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这么说,水野君,”柳原前光明白水野遵心中的怨恨,“帝国政府当年做出那样对待‘征苔军’的决定,有迫不得已的苦衷……”
“迫不得已的苦衷?”水野遵冷笑了起来,“帝国政府就是这么对待那些为了帝国的利益和荣誉流血牺牲的勇士的?”
“国家处于危难之际,必须要有人做出牺牲!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柳原前光怒道,“为了帝国的兴盛,天下亿兆的安危,你我个人的牺牲,又算得了什么?”
“是啊,不算什么。”水野遵淡淡的说着,又吃起鱼肉来。
“回来吧!水野君!”柳原前光看着水野遵,声音变得有一些哽咽,“给帝国一个补偿你的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
“不可能了,因为我不想将来落到象四十七士那样的下场。”水野遵放下了筷子,定定的看着柳原前光,“如果没有林君,我只怕现在已经成了孤魂野鬼,不能在这里和你坐着喝酒了,所以请叫我林遵,柳原君,不要再叫那个名字了,好吗?”
柳原前光叹息了一声,垂下了头。
“吃鱼吧,柳原君,凉了就不好吃了。”水野遵又拿起了筷子,“在日本是吃不到这样的美味的。”
“这样的心情,吃什么都是没有味道的。”柳原前光叹道。
“那就暂时放开那些麻烦事,专心享用面前的美味吧!你要总是这样的心情,身体垮了的话,在有生之年,就见不到一个强盛的日本出现了,岂不是莫大的遗憾?”水野遵又吃了一口鱼肉,说道。
柳原前光先是一怔,随后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拿起了筷子,和水野遵一道大吃了起来。
水野遵拿过酒壶。给柳原前光倒了一杯酒,柳原前光拿起酒杯喝了一口,不觉赞叹出声。
“乾国的酒比日本的酒要好喝得多,”水野遵说道。“我好久没有回日本了,现在的东京,能喝到这样的酒吗?”
“东京又恢复了往日的繁华,但酒确实没有这里的好。”柳原前光又喝了一口酒,一边品着嗞味。一边说道。
“林逸青林君,喜欢喝酒吗?”柳原前光放下酒杯,忽然问道。
“他当然喜欢酒,但我从没见他醉过。”水野遵说着,反问道,“柳原君,你要见林君,想要做什么?”
“关于萨人细作在北海道作乱的事。”柳原前光答道,“我为这件事找过敬亲王多次,亲王殿下说乾国是不管萨摩人的事的。要我去找萨摩人,可帝国政府从未承认过萨摩流亡政府,无法进行交涉,我只有来找林君了。”
“看样子北海道的麻烦不小啊!”水野遵点了点头。
柳原前光一时无语。
他无法告诉水野遵,北海道已经成了日本帝国和俄罗斯帝国的一个“永远流血的伤口”。
由于林逸青派遣大量忍者和奇兵队员潜入地广人稀的北海道,神出鬼没的打击日本政府军和俄军,使得日本和俄国在北海道的驻军损失惨重,穷于应付,是以日本政府不得不要求身为驻乾国公使的柳原前光就近同乾国政府交涉,要求乾国政府制止已经归化乾国的萨摩人。柳原前光为此多次前往总理衙门交涉。敬亲王的答复则是管不了,要他去找林逸青。而柳原前光知道自己很难见到林逸青,所以才找到了水野遵,并和他约好了在京郊的这座无名酒馆见面。
“大家都是日本人。还是不要这样互相伤害的好。”柳原前光说道,“只有和平才能够带来繁荣,林君大概也不想看到因为这件事,乾国和日本还有露西亚发生战争吧?”
“互相伤害的事,日本不是一直在做吗?”水野遵笑了笑,“日本在朝鲜做的事还少吗?越南的乱局背后。不也有日本志士的身影吗?”
听到水野遵提到朝鲜,柳原前光的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难道,朝鲜“开化党”的事情,林逸青已经知道了?
他心里明白,自己哪怕能够见到林逸青,也已经无济于事了。
鄂尔瑾写完了水野遵讲述的“四十七士”故事,自己又看了一遍,感觉很是满意,颇为自得的点了点头。
虽然是姑娘家,但她对这种壮怀激烈的故事,一直非常喜欢。是以虽然水野遵的故事讲得不好,但她还是免了他的酒菜钱。
谁也说不清鄂尔瑾的这种偏好是从哪里来的,一般人们都认为这是承翔贝勒的恶劣灌输。这一点承翔自己也不能否认,可是让他郁闷的是,他拿给姐姐看的书稿要远比这些英雄故事多得多,却都被鄂尔瑾给过滤了。
生为皇家宗室的女儿,她也一样是一天三顿饭,一样会生老病死。若只想吃得好穿得好慵懒写意,她大可以呆在家里过着大小姐的日子。然而日复一日的重复有什么意思,每天都过得平平安安,也就无所谓平安不平安了。和承翔一样,鄂尔瑾的身子里流淌的也是不安分的热血。不同的是,她没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焦点,而是单纯地憧憬那些辉煌到了极致的壮烈——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是错生了女儿身。
对鄂尔瑾而言,要命的是在这样的憧憬中重复平淡。因为憧憬已经存在了,平淡才显得更加苍白。那些往来的客商当然也有着自己的憧憬,也许就是一块田地和一间宅子,晚饭时候的一壶小酒两个炒菜,这比走南闯北要适意得多。可是鄂尔瑾鄙薄这样的憧憬,这样的憧憬算什么呢?若是达到了就知道这恬淡富足里面存不住一丝的激动。当然,她自我解嘲地想,那些客商不懂这一点,只是因为他们从来不曾达到过她以前那样的富足吧!
水湾里面有好几张嘴在一开一合,堆积的花瓣引来了许多的锦鲤。左右无事,刘伯和那五子也趴在栏上看着。锦鲤性情机警,平常不容易看见。也就是承翔钓鱼本领高超,一出手总能钓回三两条锦鲤来,酒馆的水煮鱼全指望着他。但是他从来不肯多钓,说什么够吃就可以了。今天发大水引来了那么多锦鲤。店伙们都觉得稀奇,一个劲儿怂恿鄂尔瑾去拿承翔的钓具来,“不抓两条上来也太对不起它们了。”
“笨死了。”鄂尔瑾说,“那么多的花瓣。还怎么拿钓饵诱它?”
“也是。”两个店伙顿时泄了气。“那怎么办?”
“看我的。”鄂尔瑾知道两个店伙是故意逗她开心,可还是忍不住来了精神,跳起来去后面厨房拿那支鱼叉。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咯,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位大小姐觉得很有必要让自己的伙计知道。
雪亮的鱼叉掂在手里。鄂尔瑾觉得很踏实,眼前似乎已经出现了叉尖上刺穿的锦鲤,一滴一滴的血坠入芙蓉溪中。正要走回水榭,忽然听见山弯的方向传来一阵急骤的马蹄声。
这一带骑马走官道的,哪怕是八百里加急,也没有跑得这么急的。这蹄声慌乱,可见已经跑到力竭。这样驱使坐骑,骑士有什么样的急事要办?
心里跳了一跳,鄂尔瑾嘴角就挑起来,两只眼睛睁得更大。亮闪闪地尽是期待和兴奋,只差没有在额头上写上“惟恐天下不乱”几个大字。
她才疾步走回水榭,两个店伙都指着对面的山弯大声招呼:“大小姐,你看!”脸上笑得颇有些古怪。
这点小心思也被伙计看穿,鄂尔瑾的脸上不由热了一热,嗔道:“乱叫什么,我又不是聋子。”话是这么说,目光还是朝那边投了过去。才看见那跑过山弯的战马,她就和伙计们一起低呼了一声:“哎呀!”
那战马样子古怪。身形是极高大的,一望而知是西域才有的良种。只是浑身披挂着蓝幽幽的马铠,毛色就看不清楚。马背上的骑士也是一身钢蓝的西洋式甲胄,竟然连颜面也裹在里面。一人一马在登步桥头立住,好像是钢铁铸造的怪物。离着那么远也看得人心里发慌。骁骑营的人马他们也见过,没见过一个有这骑士一半的气势,更别说这身奇怪的装束了。
可是这骑士也奇怪,勒马芙蓉溪摆了那么神气的一个架势,竟然就不往前走了。战马也显得焦急,原地兜了一个圈子。“咴咴”直叫,却总是望着湍急的流水犹犹豫豫不敢下去。
刘伯看得直嘀咕:“过来啊过来啊!在那里兜来兜去做什么?”
鄂尔瑾把手一拍:“是了。那人不知道水里面有桥嘛!”
登步桥和别处的桥不一样。芙蓉溪涨水的时候来势凶猛,以前几座拱桥接连冲毁,造这登步桥的时候就请了南方的一位名匠来。这名匠的办法倒是简单:石桥是多孔平桥,造得厚实,,出水不高,取址又是芙蓉溪极宽阔的一段水面。这样一来,水大的时候,溪水就从桥上过,卸去了一多半冲力。看今天的水势,桥面上的水最多才过膝盖,骑马是可以过的。只是溪水浑浊汹涌,看不出深浅,若是不知道这桥的古怪,当然不敢下水。
想明白了这一节,鄂尔瑾说了声:“我去带他过桥。”跳起来就往外面跑,连鱼叉都忘了搁下,吓得两个店伙连忙拉她:“大小姐你做什么?不要再搞古怪。”
鄂尔瑾“呸”了一声道:“搞什么古怪?!我就是去告诉他水里有桥,你们还不放心么?”
两个店伙异口同声地说:“不放心!”
正在争执的时候,骑士忽然挥手在马屁股上重重拍了一掌,那马长嘶了一声,向前一冲跃到了水里。
这一下三个人都停了下来,面面相觑了一阵子,最后还是鄂尔瑾说:“胆子真大!”一边说,一边握着两只粉粉的小拳头,满脸都是崇拜。店伙说不出话来,只是用力点头。
知道水里有一道登步桥,过溪就不是看上去那么危险的事情。虽然溪水浑浊,但是登步桥又直又阔,照直走便不会出事。对于不知道登步桥的人来说,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平时的芙蓉溪水清澈如碧,游鱼水草都历历可数,徒涉也不为难。可是雨后的芙蓉溪就好像是另外一条河流,一个个巨大的漩涡高速流动让人心惊胆战,又看不见河水深浅。怎么敢随便下水?尤其这骑士和他的战马甲具骑装,若都是铁甲,少说也有一百二三十斤的分量。驮着这个分量下水,要沉下去就跟石子似的。难得这骑士居然敢闯芙蓉溪。更难得的是这战马居然肯听主人的命令敢往水里冲,当真是人马都不要命了,真是不知道这样的胆气后面是怎么样的急迫心情。
骑士下了水,就知道溪中有桥,马肚子都还没有贴到水面。但是水势劲急。走也走不快,只好一步一步向前挪,走着走着就偏离了中线。鄂尔瑾和两个店伙早就跑出酒馆,在登步桥这边守着,急得大声呼喊:“走直了!走直了!”骑士抬头看看他们,点了点头,驱马走回中线。鄂尔瑾喜孜孜地对刘伯说:“你看!我帮到他了,我很厉害,是不是?”刘伯楞了一楞,只觉得这位大小姐当真是匪夷所思。
堪堪走到桥中间。骑士忽然听见岸边的鄂尔瑾三个惊呼起来,抬眼一看,原来一根人腰粗细的浮木被水冲了下来。水流快,马行慢,实在避无可避,眼看就要撞上。不料这骑士手一抬,摘下鞍侧的长枪,使足气力大喝了一声,那黑黝黝的浮木竟然被他挑过头顶,直坠到身后去了。
这一下事出意外。却解决得如此干净利落,鄂尔瑾只想大声欢呼叫好,可是巴掌才拍到一起,口中又转成了惊呼。原来这骑士力气使得大了。分量都压在战马身上。这马本来跑得疲惫,过河已经有些勉强,忽然吃这一压,登时站立不住跪到水里,骑士也是一跤摔了下来。水流汹涌,一人一马都被冲得站不起来。鄂尔瑾听过人讲。西洋人的重骑若是落下马来就死定了,一下子爬不起来,只有任由对手宰割。重装骑兵的甲胄都要有人帮着穿,就是因为分量太重。现在人马都落在湍流里面,这深不过膝的芙蓉溪也能淹死人。她想也不想就要往水里跳,不料两个店伙早有防备,一把抓住:“大小姐你别乱来,这么轻飘飘的一个身子风都吹走了,怎么下得水啊!有个三长两短贝勒爷不是要剥我们的皮?”
鄂尔瑾气急败坏地说:“不让我去,那你们倒是去救人啊!”
刘伯看了看狰狞的流水,咽了口唾沫道:“大小姐你别闹,我去就是。”拿过鄂尔瑾的鱼叉往桥上走。一脚踩进溪水,人就打了个哆嗦,原来溪水刺骨冰凉,不知道倒在水里的骑士和战马怎么承受得住。走出第一步,他也不好后退,抖抖嗦嗦拿鱼叉探着脚下继续前行。鄂尔瑾看得一头是汗——按刘伯这个速度,等他走到骑士的身边,只怕人和马全都淹死了。
正着急的时候,却看见那骑士居然撑着长枪站了起来。鄂尔瑾用手按住嘴,一颗心“怦怦怦”跳得厉害,叫也叫不出来。骑士把枪一抛,蹲下身去拼命把马头托出水面。战马也是用力挣扎,碰得身上的铠甲一声声闷响。水太急马太重,骑士自己站起来都是很大的运气,这时候哪里托得动战马,僵持下去,要是一个不小心再摔倒,只怕两个都要送命。刘伯一边走,一边也在大喊:“别管马啦!别管马啦!”骑士只是不听,管自用力托着马头,不肯叫它被水呛到。刘伯好容易走到他们两个身边,却不知道如何下手,那么重的马,多了他一个也一样拖不动。正为难的时候,听见骑士说:“把背上的皮带解开。”刘伯登时会意,扑在马身上手忙脚乱了一阵子,听见“哗啦”一身脆响,马铠和鞍具一起滑落下来。刘伯抓住马缰绳,和骑士一起发力呐喊了一声,那马用力一挣,真得站了起来,原来是匹好俊的白马。
也就是一盏茶的功夫,过桥的骑士让鄂尔瑾的心几起几落,几乎忘记跳动。这时候哪里还叫得出声来,只是一个劲地拍巴掌,眼里水汪汪都是泪水。那五子看着两人一马慢慢往桥边移动,也是唏嘘感叹:“了不得啊!”
走到桥头,那骑士再也支撑不住,颓然坐倒在泥泞之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白马在他身边呜咽不止,用脸去蹭他的头盔。
鄂尔瑾冲到他面前,对一面发着抖一面满脸神气的刘伯说:“还愣着,把他的盔甲给卸了啊!要冻死人啊!”钢甲里是皮甲,都蓄满了水,就算没把人压死,也要把人冻死,真不知道这骑士刚才是怎么撑过来的。刘伯这才醒悟,慌慌张张就要和那五子一起帮骑士卸甲,骑士却突然自己揭开了面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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