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身世?宿命
“各位客官里面请!”“药店新开张啊,各位瞧瞧!”在长安城的东西集市内,各种吆喝声此起彼伏,来来往往的既有本土的汉族人、更有西域的使者和外商,这一切都昭示着这块繁华之地的富饶与和谐。此时是公元613年:大业三年,隋炀帝的统治末期。在这看似平静的景象下,却蕴藏着一股早已积蓄已久的仇恨与愤怒,隋王朝的统治根基已有些动摇,沉重的赋税、连年的战火使底层人民喘不过气来,甚至在一些偏远的郡县,都出现了“终日罢耕,凋零破败”的凄惨画面。但深处花天酒地的都城长安。还沐浴在短暂的阳光里。
在一个胡同旁的斗鸡场里,七八个孩童正兴致勃勃地呐喊助威。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并非是普通人家,丝绸衣物与胸前的玉佩让他们与其他的客人有所不同,这显然是一群富家子弟。其中一个高个子喊得最卖力:“大龙,咬它,咬死它!”
被唤作的“大龙”的是一只黑毛公鸡,浑身的翎羽倒竖,和他的主人一样膀大腰粗。却被对面一只体型小巧、甚至有些瘦弱的白羽公鸡追的满场哀叫。
“的卢,就这样,啄它!”白毛鸡的主人是个书生摸样的孩童,不过他看起来有些势单力薄,身边一个帮手都没有,反倒是大个子那边拥着四五个“支持者”但胜利天平这次却倾向了矮个子这边。
“大龙”实在受不住对方的穷追猛打,一个猛子窜出栅栏,朝主人跑来。高个子显然有些挂不住脸色,一张虎脸布满阴云,把自己的斗鸡扔给了同伴。“哼,小子,你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吧!”
矮个子一听,赶忙抱起自己的斗鸡,说话都有些不连贯:“不…不怪我…是…是你非要和我比的!”
大高个晃晃拳头,恐吓道:“反正你得让我赢一局!”
未等小矮个回答,从胡同口跑来一个小孩,同样身着贵族服饰,他一个箭步冲上前,喝到:“阿傍,你忘了我跟你说的话了吗?别欺负他!”别看这孩子身材不高,可训起话来却有几分大人摸样。刚在还怒火冲天的阿傍立刻低下头躁得不行,支支吾吾的不言半句。“文芝,以后不要一个人出来,听到没?”他又转过身对小个子叮嘱道。
看这小孩子的语气与相貌,虽有些稚嫩,但还能依稀辨别出一点影子。嘿!没错!他就是少年时代的火云晴。
“老大,今天咱玩什么?”阿傍甩甩手,示意手下的几个孩童凑过来,他对火云晴的态度毕恭毕敬。对于少年时的火云晴来说,生活在长安城的上层社会中,是伙伴中间的“孩子王”高兴时便寻个安静的地方斗鸡取乐,心情不好就去城里逛一圈,那些商贾总会趁机结他们,每次都是“满载而归”自己的父亲是隋王朝的五品官吏,虽算不上是功名显赫,但在这一片也算是小有名气。和他玩耍的这群小孩子都是官僚子弟,由于父母之间总有来往,所以大家自然而然地聚在一起。
“老大,要不咱们去城里租马骑?”阿傍满脸期待地望着火云晴。
这个主意不错啊!“我看可以,昨天我看见那些出征的将士穿的好不威武!”另一个孩童跟着附和。“我听说他们是要远征高丽,皇帝都要亲自出征!”
“可是…..”在一旁不怎么说话的文芝开口道“我爹说了,不让….我跟你们……鬼混。”
话音未落,阿傍的大嗓门先起来了:“我说你整天读书,读书,读书,都快成书呆子了。你爹不让你跟我们鬼混?他整日都在文书院工作,哪有时间来管你呢?”
“行了,别吵了!”火云晴赶忙出来打圆场,“文芝,你要是不愿意去就罢了,快回家吧,免得被令尊看见又要挨骂。”说完,对着其他几个小伙伴一招手:“走!我们骑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