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帝国末年,皇帝暴政且饱思,进而导致朝政腐朽,奸臣当道,忠臣或死谏被斩或对朝廷失去信心而远离朝堂。
民间赋税极重,远超底层农民的收入,农民吃不饱穿不暖,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因此,各路英豪斩木为兵,揭竿而起。
国内看起来和平却早已千疮百孔的偌大帝国在一股匪兵的起义之后,全国各地迅速被硝烟覆盖,但是天元帝国毕竟屹立了百余年,朝政虽然腐败,但士兵数量仍有数百万,不是那么容易被推翻的。因此,各方起义军和天元帝国的战斗持续了数十年,国力急速下降,周边偏僻之地的邻国对这物质富饶的没落帝国产生了极强的觊觎之心。
各路起义军中,首领大都是地主土豪或江湖草莽之辈,占领一块土地只为寻求自保,却无心推翻帝国的朝政,没有雄心壮志,焉能成就大事。不过,在这些起义军中,有一个农民出生的首领,此人名为朱韵民,此人书读的不多,但从小颠沛流离,经历丰富,见多识广,平易近人的面庞下掩藏着一颗不为人知的野心,仅用了数月时间便从一个小兵爬到了一个统领数千余人的将军。
即便朱韵民手下已经有了数千人,但是和庞大的天元帝国比起来,依然非常的瞄下,故而朱韵民时常忧虑,为壮大自己的力量绞尽脑汁。
再一次和山里的土匪战斗之后,朱韵民想到了一个壮大自己的方法,那就是收编周边最大的土匪,想到此处,朱韵民立刻将自己的想法对着自己的上级述说了。朱韵民的上级对他的这个想法很看好,便让他去收编附近两个土匪帮派。
朱韵民得到上峰的允许之后,他充分的发挥了他的智慧,古时的三十六计差不多用遍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接连让周边的土匪归到他的手下,部队急速的膨胀。转眼间便成为了天元帝国最大势力的起义军。
解决了部队急速膨胀之后的不稳定因素,朱韵民又将目光转到了蓟州的起义军的头上。
蓟州起义军几乎是同朱韵民同时而起的起义军,首领是一对异性兄弟,兄长叶度擅文,智计不穷,弟弟余翊擅武,战场之上勇猛无比,以一当百的好手。不过,朱韵民近来大举扩张,实力远超蓟州起义军。
朱韵民选择一个天朗气清的日子,集结自己的部队,对着几十里外的蓟州出发了。
这是蓟州城内的一座气派的府邸,位于蓟州中央的位置。硝烟弥漫的大地上的天空依然湛蓝,天空是不懂得人民的疾苦的,青色的瓦砾之下,空旷的大厅之内,桌子上杯中的水是满的,但已经没有冒水汽了,显然是放置很久了,坐在旁边的人却依然没有端茶的打算。
上首的一个华丽的檀木制作的椅子上端坐一个三十余岁的男子,这男子身穿一身华贵的服饰,相当英俊的面庞配上丰富的阅历,对女子最有杀伤力的,只不过此刻的他眉头深锁,保持一个姿势很久了。
下方坐着一个差不多年纪的男子,这男子比上首的男子魁梧许多,下巴之上有凌乱的胡渣,散发着浓重的男子的气息,在他右手的桌子上,一柄长剑静静的躺着。
获知朱韵民大举来攻的消息,兄弟二人均眉头深皱在书房商议着。
坐在下首处的余翊看着兄长额头上近几天多出的皱纹,叹息着说道:“大哥你投降吧!朱韵民是个有抱负的人,他现在的势力急剧膨胀,这个时候他最需要的便是大哥这样的人才,他不会拒绝你的。”
叶度轻轻移动了一下身体,发现自己一个姿势保持的太久而导致身体酸痛,他苦笑的摇摇头,心里虽然有些不甘,但是他知道胳膊拗不过大腿,“也只能这样了,归顺后你我的前途也会更加明亮。”
余翊低头思量一会儿,还是很艰难的说道:“恐怕我要离开了。”
叶度感觉余翊情绪有问题,问道:“怎么了?”
余翊解释道:“我和朱韵民一个很器重的武将有很大的过节,所以大哥一个人归顺吧,我今晚就离开。”
叶竹义正言辞的拒绝余翊的打算,“既然你不能归顺,那我们和他们来一个鱼死网破好了。当初我们起义的时候就说好的同生共死。”
余翊本来俊逸的容颜上流露出一个很开心的微笑,“大哥,若是你死掉了,嫂子怎么办?皖儿怎么办?还有嫂子肚子里三个月大的孩子,所以这次就听我的吧!我余翊能有你这样的兄弟,也不枉在这世上走一遭。”
不到三十岁的叶度却已然生出了白发,想起那个和他度过数年的美丽身影,气势顿时消减大半,坐在檀木椅子上,像一个泄气的皮球,“那人知道你的存在吗?”
叶度这样问,并不是害怕朱韵民因为余翊的原因拒绝接纳自己,而是担心余翊能不能够顺利逃走。
余翊自然知道自己兄长的意思,洒脱一笑,道:“知道又如何?我想走,他拦不住,只是希望你们以后一起共事,他不要因为我而和你为难才好。”
叶度用手在自己的额头上揉揉,想到这个伴随自己多年的兄弟就这样离开自己,他感觉自己身心疲惫,随时都可以倒下,想起曾经一起行侠仗义和战斗的日子,正是怀恋啊!
“你把皖儿带上吧!”叶度突然抬起头,看了余翊一眼,微笑的说道。
余翊的笑容顿时止住,像冰雪遇见烈日那样顿时消散,用很严厉的语气拒绝道:“他才四岁!”
叶度并没有因为余翊的认真的语气而改变主意,他端起茶抿了一口,微笑的说道:“在这个乱世,人命那么危浅,离开父母也算不得挫折,在他出生的那一刻,你就说他根骨奇佳,是练武的材料,我不想荒废他的天赋。”
余翊坚定的道:“我还是不同意。”
叶度悠然的说道:“皖儿出生之后,你就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看待,你已经开始教他一些基本动作了,你和他相处的时间比我和他相处的时间还多,你也等于是他的第二个爹,他会舍得你吗?”
余翊想起那个常在他屁股后面跑着叫“余叔叔”的小孩子,眼神充满了柔情,余翊年轻时很深刻的爱过一个女人,一个不仅漂亮而且温柔的女人,奈何红颜总是多薄命,自从余翊的女人死掉以后,他就决定决不复娶,他唯一的遗憾是没能留下子嗣,所以叶皖出生之后,余翊对他的呵护绝对不会比叶度的少。
正是因为余翊疼爱叶皖,所以更不愿刚四岁的叶皖离开父母去和他一起流浪,“我依然不同意,他更离不开你们。”
“这个决定是我经过深思熟虑的,”叶度并没有因为余翊无比坚定的语气而改变自己的决定,从座位上站起,走到余翊身前,拍拍他结实的肩膀“我想让你将皖儿带大,叫他功夫,在这个乱世,功夫才是人身安全的最大保障。其次,我希望你无论遇见任何困难都要好好活下去,我想给你一份责任,也想让你从弟妹的阴影里面走出来,人毕竟是要向前看的。”
余翊沉默了,脸上出现一丝挣扎之色。
叶度又大笑道:“我就把皖儿交给你了,以后我可是要验收的。”
余翊脸上的挣扎之色消失了,变成了一片坚定之色,“接下来的时间我就只做一件事,皖儿将来一定青出于蓝。”
一对异性兄弟的一番争斗之后,改变了叶那个叫做“皖儿”的孩子一生的轨迹。子夜,一个四岁的孩子被叫醒,睡眼朦胧中和敬爱的叔叔一块踏上了行程,他不知道再次见到父亲已经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
朱韵民收服叶度之后,杀掉了上级,自立为王,仅仅在十余载便推翻了强大的天元帝国,建立新的帝国,国号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