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臺火災,分為兩部分調查。一部分是確認火災究竟是否是燃放煙花引起的,一部分是直接責任人的調查。
經過近半個月的調查,最終確定為禮花爆炸後,高溫星體落入了新臺主樓頂部擦窗機檢修孔內,引燃檢修通道內壁的易燃材料,從而引發的大火。
而這場大火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近三千萬。
另一邊,被警方控制起來的,當天所有參與聚餐和燃放煙花的人,在警方調查的過程當中,知情的人如實向警方交代了情況,也就是說都表示責任是杜猛威的。
一開始杜猛威不承認,可是架不住其他人都交代了,這麼大的一場火災擺在面前,杜猛威知道是賴不過去的,堅持了一週後,最終承認是他自作主張,為了慶祝生日燃放的煙花。
“你的煙花是從哪裡買的?”警察問道。
“三江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黃三江的手裡。”杜猛威說道。
“花多少錢買的?”
“我不知道。當時我和黃三江說的是等以後再說,他也沒告訴我多少錢。”
“也就是說煙花款還沒有結?”
“是的。”
“你和黃三江是什麼關係?”
“朋友關係,之前在一個飯局上認識的。”
三江實業有限公司是一家多種經營的集團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建築工程建築材料文化傳媒酒店等等。董事長黃三江也是春陽市著名的企業家,還是春陽市的人大代表。
警方在去找黃三江瞭解情況的時候,黃三江沒有在公司,也不在家裡。問家人,家人說不知道他去了哪裡,好幾天沒回家了。問公司的人,公司的人說出差了,具體去哪兒他們也不清楚。
由於黃三江的公司並不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就意味著黃三江是從別人那裡夠得的煙花。按照未燃放的煙花上面的地址,警方找到了名叫華彩的煙花公司。
“1月28號,也就是大年初年,三江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黃三江,是否從你們公司購買過煙花?”警察問道。
“是的,是從我們公司買過煙花。”華彩煙花公司總經理柳發才說道。
“你說說當時的情況。”
“大約是初五早上九點鐘左右吧,我接到了黃三江的電話,他說他認為我一個朋友,是我從朋友那裡得知的我的電話。他說想要一批煙花,最好是大型的禮花,越好看的越好,讓我儘快準備,然後送往正在建設的省廣播電視臺。當時黃三江要的非常急。”
“他一共從你這裡買了多少錢的煙花?”
“您稍等一下,我查一下賬。”柳發才找了一下賬本,看了看,說道:“973枚禮花彈280組合禮花761個單發花束,以及20組架子,去零一共是十五萬塊錢的。但是黃三江讓我開二十五萬。當時我記得我還問他這麼開行嗎,他說沒有任何問題,如果我不給他這(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