒脱的和本不多的朋友到某某地方逛逛风景“畅叙幽情”,便所谓,“信可乐也”。
体验过才会有一段觉得好与坏的内心品味,拿得起来,把玩过美好与瑕疵,才能放得下。回味一看还是有趣的时候,就可以放手了。
“诶对,最近《人类简史》哥读完了。”
“诶哟,不错哟。”
够了,
够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