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
万剑一负手望向通天峰,被阻挡的视线似乎越过了山体,看向遥远的南方。
“在南疆十万大山里,有太多的未知,或许会去看一看。
你们有没有想过,神州大地是否真如我们所认知的,北方冰川、南方南疆、东方大海、西方不周昆仑便是此方天地的界限?
若真是界限,那里又会是怎样的场景?
天大地大,我愿以余生去转一转、闯一闯。”
缓过一阵,万剑一忽地收回视线,在右侧袍袖中伸出一物,展示在田不易和道玄真人的面前。
正是长生堂周隐使用的离人锥。
“这件魔教奇珍还凑合,以后我就弃剑用它,名字嘛,你们觉得南宫隐如何?”
此语,既是留下可供联系的讯息,又是让道玄真人宽心。
“哈哈,两位,咱们后会有期!”
万剑一畅快大笑,离人锥离手化作一道乌光,不见他有任何的纵跃动作,身躯便停在乌光之上,瞬息闪烁至数十丈外。
渐行渐远,一往无前。
道玄和田不易目送这道黑白流光远去,最终消失在天地相接的东方。
两人动也不动,伫立许久。
直至天半朱霞,松林唱晚。
到了最后,两人如心有灵犀一般,口中同时吐出了两字。
“珍重!”
河阳城。
山海苑一层大堂。
结账的柜台前。
听着裴掌柜的讲述,杜必书一脸的惊讶,在他的手中,还捏着一封信。
在河阳城,他先去了德源杂货行,留下足够支付一年的帮厨工钱,并取走了订购的黄符纸,这才准备打听幽姬的下落。
首选的,自然是客流量最大的山海苑。谁知,刚一进门,就被这里的裴掌柜拦下。
“老掌柜,你是说,一个黑衣蒙面女子委托你交给我的?你怎么确认是我?”
曾书书连忙凑了过来,更是好奇。
“那位姑娘说过,一个样貌勉强算得上普通的年轻人,会在最近一段时间打听她的下落,而且是青云山上的神仙。”
裴掌柜赔笑解释。
能当上山海苑的大掌柜,自认眼力还是有的,且圆滑世故。
在看到两人的第一眼,他就大致确定了某人的身份,又加上刚才的简短交谈,肯定**不离十。
“啧啧,样貌勉强算得上普通,真准!”曾书书在一旁打趣道。
“滚粗,没正形!”
杜必书古怪地瞅着手中的信笺,其上的落款仅有四字。
“杜丁亲启!”
若不是这四个字,杜必书一定以为对方认错了人。
那相貌的描述,根本不准!
“老掌柜,那位姑娘走了多久?”
“比你们早了半日功夫吧?大概是在午后。”
虽然说是‘大概’,但裴掌柜的语气异常肯定。
“那她往哪个方向走的,您还有印象吗?”
“大概,出城向东。”
其它也没什么可问的,杜必书再三谢过裴掌柜,闷头走出了山海苑。
曾书书疑惑跟在后面,默不作声。
现在天色已晚,怎么着也得找一家客栈休息,为何不在山海苑住下?
因为疑惑,他才觉得有意思。
锵!
刚一走出山海苑,杜必书便祭出逆鳞剑,面朝正东,作势欲起。
曾书书连忙上前一拦。
“嗨,这么急干嘛!”
到了这般时候,必须得拦,他可不想稀里糊涂赶夜路。
哪怕对方追的是绝世佳人!
“我在找一位前辈,可惜晚了一步。”
“前辈?你小子的口味够刁……嗯,是我想歪了么?”
曾书书更觉奇怪,可脸上的表情分明是不信。
有些人,一撅屁股,就知道他要放什么屁。
瞧着对方猥琐的表情,杜必书没好气啐了一口:“你小子,开车都猝不及防,搁以前,准是群主的料!”
对方这么一拦,反倒让他想通了,只是知道一个大概的方向,贸然追出去,纯粹是撞大运。
“开车,群主?那是什么东西?”曾书书挠了挠头。
“哈,哈哈!”杜必书敷衍一笑,“他们可不是东西!走吧,休息一晚再走!”
说罢,挥手收起仙剑,转身走回了客栈大堂。
……
客房内。
小灰在床榻上沉沉睡去,其怀中还抱着一截抢来的竹筷,嘴角上扬。
方桌前。
杜必书打开了幽姬所留的信笺,在油灯下凝神细看。
“杜丁:
我和他即将远行,心愿已成,此生足矣,唯一有挂碍的就是她。
你给她的东西,我看过。
或许,你早就预知了一些内情;或许,只是凑巧。
若有能力,顺手帮一帮她,也是在帮他。
临别前,送你一件小东西,就放在初相见的地方。
望自珍重。”
通篇都是以含糊的措辞书写,要是不相干的人打开,肯定猜不透其中的暗语。
杜必书不禁苦笑。
自己真的做得过于明显吗?连幽姬都隐隐察觉出不对劲。
至于她赠予的东西,肯定不会差到哪儿去,甚至他猜出了所放置的地点。
以后还得慎重,再慎重呐。
信封内,仅有这张薄薄的信纸,在封口的部位,惟妙惟肖地画着一只灵狐伏地,没有一点法力波动。
隔着油灯比照一番,也找不到其它的暗记,杜必书索性以火点燃,将其付之一炬。
黑色飞灰片片撕裂,如追逐的蝴蝶在空中飘飞,终落于青砖地面。
待灰烬尽数落定,脚掌在其上轻碾数下,随着袍袖一挥,已成齑粉的纸灰飞出了临街的木窗。
杜必书信步走向木窗,凭窗而立。
窗外的河阳城,华灯初上。
街道的行人络绎不绝,不时出入酒肆、茶馆、戏园和青楼,上演一天中最后的繁华。
多少有些感慨。
忽然,在熙攘的人群中,杜必书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流连在青楼的门前。
探头探脑,踌躇再三。
与招揽生意的鸨母、龟公闲扯了片刻,还是踏进了那灯红酒绿的门槛。
杜必书:“……”
……
翌日清晨。
在结清房钱、吃过早点后,杜必书若无其事走上二楼,在一间客房的门外轻敲。
笃笃笃!
没有回应。
笃笃笃!
仍旧没有回应。
杜必书眉头微皱,刚要抡拳砸门,房内传来了哈欠连天,还有一句含含糊糊的抱怨。
“谁啊,睡个懒觉都不安生!”
吱呀!
房门打开。
曾书书身披松垮的法袍,揉着惺忪的睡眼,又长长打了一个哈欠。
“是杜师兄啊?进来坐!”
侧身让开房门,还摊手做出相请的手势。
杜必书没与他客套,跨过门槛,走进了这间客房。
除了床榻凌乱,房内还保持着最初模样,连桌上的茶壶茶碗都未曾动过。
鼻翼翕动,还能闻到淡淡的酒气,即便窗户大开,也逸散不去。
杜必书偏头又瞧了瞧曾书书,发现在他惺忪的双眼中,有一两缕浅浅的红丝,那是熬夜晚睡才会有的痕迹。
按理说,修道者不该有这般痕迹。
曾书书察觉到注视的目光,立刻偏头躲闪,神情有了一丝的慌乱。
杜必书也不点破,高深莫测一笑,拍了拍对方的左肩。
其挤眉弄眼的神情,分明是在说‘我懂的’。
“曾师弟,时候不早了,咱们出发吧。”
“啊?这么早!”
“难不成,曾师弟还想再待一天?”
“那倒不是,至少先吃顿饱饭吧,这里的‘清炖寐鱼’不错。”曾书书一面说话,一面整理外袍、穿上鞋履。
杜必书点点头,非常赞同这个提议:“也好,下楼吧。”
向外走了两步,忽地脚下一顿,口中轻声嘟囔了一句。
“醉红阁陪酒的姑娘叫什么来着,哦,是莹莹!对吧?”
“胡扯,分明是金钗儿!你……”
曾书书立刻出声反对,可话说到一半,他恍然反应过来。
客房内,顿时一静。
窗外的零散喧闹,仿佛突然间消失,只剩下一声声粗重的喘息。
喘息之中,透着慌乱。
就这样挨过了十数息,曾书书讪讪抓了抓头发,手脚麻利地关上了房门。
声音压得极低,急急做着解释。
“杜师兄,你可千万不要误会!我去那里,是为了‘公干’!”
公干!
这个借口找的好,而且脑洞不错,就是难度系数大了些。
“曾师弟,我信你!”
嘴里这么说,可杜必书的嘴角一歪。
“杜师兄,你别不信,那个红倌人肯定有问题,我来不及通知你,就亲自探了一探!”
探了一探!
好污,令人无限遐想呢。
杜必书‘信服’地点点头。
越是这般,曾书书越急,恨不得立刻赌咒发誓。
“是真的!我怀疑金钗儿是合欢派的人,那一笑一颦的媚劲儿,连见多识广的我都吃不消!”
合欢派?
杜必书豁然一惊。
没有心思去揶揄对方,甚至连‘见多识广’的内涵都不再关注。
“曾师弟,你确定?”
“差不多,至少有七八成的把握!”曾书书很肯定地回应,同时紧绷的神经一松。
“走,去看看!”
现在,杜必书反倒相信曾书书的判断,当即回身拉开了房门,迅疾奔出。
金钗儿这个名字,让他忽然记起了另一个名字。
金瓶儿!
十年后叱咤魔教的妙公子,合欢派最杰出的天骄。
两者的名字,如此相似,又是和合欢派扯上关系。
要说是巧合,那未免巧到了极点。
“嗨,杜师兄,等等我!”
瞧着对方雷厉风行的背影,曾书书也不迟疑,跑到床榻边捡起轩辕剑,施展清风诀追了过去。
飘身下楼,在经过大堂柜台时,随手抛下一块碎银,撂下一句‘结账’,便冲出了山海苑。
裴掌柜、一旁的跑堂伙计尽皆愣怔当场。
过了一会儿。
伙计满面古怪地推推裴掌柜:“掌柜的,先前那个神仙,不是结过账了吗?”
“是啊,难道神仙记差了?”
……
醉红阁。
清晨时分,是这里最清闲的时间。
除了一些恩客、纨绔子弟要早早赶路和返家,大部分姑娘都会赖在屋中补觉,连日常的早餐都省了。
偌大的三层阁楼,少有人走动。
一个尖嘴猴腮的龟公,靠在门内的长凳上打瞌睡,眼睛半眯。
每当有昨夜的主顾匆忙离开,他才会僵硬站起、拱手相送,之后又歪倒在凳上。
啪啪啪……
迷糊之间,这龟公好像看到有人走进大堂,登时打了一个激灵,嘴里热切打着招呼。
“这位大爷,姑娘们都在休息,状态差的很,要不,您午后再来……”
可等他瞧清了眼前人的样貌,随即又是巴结一笑。
“曾爷,您不是刚走吗?哈哈,一定是舍不得钗儿姑娘,想再让她吹箫弹曲儿。”
曾书书面色一僵,偷眼瞄了瞄身边的杜必书,心里有些发虚。
“去去,一边去!我们自己过去!”
挥手屏退了龟公,曾书书径自跑上了三楼,来到最靠里的一间房外。
“杜师兄,她就在这里,寅时我才离开的。哦,我可什么也没干!”
杜必书无语附和一句,直接去推那房门。
紧闭的房门,应手而开。
为了以示清白,曾书书身形一闪,第一个闯了进去。
“咦?人呢!”
随即,一声惊诧在屋内传出。
杜必书跟着进入。
这是一间宽敞的套间,分为内外两屋,中间以一扇镂空的檀木屏风相隔。
外间,有矮桌坐垫三处,可供三人端坐下方听曲。
桌上还有残酒蜜饯存留,淡淡的酒香与脂粉气混合在一起,令人心醉神迷。
内间,摆放典雅乐器若干。
古筝、玉箫、琵琶、横笛……
件件精致,依照一种特定规律,陈列在屋内的每个角落,可见其主人多才多艺。
在乐器的包围中,是一张宽敞的女子绣床,粉红的布幔、晶莹的珠帘、略显凌乱的蚕丝被褥映入眼帘。
可惜,榻上无人。
此刻,曾书书诧异站在床榻前,目光向不大的内屋四处搜寻,可哪还有佳人踪影。
曾书书伸手摸了摸蚕丝被褥,动作颇为熟稔。
“奇怪啊,床褥还有余温。或许是外出如厕……”
语气不确定,但还带着最后的侥幸。
杜必书走到靠窗的小巧梳妆台前,指着台上的一张素雅信笺,回头笑道。
“看来,她已经先走一步。”
“先走一步?不可能,寅时还在的。”
曾书书犹不相信,心急火燎跳了过来,瞥见半开的信笺,就要伸手去抓。
“慢着!你不怕有毒?”杜必书伸手一拦。
“怎么可能?”
杜必书可不敢大意,向后退出两步,手掌隔空一抓,就将信笺完全展开。
在展开的一刹那,一蓬浅粉色的粉末四散逸出,将梳妆台的四周笼罩。即便隔开半丈,他们还是嗅到淡淡的甜香和莫名涌起的悸动。
两人齐齐挥动袍袖,同时法力外逼,驱散了这里古怪的粉尘。
“纸醉金迷!还真是合欢派!”
曾书书揉了揉鼻头,面色一沉。
纸醉金迷,是合欢派惯用的一种迷香。虽然有色有味,但与寻常的胭脂极为相似,大意之下极容易中招。
对没有修为的人,这只是一种催情亢奋的药物,对身体没有损害。可是对修为在身的修道者,却是一种难缠的淫毒。
轻者,浑身法力滞涩,运转艰难;重者,法力涣散数日。除了独门解药,很难寻到对症的药物。
不取人性命,可无比歹毒。
杜必书在典籍中读过相关得内容,仅有一个模糊的印象,经一提醒,恍然记起。
毒粉已清,两人还是不打算靠近,远远看向信笺上的内容。
字迹略显潦草,且以眉笔书写。
“正道小哥,昨夜钗儿承蒙雨露,心甚喜。若要重续姻缘,可来逍遥涧找我。”
信笺的末尾,还画着一个俏皮女孩的脑袋,在吐舌头做鬼脸。
承蒙雨露!
杜必书收回手掌,任由信笺飘然落到梳妆台,侧身摸着下巴贱笑,目光上下打量曾书书。
“老弟,你还有什么说的?没关系,我懂!”
“懂个屁,她这是栽赃陷害!”
曾书书羞恼跳起,伸手就要抓那染毒的信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