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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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第一章初相遇(1)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轮日出,在茫然无助的时候,在灰暗无边的低谷,在万念俱灰的瞬间,在四面楚歌的边缘……我们仍在绝望中期待着明天的到来,期待那轮簇新的日出到来;仍是坚信那轮日出是永开不败的花朵,会在黑暗抵达黎明的玫紫天空里悄然绽放。

第一章初相遇

十六岁以前,我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砸玻璃。

在寂静的深夜里砰的一声,声音尖锐干脆而且绝对起到恐怖效果。我会在玻璃的主人尖叫之前,飞快地逃进某个漆黑的角落,拼命捂住嘴巴,以免自己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

不多时,那个穿着碎花睡裤的女人头发蓬乱地站在她的美容院门口,叉腰大骂:“哪个剁脑壳的吃饱了撑着没事做,半夜三更发神经做这样缺德没屁眼的事……”

然后,我就开始数灯,一盏,两盏,三盏……整条街的灯都亮了。有人询问,有人抱怨,也有人开始向她进攻。好,到此为止,这下整条街的谩骂应该够她受的了。

转身,我扬长而去。

我计算过,她的玻璃在半年内被我砸过六十七次,其中四十二次,她都一个德行,整个人邋遢得不成样子,站在俏俏美容院门口大声咒骂砸她玻璃的人。我真希望那个男人会看到她那丑陋的姿态。我知道,虽然在夜晚她那么不堪,那么丑陋,但在白天的时候她还是像模像样的。她很会化妆,把自己化得像狐狸精那样又美又媚。我记得有一次和倪喜红在街上碰到她,我指给倪喜红看,“呶,就是那女人。”倪喜红那一刻呆在那里不肯再迈动步子,惊她为天人。这么没出息,我气得两天都没有理倪喜红。

但我承认,她确实是漂亮,不仅漂亮,而且浪而且妖,就像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妲己一样狐媚风骚。她丰乳肥臀,媚眼如丝,那样斜斜地朝你一笑,魂都会被勾走。我一直怀疑她就是狐狸变的,要不也不会勾搭上我那有钱的爸爸,要不也不会害妈妈吃老鼠药自杀。

另外的那二十五次,我估计是因为我爸爸在她店里,他们肯定在那里颠鸾倒凤,干那苟且之事。哪怕我再用力砸,也没有见她哼一声。我心里恶狠狠地骂道:“妖精!狐狸精!总有一天,你会被雷劈成无数段!”

第2节:第一章初相遇(2)

其实那一刻我总担心爸爸会无法忍受我的无理取闹而跑出来揪住我,把我的头发都给揪掉。事实上我很怕他。每次砸完玻璃后我都飞快地逃跑,然后瑟缩在俏俏美容院对面那两幢房子的间隙中,偷偷探出头,冷冷地看着那扇卷闸门。我能看到自己呼出的白气在空气里渐渐扩散、消失。

倪喜红说我的眼神凛冽,充满杀气。我喜欢她这样说我,她这么一说,我就觉得自己被赋予了某种力量。那时刻,我觉得自己很强大,有足够的力气对抗一切。我常用那样的眼神看周围的人。

倪喜红是我初中的同学。

1993年秋天的新生报到会上,我选择坐在讲台底下。那样的位置是别的学生不愿选择的,没有人自愿坐到老师眼皮底下。而我血管里天生流着反叛与不羁的血,喜欢挑战,喜欢刺激,喜欢标新立异,做别人不敢做的事。

可那天倪喜红朝我直直地走过来问:“这里有人坐吗?”我漠然地看了她一眼,摇摇头。

后来我问她:“教室那么多的空位置,你为什么偏要选择坐在我旁边?”倪喜红神秘地说:“我喜欢你,你太漂亮了,如果跟你混,我很快就会红起来。”

她的说法让我很崩溃,但我心底暗自欢喜。我这个人有水仙花情结,特别自恋。就爱听别人说我漂亮,夸我有个性。那个年代仿佛很标榜个性。

当然,个性的除了我,还有我的另外一个好朋友,林楚君。

果然如倪喜红所料,我们真的红了。不久之后,我、倪喜红、林楚君成了市七中的三朵花,三朵带着刺儿的花。每个人都远远地看着我们,眼里流露欣羡与嫉妒。那是因为我们不仅漂亮出众,而且学习成绩非常优秀。我们恃宠生骄,恃才傲物;我们桀骜反叛,难以驯服。我们骨子里都有一种凛冽气息。我们漠视一切,目空一切;我们我行我素,从来不与班上其他的同学接触。

任何事情,如果我们不愿意,谁也拿我们没有办法。老师如此,家长也是如此。无论我们在学校的行为多么不合格,我们的成绩总是年级前十名。作为一个学生,只要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就没有人能够惩罚他。

第3节:第一章初相遇(3)

倪喜红的爸爸那时是一家橡胶厂的厂长,资本家的千金小姐就是不同,出入都有红旗牌小汽车接送。

林楚君就更有来头了,她爸是教育局局长,在学校老师见了林楚君还要低头哈腰地跟她打招呼,她总是目不斜视,从来不予理睬,骄傲得像只长颈鹿。

至于我,爸爸不过是个靠一种叫锡的金属发财的暴发户,基本上没有什么背景。我除了在学习方面有点无师自通的天分外,平日里头脑反应总是比倪喜红和林楚君要迟钝一些,我不喜欢思考,天生懒惰。有时和倪喜红、林楚君在一起,遇到我不知道不理解的事物便会懵头懵脑地来一句,“那是什么意思?”她们会开玩笑地骂道:“暴发户的女儿就是不懂高压电。”

我并不生气,我本来就是暴发户的女儿。我爸读到小学四年级就没读书了,因为家里穷。听说爸爸小时候是吃着红薯饭长大的,我却从来没有见他吃过红薯,他说吃那东西吃伤了。我一直觉得爸爸是那种很容易忘本的人。穷的时候他眼里只有钱,成了暴发户后,他的眼里只有女人。真他妈的俗!

我喜欢倪喜红和林楚君。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能够成为好朋友,我想那是因为我们在茫茫人海里嗅到了与自己相同的气息。

我和林楚君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孩子,1994年4月16日,是我们十四岁的生日。

我至今还保留着我们唯一的一张合影。

我曾经以为那张照片早就丢失了,直到2006年的夏天,在清理老房子时,我在曾经睡过的那张床底下捡到一张照片。照片上是那三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倪喜红当时扎着马尾,嘴巴紧抿,表情严肃。林楚君笑得很灿烂,她的嘴是那种樱桃小嘴,上薄下厚,色泽红润,非常漂亮。她笑的时候,露出一排珍珠似的牙齿。站在中间的我,戴着一顶小方格的男式鸭舌帽,眼睛又黑又亮,嘴唇微微上翘着,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照片背面写着:楚君、隐墨十四岁生日。我们永不分开。1994年4月16日。

第4节:第一章初相遇(4)

倪喜红比我和林楚君大半岁,她是个性格有点古怪孤僻的女孩。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我从未见她穿过裙子。她总说她个子不高,腿有点粗,臀部肥大,穿裙子像个矮冬瓜。

倪喜红是我们三人中间最贤淑、最文静、最内敛的女孩,会绘画,会做精美的女红。她有一块自绣的手帕,常常系在手腕上,图案是一朵玫瑰,那朵红色玫瑰宛若初生,娇艳欲滴。我和林楚君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我们俩都属于头脑精细、四肢迟笨的女孩。

我们无数次央求她为我们也绣一块,好不容易才求到一块,到今天早已褪色。那时我去市场买了一米紫色的棉布,满心期待,没想到这家伙只是应付了一下,只绣了边,那边我想我也会绣,是那种小波浪形的,用剪刀细细剪好,然后沿着边一针一针地绣过去。再加几个暗紫黄的心形荷包,就算完成。

林楚君可不如我这么细心,我曾问林楚君,那些女红去哪儿了,她抽着爱喜,妩媚一笑,淡淡地说去爪哇国了。

她是个努力遗忘过去的女人,过去像荆棘一样刺痛过她。

十三四岁的女孩,不是瘦得像个豆芽就是胖得像个水桶,林楚君是个例外。她是我们三个人中,个子最高、身材最正的一个,十四岁时已发育得很好了。不像我,瘦不拉叽的,没胸没臀,只有一张貌似天使的脸蛋。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头发太黄,进田径队后,剪了头发,天天穿着运动服,活动量又大,像个假小子似的。我和倪喜红喊她黄毛丫头。

三个人中,最沉默的是我。一个孩子的沉默除了跟性格有关之外,应该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来自家庭。爸爸自从有了狐狸精以后,跟变了个人似的,总和妈妈吵闹打架,我无数次见过他的拳头如雨滴一样落在妈妈的身上。那个男人,在我十二岁以后,我便不再叫他爸爸。而我对于男人的认识就是粗暴、低劣、虚伪、残酷、不负责任。

妈妈!我那柔弱怯懦的妈妈只会不停地哭泣。长大以后我从来不轻易哭泣,因为我觉得哭泣只是柔弱和无能为力的一种表现,当它们过于泛滥以后,唤不来同情与救赎,只会淹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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