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玖不甘的瞪了一眼瑶歌,从她身上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上的褶皱,跳下了马车。
“活该!让你做这么禽兽不如的事!”瑶歌在车上笑的东倒西歪,提起裙角,学着季玖的样子,蹦下马车。
再跟季玖这种人待在一起瑶歌觉得自己会消化不良,必须赶紧收拾收拾包袱跑路!去追求自己的人生幸福。
“雨浓姑娘!”刘志先一步上前,挡住瑶歌欢快的步伐。
“公子为为你准备了礼物,请这边走。”刘志恭敬的说。
礼物?这算什么?打个巴掌给个甜枣吃?我顾瑶歌这种纵横江湖数十载的老江湖才不会被金钱收买呢!
瑶歌轻哼一声“带路!”,看看季玖这厮能出什么幺蛾子。
不是吧……
虽然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瑶歌还是被这满屋子耀眼璀璨的羽毛晃得睁不开眼“不是吧,他是把整个盛京所有珍禽的毛都拔下来了吗?”
黄的,蓝的,红的,五颜六色,应有尽有……
入目所见,尽是叫不出名字的珍贵羽毛。
瑶歌很没出息的被感动了,自己随口一说的小小心愿,他竟然如此费心的帮自己完成。
那天被那两只该死的黑顶鹤弄得灰头土脸,还被顾玉华一顿嘲笑,就是因为想向它们借根羽毛做笔。古代的毛笔她实在是用不惯!
虽然这个烂人在顾玉华面前死命贬低自己,但是这也是他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吧。
刘志看着瑶歌心情稍微好一点了,长舒一呼口气,呼,总算下面要说的事情被这位姑奶奶接受的可能性大一点了。
“雨浓姑娘,丽娘探亲回来了。”
“嗯。然后呢?”瑶歌把玩着手中的羽毛漫不经心的问。
丽娘,瑶歌略有耳闻,季玖的“第一个女人”,从顾泽那要来的。
“公子让您跟她去学厨艺。”刘志小心翼翼的试探着。
“什么!”瑶歌甩下手中的羽毛“不去!不去!”
就知道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瑶歌撂下这句话,就怒气冲冲的走出屋子。
一天到晚时间被排得够满了,不仅要伺候他老娘,还得去被“大老婆”调教?当她顾瑶歌是什么?软柿子任你们搓圆捏扁吗?
“丽娘,你在吗?”瑶歌往厨房探头探脑。
她确是是想找季玖理论来着,但是刘志说她也可以不去学厨艺,当然,代价就是刷一个月的马桶。
瑶歌果断选择了前者。
刷马桶?那酸爽,不敢想不敢想。
没办法了,只能祈求丽娘是个好相与的人,嫉妒心不要太强,不会把自己玩的太惨吧。
瑶歌一只脚刚踏进厨房,就看见了让她终生难忘的一幕。
一个壮的可以跟滚筒洗衣机相提并论,身材矮胖,骨架极大,手掌颇厚的壮妇,正在厨房里挥刀如风。
即将剁下手中那只鸡的脖子。
“刀下留人!不!留鸡!”瑶歌扯着嗓子大喊。
丽娘瞟了她一眼,继续手上的动作。
“放着我来!放着我来!”瑶歌立刻跑过去,制止住丽娘垂直向下的刀。
这种杀鸡方式,太血腥,太暴力,实在是,少儿不宜啊!
鸡用两人听不懂的语言嚎叫:老天啊!给我个痛快吧!别让这两个可怕的女人折磨我了!在死亡线边缘挣扎也是很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