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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八章 东方明珠支起的春梦(1 / 1)

关于上海最早的记忆,源自三个女人:雪英、雪莲、雪萍。

当年,这三姊妹号称桥边镇三朵金花,打扮妖艳,穿着大红大紫,总是以高人一等的姿势,打镇上翩翩而过。

不管是街边吃面的阿婆还是理发的大爷,都会不约而同地停下手中的工作,目送他们消失在视野中。

那会儿我们还小,自然也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们看。

这道理差不多,动物园里看鳄鱼的人往往最多,不是因为鳄鱼长得漂亮,而是属于审丑的一种范畴。

这仨不仅打扮前卫,脾气更怪。看到我们这些小屁孩盯着她们看,她们挥动着手里五颜六色的手帕,颐指气使地嚷嚷:“看啥子看,有啥子好看的,再看甩你们到河里去!”

我们依然盯着她们看,她们依然嚷嚷,但从来没有付诸实践,把我们甩河里去。

按照年龄,雪英大于雪莲大于雪萍。

那个时代,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对于小镇女青年来说,简直与天堂无二。走路上能被钱砸死,河沙里都是钱,不少人在河沙里找钱最后整成了亿万富翁。

这是雪英去上海打工后回来带给我们的信息,尽管像科幻故事,但令镇上的青年羡慕不已。

雪英从上海回来时,镇上的人都跑她家里去听她讲“十里洋场”有多气派,帅哥美女有多妖艳,有多少人在河沙里找钱致富。

当时我思考,怎么她就没能在河沙里找钱致富呢?

大部分人用崇拜的眼光来“朝圣”雪英,雪英乐意与没有见过世面的父老乡亲分享大上海的新世界。

她拿出照片给我们看,每张都是东方明珠电视塔的背景,大红大紫的雪英做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动作和剪刀手势。

那次,雪英把雪莲带去了上海。

一年后,雪莲回到镇上,给我们秀她的照片,每张都是东方明珠电视塔的背景,大红大紫的雪莲做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动作和剪刀手势。

那次,雪莲把雪萍带去了上海。

一年后,雪萍回到镇上,给我们秀她的照片,每张都是东方明珠电视塔的背景,大红大紫的雪莲做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动作和剪刀手势。

以后,几乎所有去过上海的人,回来秀照片,都是东方明珠电视塔的背景,做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动作和剪刀手势。

东方明珠电视塔的背景,已然成为去过上海的人的标配,撑起了一个个渴望闯荡世界的春梦。

于是,我脑子里形成了定式,上海就是电视塔,电视塔就是上海。

而且,那是一个时尚得不行的地方,只有雪英、雪莲、雪萍这种时尚大咖才配得上去那地儿。

再后来了解到,她们只是在电子厂焊接电线,每天晚上住几百号人的集体宿舍。她们的时尚,也只是下班后在弄堂深处的街边店吃一个生煎包配一碗阳春面。

上海,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电视上一播放到中国如何牛逼如何现代化云云,镜头必定是扫过陆家嘴那片高楼大厦。

中国人对时尚、前卫、繁华的所有遐想,都固定在了陆家嘴那一扫而过的镜头。

真正的上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总而言之,一个电视塔,只是那个时代对于信息闭塞的讽刺和缩影。

弄堂里,正演绎着如下图景:说着吴侬软语的大妈一边打着蒲扇催房租一边盼着拆迁队进来,与所有的中国特大城市一样,在这廉租屋里,蜗居着希望、理想、忧伤、愤怒和精.液。

北京和上海,本质上并无什么不同。

它们包容着生命的同时,又默默地旁观这些生命上演的尴尬。悲喜离合、功成名就,一直都在这里密集出现,消亡,又出现,又消亡。

这两个地方的土壤丰富,生命力实在太旺盛,旺盛到“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在这五彩斑斓的世界,每个人的时间都精打细算,无暇顾及“沉舟”和“病树”。

在车上,要不是温润的空气和视野尽头越来越近的东方明珠提醒我,我还以为自己尚身在北京。

小韩是上海本地人,给我讲着上海这几年的发展太快,有点刹不住,抱怨说人太多了,表示自己倒不是嫌弃外地人,主要是没有必要把上海的资源搞得这么集中。

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答着,心里正揣度主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小韩将我送到下榻的酒店后,叮嘱我先洗洗,自己在楼下等。

我简单洗漱了一番,换了套正式的西服,穿上了锃亮的皮鞋。

平时穿便装,一时感觉不习惯,像被五花大绑捆着一样难受。这是规则和礼仪,有时得去适应。

校服和西服是我最厌恶的衣着。

高中时期,于越经常因为不穿校服而被记过。

他长篇大论,告诉我,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国家即暴力的垄断者,所谓学校,即国家的MINI版本。校服是对自由的最大讽刺,穿着校服参与的集体活动,更是对自由的残酷摧残。校服之于“孝服”的谐音,正如为人性中最古旧败坏的“亡灵”披麻戴孝,是强制性要求生者对死者表达做作的集体主义痛苦。学校在让学生强制性交钱的过程中,完成了对学生家庭的经济掠夺。校服掩盖了一个基本事实:学校依靠校服维护的整齐划一,在抹杀学生的个性和创造力上发挥了无形的力量,它是一种兵不血刃的道具。

我听完,一脸懵逼,只觉此人思想天马行空,他.妈的一破校服而已,居然能扯出这么多哲理出来。

高中时有一个叫雷二的同学,崇拜毛.泽.东,一年四季穿校服,且常年不洗,把校服滋润成了一件艺术品。上面土壤肥沃,可以种玉米。坐在他身边,常能闻到阵阵恶臭,估计能熏死苍蝇,导致没有人愿意跟他同桌。

与雷二相反,我极端讨厌校服。仅仅是因为校服只有规定的几个码号,要求衣着者的身体去适应校服,而不是反之。校服拿到手,不是长了就是短了,不是宽了就是窄了。被选择成为了唯一的选择,这违背了衣着的自然法规则。

西装是继校服之后排在第二我最不喜欢的服装。西装限制了自由运动的可能。

自由最先必然建立在肉体上,肉体不自由,精神能自由的人,可谓庄子所言的得“道”之人。但老庄哲学谈的是境界,而不是实体。

我乃一俗人,生活中向往形而下的自由。不喜欢穿皮鞋和西服,因为它们表征仪式与交际,是官商场合的不由自主,是公司企业的日常律令。

在杂志社,编辑记者一个二个吊儿郎当,夏天有的穿着拖鞋背心大裤衩就来了,甚至有人挂空挡。

如果有人穿西装,绝对被围观调侃成一傻.逼。约会?结婚?都不是?那你他.妈的穿这么正式搞毛啊!这便是我等的**丝自以为是的逻辑。

走出酒店房间之前,我在门口的大镜子前站立片刻,在西服的衬托下,镜中人更为挺拔成熟,我得意地微微一笑。

到楼下,小韩迎上来:“小宇哥,一表人才,才貌双全,怪不得我们主编……没事没事,我们走吧,他们已经到了。”

本想追问一番,但想想马上便要揭开主编的庐山真面目了,便不再为难小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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