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后,程牢终于被叶盛接回家。
据纪嘉宇所说,叶盛是名列福布斯富豪榜第五位的超级富豪,程牢原以为他们的家会是富丽堂皇的,像宫殿一样,然而恰恰相反,整座叶宅由内而外都十分雅致。
院子里种满了奇花异木,甫一走进来,仿佛误入了世外桃源。花木错落有致,一点都不显得繁乱,就连一株杂草都长在它应该长的位置上。
花路尽头,坐落着一幢白色的两层小楼,只从外面看着就觉得温暖。走进去,里面的家具、摆设几乎全是木制的,而且都十分精巧。程牢深吸一口气,仿佛能嗅到木头的香气。
程牢喜欢这个家,非常非常喜欢。
这就是他理想中家的样子。
叶盛一一向他介绍家里人。
负责三时三餐的秋姨,负责打扫卫生的小彩,园丁邵生,司机谦叔,还有一条叫七公的白色秋田犬,程牢一听就知道这名字一定是叶稣取的,而且七公特别亲近他,从他进家门起就摇着尾巴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程牢对每个人的印象都很好,感觉都是很温暖很好相处的人,原本有些惴惴不安的心稍稍落了地。
叶颦关切地问:“稣稣,累不累?头晕不晕?要不要回房间休息一会儿?”
被人叫了半个月的“稣稣”,程牢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新名字,微笑着摇摇头,说:“我不累。”
叶盛说:“不累也回房间休息吧,我让秋姨准备晚饭,好了叫你。”
程牢只得乖乖听话,被叶颦拉着手上了楼。
“这是哥哥的房间,这个是我的房间,虽然我已经嫁人了,但偶尔还会回家来住。”叶颦牵着他走到走廊尽头,推开房门,“这个就是酥酥你的房间了,比哥哥和我的房间都要大喔,喜欢吗?”
程牢点头,“喜欢。”
叶颦察言观色,问:“看着你的房间,有没有想起点什么?”
程牢有些歉疚地说:“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叶颦不动声色地松了口气。
其实,她早已经把叶稣的房间重装了一遍,就是怕他会在熟悉的环境里想起什么,她甚至对整座叶宅都做了许多改动,虽然叶盛说没有必要,但她还是固执地做了。
“姐。”
“嗯?”
“你是不是特别希望我恢复记忆?”
叶颦伸手把比她高大许多的弟弟拥进怀里,温柔地抚摸着他柔软的头发,说:“你出生的时候,我六岁,哥哥十岁。我到现在还记得你皱皱巴巴躺在妈妈怀里哇哇大哭的样子,丑极了,妈妈让我抱你,我不敢,哥哥胆子大,把你抱过去,谁知道你马上就不哭了,我就鼓起勇气去摸你的小手,只觉得热热的软软的,就像加热过的果冻一样,然后你的小手就抓住了我的食指,抓得特别紧。”
程牢感觉到有温热的泪落进他的脖子里。
叶颦是一个特别爱哭的人,眼里好像蓄了一个泪泉,眼泪怎么流都流不完。程牢见多了她的眼泪,一向没什么太大感触,可这一回,却觉得那滴温热的泪仿佛渗进了他的皮肤,融进了他的血液,流进了他的心脏,化成一小片汪洋,无风起浪,把一颗心拍打得又酸又胀。
“爸爸妈妈工作特别忙,没有时间照顾你,所以你是我和哥哥一手带大的。我给你冲奶粉,哥哥给你换尿布,我唱歌哄你睡觉,哥哥就给你讲《格林童话》,总会把我们两个都给讲睡着。我和哥哥看着你一天天长大,教你走路,教你说话,你最先学会叫的是‘哥哥’,为此我还生了哥哥好几天的闷气,还说一定是他背着我偷偷教你喊‘哥哥’的。”回忆起童年的趣事,叶颦笑起来,把眼泪蹭到程牢的衣服上,顺势把脸埋进弟弟胸前,颇有些不好意思。
“小时候的那些事,就算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叶颦放开程牢,双眼湿润地望着最疼爱的弟弟,颊边的笑缓缓淡下去,话锋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人生在世,幸福大抵相同,不幸却有千万种,没人能够幸免,我们也不例外。你刚才问我是不是特别希望你恢复记忆,我现在告诉你,我一点儿都不希望,我甚至希望你永远不要恢复记忆……稣稣,让我们就这样干干净净地重新开始吧,就像重新出生一次一样,开始崭新的人生,好不好?”
程牢用力点头:“好,让我们重新开始。”
他要忘记程牢,作为叶稣,重新开始,开始新的人生。他不再是小可怜程牢,他是叶盛和叶颦的弟弟叶稣,有家人,有家。
但他却不能忘记陈又。
既然他不能再作为程牢陪在陈又身边,那他就作为叶稣,重新认识陈又,重新成为他最好的朋友。
程牢,不,他是叶稣了。
叶稣收拾好心情,走到落地窗前,望着院子里几树在寒冬里盛放的红梅,笑着赞叹:“好美呀。”
叶颦微笑附和:“的确很美。”
晚饭准备好的时候,叶盛亲自上楼来叫他们:“吃饭了。”
叶盛抱臂斜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一身居家服,驼色圆领毛衣搭配浅灰色布裤子,一直戴的那副金丝边眼镜也换成了普通的黑框眼镜,整个人随意了许多,但依旧英俊极了。
叶稣第一次见他这种模样,不觉看得呆了,脑海中浮出两句酸诗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叶盛见他呆呆看着自己,莞尔一笑,说:“怎么?又忘记我是谁了?”
叶稣回过神来,脸颊微微发热,低着头往外走,路过门口的时候却突然被叶盛抓住了手腕,叶稣讶异抬头,就见叶盛正色看着自己,问:“我是谁?”
叶颦看着叶盛握着叶稣的手,心底浮起稀薄的愤怒和疼痛。
叶稣愣了两秒,说:“哥哥……”
叶盛便笑起来,随即松开叶稣的手,转身下楼:“走吧,秋姨做了许多你爱吃的菜。”
三个人一起下了楼,走进餐厅。
叶盛坐在主位,叶颦和叶稣分坐两边。
叶稣看着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肴,竟微微有些鼻酸。
叶颦不停地给他夹菜,很快便在他的碗里堆起了一座小山。
叶盛出言制止:“他不是三岁小孩了,想吃什么自己会夹,你吃你的。”
“知道啦。”叶颦又往他碗里夹了两个可乐鸡翅,才悻悻收了筷子,“快吃吧。”
叶稣“嗯”了一声,拿起筷子低头默默吃起来。
安静地吃了一会儿,叶盛盛了一碗鱼头豆腐汤放在叶稣手边,说:“学校已经开学一周了,你想什么时候去上课?”
叶稣停下筷子,说:“我想明天就去学校。”
“那怎么行,”叶颦说:“你才刚出院,在家休息两天再去上学也不迟。”
“出院之前已经做过全身检查,他恢复得很好,没有必要再休息。”叶盛说:“明天我送你去学校。”
叶盛是一家之主,他下了结论的事便没有再讨论的必要。
叶颦说:“我也要一起去。”
叶盛问:“你去干什么?”
“我去……去看张教授!”叶颦说:“听说她老人家要再婚了,我得去道喜呀。”
叶盛默许了。
饭后,叶颦要回纪家,谦叔开车送她。
叶盛去书房工作。
叶稣吃多了,去院子里散步消食,七公像个小尾巴似的缒在他身后。
他发现了一架秋千,便坐上去,优哉游哉地荡起来,七公来来回回地追他,不知疲倦。
夜风沁凉,冷香浮动。
叶稣仿佛置身在梦里,觉得一切都那么不真实。
可这如果真的只是一个梦,他宁愿永远都不要醒来。
在秋千上坐了许久,直到全身都冷透了,叶稣才领着七公回去。
叶盛的书房在一楼,楼梯口的旁边,路过的时候,叶稣上前敲了敲门,得到允许之后推开门,只把头探进去,说:“抱歉,打扰你工作了。”
叶盛说:“进来。”
叶稣蹭着门走进去,站在书桌旁,说:“哥,我想要个手机。”
叶盛随手拿起手边的手机递过来,“先用着,周末带你去买新的。”
叶稣接过来,说:“谢谢。”
叶盛靠在椅背上,下巴扬起一个流畅的弧度,定定看着叶稣,说:“你刚才对我说什么?”
叶稣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垂眸避开叶盛的视线,有些局促地说:“谢……谢谢……”
叶盛站起来,绕过长桌周到叶稣面前,用食指挑起他的下巴:“看着我。”
他的指尖微凉,却让叶稣的脸发起烧来。
叶稣抬起眼,眼神左右闪烁,始终不敢凝视叶盛的脸。
叶盛低沉的声音就响在耳边:“我是谁?”
这半个月以来,叶盛不厌其烦地询问着他这个问题,叶稣的回答千篇一律:“哥哥。”
“没错,我是你哥哥。”叶盛看着他说:“所以,你可以从我这儿拿走任何东西,而不用说谢谢,知道吗?”
叶盛的眼神和声音仿佛有蛊惑人心的力量,让叶稣心里无端生出一丝虔诚,说:“知道了。”
叶盛用指腹轻轻摩挲了两下他的脸,笑着说:“早些休息吧,我还有事情要忙。”
叶稣点头走出书房,关门的时候,一抬头正撞上叶盛看过来的视线,心脏毫无来由地漏跳了两拍。
回到房间,叶稣打开手机,按下那串烂熟在心的数字,把手机放到耳边,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起来。
嘟声戛然而止,听筒里传来一声没什么情绪的“喂”。
是陈又的声音。
叶稣差点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