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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阻止缴纳电费,我今天和朋友到宜阳县电业局寻求帮助,电业局的人说电业局现在不属于行政编制,是企业没法管小区物业的事情,并举出供电是和物业签订供电合同,和业主没什么关系。我严肃地说,电业局是国有单位,还有社会责任,虽说合同当事人没有业主,但业主也算是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什么物业阻止业主用电,和电业局一点关系都没有。电业局的人说,你不知道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是指的啥东西,你回去查查,反正物业不欠我们电费,我们管不着,你们业主缴纳的电费,物业是交给了我们,但我们也交给了国家,你和国家去要吧。我败退而出。
回头看着一边挂着的‘为人民服务’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讽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