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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_119(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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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与胡少强小张两人谈过话之后的当天晚上,我就已经决定要和他们合作了。

不过,我不急,我等着三天之后,他们自己再上门来找我。

我没有等到。

因为,一林和鸭子把胡少强砍进了医院。

唐胡两家不和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两边手下的马仔打打闹闹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九镇上,几乎每个人都已经预见到了他们之间迟早会有你死我活的那么一天。却一定没有人想过,当矛盾真正爆发的时候,起因竟然是如此微不足道的几个人,一件事。

我这一生喝过很多很多酒,但是醉的次数不算多。并不是我能喝,而是我控制了自己,一直都在尽量地控制着自己。

对中国人而言,这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人际交往时那种借酒看情的场合。

不过,如果你也像我般有过一林这样的朋友,又曾经亲眼见证了这位朋友的一生之后。

我想,你也会做到的。

一林爱喝酒,非常非常爱喝酒,在我见过的人之中,唯一可以和他比的只有老梁。

但是,性格决定一切,人不同,喝酒当然也就不相同。

老梁喝酒就像是读书,自得其乐,融入其中,喝得是一份自在。

一林喝酒就像是打架,一往无前,不醉无归,喝得是一份豪气。

所以,他最喜欢喝的酒不是酒鬼,不是茅台,不是五粮液,不是我们眼中的任何一款名酒好酒。

而是“朝天吼”。

一种名不见经传,却如同一林一般豪气万千的佳酿。

湘西自古产匪,其中,匪患最烈的两地,一个是桑植,一个是九镇。

九镇土匪规模最大,最富传奇性的巅峰是在八十年前,杨阎王雄霸一方的时代。

那个时候,湘西王陈渠珍按照当时民国政府湖南省主席何健所颁“清乡”指示,采取“招小股,打大股;招新股,打老股”的策略,开始大规模剿匪。

一时之间,土匪们叛变的叛变,被杀的被杀,剩下的都只能躲在十万大山深处,避其风头。

杨阎王也不能例外。

只是这些绿林好汉们已经习惯了纵横山野,对酒当歌,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好日子。城镇根本就去不了,供养断掉,肉还可以在山林间打猎解决,酒,又应该怎么办呢?

杨阎王的团伙中,有一位替他立下了汗马功劳的结拜兄弟,这个人据说曾是秀才出身,还考得过晚清的功名。正是这位惊采绝艳的文人土匪,想出了解决办法。

九镇的米酒相当有名,到现在为止也还有很多人家自己酿酒。而九镇的米酒好就好在传统的酒曲与制作方法上面。

于是,这位土匪学着九镇酒曲的做法,在山上采来蓼草,取出汁液,用吃剩下的粳米磨成粉,伴着草汁一起发酵,做成传统的酒曲。

酒曲做好了,却没有那么多的大米。不过天才毕竟是天才,没有米,他就采来山野间的红色野生稻谷,漂洗干净,取出瘪粒,浸泡于水中,待到谷粒发胀,再放置在土匪们蒸肉的大蒸锅当中,上灶去蒸,蒸完了再次泡水,又再蒸,取出摊开阴凉,拌入酒曲等待发酵。一天后,加上山涧清泉封死于大缸之内,缸口用瓦盆倒扣,围着盆沿倒水防止进气,然后裹上层层棉被,用麻绳捆死,放置一月。一月后,开缸蒸酒,头酒不要,剩下的反复蒸三到五次左右。至此,酒方成。

这种酒制作方法虽然和九镇米酒大同小异,不过,米酒通常蒸一两次就行,它却被反复蒸过了多次,酒劲之烈远远不是米酒可以相比。

据说,酒成的那天,土匪们兴高采烈,齐聚一堂,举杯痛饮。酒刚下喉头,便烧心头,就连杨阎王在内,也守不住这种酒的那股野性,每口酒下肚都要被辣得对天狂吼一声,才能宣泄。

烈酒往往都是好酒,尤其是对这些血性汉子而言。

有好酒,有血性,又怎么会不醉?

只是,这种酒好虽好,醉起来却也不是安安静静睡一觉就能醒过来的。喝它的时候,它的野性也就侵入了饮者的骨髓。

人们只有随着它的野性来吼,来唱,来闹,才能达到最后的酣畅淋漓。

那天,喝醉之后的杨阎王唱了一首歌,一首属于他和他兄弟们,也属于大湘西的歌:

“捅逼要捅潘金莲,打架专找武二郎;

喝酒完哒朝天吼,跳到云霄就办玉皇;

哥儿弟兄都铁得紧,敢比桃园滴刘关张;

你莫笑老子太轻狂,老子轻狂就轻狂;

一付肝胆两把枪,一把陪人入罗帐,一把就送你见阎王;

要问老子是哪个?十万大山滴太上皇!

呦嘿~~~~~~~!呀太上皇!!!”

至此开始,匪酒“朝天吼”正式诞生。

土匪消失多年,杨阎王也早就已被挫骨扬灰。

但是他们的歌,他们的酒却随着他们的故事被一代一代传了下来,留在了湘西的这片土地上,留在了湘西伢子的血液中。

那天晚上,一林喝得正是这种酒,唱的这首歌。

“朝天吼”好是好,可惜产量太少。

野稻谷本来就不多,又是麻雀斑鸠最喜欢吃的食品,山野间的珍品,人又如何能够抢得过鸟。

所以,每年真正做出来的“朝天吼”极为有限,但凡是九镇男儿,谁如有幸能喝这样一杯的话,那都是要当节日来过,万万不会推辞的。

一林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请一林喝酒的是“妹子”。

“妹子”姓什么我忘了,他并不是真正的妹子,他是一个男人,一个打流的男人。准确地说,是一个想要打流的男人。

“妹子”是别人送给他的外号。

十字路口有一家新开张的粮都歌舞厅,舞厅门口有一间用三合板单独隔开的,两三个平方的小棚子,四四方方,简陋得像是狗舍。

妹子就在这间狗舍里面工作,每天都像是狗一般安安静静地守在里面,卖票。

我经常去跳舞,我也经常见到他吼那些满脸卑微笑意,想要少付钱或者不付钱讨价还价的普通客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吼过我,就算有些时候我一分钱都不付。

我也没见他吼过费强福、小杜、一林、铁明、八宝、江兵兵,小张等等任何其他一个场面上混或者道上打流的人。

相反,每次他见到我们这样的人的时候,脸上的那种笑容比被他吼的那些人还要殷勤,还要卑微,也更加的讨厌。

虽然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必须要懂得看人上菜。但是,我向来都不太喜欢把这一点做得太明显的人。

所以,我很少搭理妹子。

写得人是我,我在用我的笔来写江湖。但,毕竟江湖不是我一个人的江湖,写自己的同时,难免也会遗漏很多其他的事。

在我离开唐五单干,开了游戏厅,又接下了林场运输生意的这些日子里,夏冬也正混得风生水起。

市区龙港一战之后,他被市里的一位大哥看上了,在唐五手底下同样也是左右逢源,现在与何勇、秦三一起,成为了最得力的人。

据说粮都歌舞厅的老板是唐五市里的朋友,本来要找唐五看场,唐五转手就把这个生意交给了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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