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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1 / 1)

老年鳏夫沈无端:“……”

叶浮生觉得自己再不出声能被这爷俩胸闷死,曲臂捅了楚惜微一肘子,端起笑容对沈无端道:“沈前……”

楚惜微突然在后面咳了一声,沈无端抄着胳膊,阴阳怪气地问:“拐走我义子,一声‘前辈’就打发了?”

叶浮生先是一怔,立刻反应过来,笑眯了眼睛借坡下驴,大大方方地喊道:“义父。”

“这才像话。”沈无端笑了起来,从腰封中摸出两块和田玉佩抛了过来,“柳容生前给这小子准备的结缘礼,现在可算是给出去了。”

叶浮生抬手将玉佩接住,只见俱是简简单单的平安扣样式,一大一小,刚好能合为同心圆。

他将小的挂在自己脖子上贴身放好,然后撩起楚惜微的头发,把大的大块亲手给他系上,回头冲沈无端一伸手,笑道:“义母的给了,义父不会没表示吧?”

沈无端撇撇嘴:“你这浑样倒是跟顾欺芳像了个十成十,回头摆席给老夫敬了酒再说吧!”

说罢,他把身后两个闭目塞听的小尾巴牵出来,一脸不耐地推给叶浮生,道:“我走的时候,这小子死活要跟来找你,还牵带了个小丫头,一路上搞得我跟祖孙游街似的!”

小尾巴之一自然是谢离,他在问禅山和伽蓝城之间辗转了几回,可算是把酸甜苦辣涩尝了个五味俱全,然而薛蝉衣带着谢璋等人参加了白道右军,只留下一队谢家弟子保护他的安全,这些人唯恐少爷在自己手里出了事,恨不能连上茅房都跟着,若非偶然逮到沈无端,恐怕他还在伽蓝城守着一座小院为远行人担惊受怕。

因此,虽然谢离进门就被两人亲热的一幕震了个三魂出窍,现在回过神来见到叶浮生笑眯眯的脸,还是扑了上来,抱着他的大腿不撒手,没哭也没闹,就跟猫儿一样蹭。

“阿离怎么来了?”叶浮生低下头摸摸他脑袋上不安分的杂毛,“这里不算安全,挺危险。”

谢离细声细气地说道:“叶叔,我想来看看,听话不乱跑,就跟着你,别赶我。”

“好,那你就跟着,多长长见识也不错。”叶浮生向来吃软不吃硬,闻言便笑了,抬头却见楚惜微正定定看着那站在谢离身后的小姑娘。

小姑娘一身男装打扮,半长不短的头发不簪花也不贴饰,只用了一条青色发带在脑后扎成马尾,面容光洁白皙,五官还没成熟长开,却已经可见柳眉杏目的影子。

上次他们回伽蓝城的时候,来去匆匆并没见到阿如,此时楚惜微却莫名觉得她有些眼熟,偏偏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沈无端掀了掀眼皮,道:“她叫阿如,陆鸣渊跟秦丫头年纪不大心思可鬼,我带谢离走的时候她就在旁边看,到了晚上反而抢我们前头去,也不晓得是怎么开的城门路引,跟这小兔崽子倒是关系不错,也不好赶回去,就干脆一起带来了。”

楚惜微皱了皱眉,难得主动去问阿如:“你就叫这个名字吗?”

阿如的目光在他身上打了个转,最终落在叶浮生身上,点了点头。

叶浮生瞳孔一缩,随即又恢复了脸色,然而这一瞬间的变化都没逃过楚惜微跟沈无端的眼睛。

老人上了年纪,有时候就懒得管年轻人的事情,沈无端跟楚惜微对视一眼,自己倒是没多言,问道:“让他俩自己玩儿去吧,端清在哪儿?”

叶浮生笑容一滞,轻声道:“在后院看书。”

他们当日一下山,楚惜微就把孙悯风找了过来,倾尽鬼医之能封住端清身上三大奇穴要脉,堪堪阻住生气流失,让端清缓过了最险的一关,能运转《无极功》内力自我调息。

可叶浮生和楚惜微仍觉意难平。

孙悯风收起金针的时候便对他们坦言,端清先损半数功力又失长生蛊,把之前被强压下来的暗伤旧患一并引发了,最重要的是他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已经消耗殆尽,就算鬼医妙手神术,到底不是能起死回生的神灵。

四年,这是孙悯风给出的最长时限,期间还要精心细致的疗养调息,

否则连这四年时间也许都不到。

端清看着年轻,实际上岁数已经不小,他对这件事情看得很开,宽慰几句后也懒得见叶浮生和楚惜微二人的丧气脸,把两个小辈统统赶到前院去,自己在后院里煮茶焚香、看书吹箫,比起十三年来无数个日夜还要逍遥自在。

沈留听他们说了这件事,竟也不难过,反而笑骂道:“四年又怎么样?他遭了大半辈子活罪,还不能享几年清福?年轻人得学会看开,否则什么事都挂在心头,活得也太累了。”

说罢,沈无端笑着越过他们,向后院走去。

叶浮生把两个小辈都赶去屋里玩儿,自己跟楚惜微落后在沈无端后头几步,低声道:“她是如小姐。”

能得他一句尊称的人并不多,楚惜微眯了眯眼:“我当年离京的时候,还没听说有什么‘如小姐’。”

叶浮生看着他的眼睛:“你不觉得她跟你小时候很像吗?”

楚惜微忽地一滞。

“如小姐,是玉宁公主跟驸马唐芷阳的女儿。”叶浮生的声音很轻,楚惜微却屏住了呼吸。

十年前天京宫变,玉宁公主楚婉宁为大义鸩杀亲夫唐芷阳,可她当时已经身怀有孕了。

唐家力挺静王谋反,先帝为此怒不可遏,虽看在姻亲之上未诛其九族,却是打杀发落不计其数,若非玉宁公主以命作保,先帝又在此事之后病重去世,恐怕这孩儿也是留不住的。

楚子玉登上帝位后,对玉宁公主礼敬有加,可这孩子虽是她的骨肉,到底也流着唐家的血,在宫中地位十分尴尬,连个正经名字也是不好起的,只叫了乳名——阿如。

四年前玉宁公主病逝之时,叶浮生亲眼看到她抓住楚子玉的手哀求,

希望他能看在自己面子上善待阿如,后者也的确不负所托,将其带在身边悉心照看,半点亏待也无。

可阿如不能在宫中留一辈子。

楚惜微思及小姑娘的面目,依稀想起十年前玉宁公主的音容笑貌和自己那时在她面前所说的天真话,心里又酸又软,还有一丝难以言喻的喜意。

他以为唐家早就完了,却没想到还有阿如的存在,仿佛在满目疮痍的朽土中长出了一颗草的嫩芽,那样小和脆弱,却代表了一线生机的力量。

叶浮生抓住楚惜微的手用力扣紧,笑弯了眼睛,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们进了后院,正好看到端清在倒茶,刚沏好的毛冬青香气淡雅,色泽微黄的茶水在四个茶杯里各倒八分满,不多也不少。

“这么多年了,你这未卜先知的本事还是如此厉害。”沈无端毫不客气地坐下,拿起杯子就喝了一口,随即毫不给面子地“呸”了,“好苦。”

叶浮生眨眨眼,端起茶杯细细品味,先是皱眉,继而又舒展开来;“入口极苦,回味却甘。”

“人生亦是如此,先苦后甜方明真意。”端清笑了笑,他将满头灰败的白发散散束在脑后,面容看起来比先前老了十来岁,却少了那种不近人情的孤冷,从内而外地变得温润起来,看着他们的时候眼里如落了一把天光云影,澄澈得不可思议。

叶浮生垂下眼睑似有所悟,楚惜微自觉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干脆牛嚼牡丹地喝干一杯茶,再给自己添了一杯。

端清问道:“战况如何?”

“焦灼了这些天,胜负已分,就待收拾残局了。”楚惜微言简意赅,“魔道这次元气大伤,白道虽然得胜也是自损八百,都得休养生息,少说未来十年起不了大风浪。”

“天生光影,阴阳相成,能有一个平衡已经是最好。”端清放下茶杯,“你们有什么打算呢?”

“待此间事了,先回百鬼门处理事务,然后……”楚惜微顿了顿,握着叶浮生的手抬起头,“我们想请道长带路,去太上宫和飞云峰一趟。”

沈无端不怀好意地笑了:“哟,丑媳妇见公婆?”

端清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老不修当即闭嘴,叶浮生暗叹了句“一物降一物”,遂嬉皮笑脸道:“是啊,我要娶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不得先带回去让师父掌掌眼?”

楚惜微挑了挑眉,重复道:“你娶?”

叶浮生对他眨眨眼,诚恳道:“你嫁也行。”

楚惜微当即决定今晚身体力行跟他好好谈谈这个问题。

端清抬头看了眼身后光秃秃的桃花树,目光里闪过一道柔色,应道:“好。”

他们在后院里煮茶清谈了一晚,说了江湖大事,也笑了家长里短,不知不觉夜色将明。前院中两个闲不住的小兔崽子绕着圈子你追我跑,时不时看看两边院门,忽然间瞧见远方一道烟花窜上天迹,炸开了绚烂颜色。

阿如一时没收住脚,跟谢离摔成了滚地葫芦,后院的四个大人也被惊动,陆续走了出来,看着那边烟花接连升起,在隐现天光的穹空上铺展开流光溢彩。

小孩子不知道这烟花代表了什么,却看见了叶浮生他们脸上同时露出的笑容。

四大两小在院子里站了很久,直到狂风卷动流云,头顶昏暗的天幕亮起了一道刺目的光,将原本沉寂冷漠的颜色染上红缎似的艳丽,太阳热烈夺目的影子在云后隐隐若现,晨曦被无形的手剪裁成金丝玉絮,一片片延伸舒展,仿佛暗夜破了一个洞,抛出了一团生机勃勃的火。

这不是叶浮生第一次看日出,却是他最喜欢的一次。

万物枯荣生灭,一面在黑夜里腐朽溃烂,一面又在阳光下生长回春,世人也好,世情也罢,或峥嵘,或潦倒,都在这样一个轮回里转过。

也许终有一天,冷铁刀剑断刃卷鞘,高山流水填平消逝,连江湖岁月也在时间长河里辗转绝唱,但有一线天光,便是热血未凉。

叶浮生恍惚了片刻,又被一个拥抱拉回了神智。

楚惜微双手环过他的身体,将头轻轻放在他肩膀上,侧头轻轻一笑,道:“师父,我们该回家了。”

那双眼里映有华阳暖日,驱走了冷夜刀锋的寒凉透骨,稳住叶浮生半世飘摇的风雨行舟。

你心安处,是我一生所归。

注:改自白居易《初出城留别》:“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

青山荒冢说:

赶在双十一前完成了这一章,至此,《封刀》正文完结,番外不定期陆续补充。

写到这一章感慨良多,然而现在匆匆之下语不成熟,只能暂时简单感谢一下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喜爱,没有你们,这便是一本孤独的书。

感谢,鞠躬。

第212章番外四(上)·物是人非事事休

一、

慕清商来的那一日,秋风乍起,吹落了满树枯叶纷扬如雨。

赫连御在那棵将死的树下看着他,如望谪仙人。

院子里面躺着一只死狗,跪着一排人,其中锦帽貂裘的少年满脸不服气,却被赫连绝的手掌用力压住,一声也不敢吭。

他是赫连绝的幺子,名唤赫连钊,娘是妾室,死的又早,因此从小就学会了欺软怕硬,在父兄面前乖顺得像摇尾巴的狗,背地里就狗仗人势,赫连家旁系子弟里没几个敢惹他,毕竟跟人结仇还能报复,被狗咬了难道还能咬回去?

没人搭理他,赫连钊也惯会给自己找乐子,养了好几只恶犬,纵其伤人赏乐,专挑家族里没名没分的几个野种和下人动手,其中被他盯得最紧的就是赫连御。

赫连御他娘据说是个犯了大错的贱婢,沦为辗转众人的玩物,后来生了这没爹的儿子便血崩而死。按理说这样的小野种早该被丢去喂狗,偏偏赫连绝不仅把他留下,还给了他一个名字。

野种无名无姓,赫连御却有了正经名字,哪怕半点倚仗也没有,到底是挂上了赫连家的谱,算是赫连钊半个弟弟,去叫他膈应得很。

赫连御是被一个舞姬养大的,她名叫腊梅,是被掳来的中原女子,年轻时为了固宠保命,每每怀了孩子便灌了藏红花打掉,到如今色衰爱弛膝下无儿,因着曾跟赫连御生母梓颜有姐妹之情,便承了她临终的请求,把这个孩子认了下来。

她现在不得宠爱,日子反倒要比被冷待于后院的姬妾好过,在偏房里做着粗使奴婢,磕磕绊绊地把赫连御拉扯到了十岁。

赫连御从小懂事,知道自己不受人待见,也就很少出门讨嫌,成日里乖乖跟着腊梅干活,直到两个月前腊梅因为失手砸碎了夫人心爱的紫砂茶壶,被打断了一条腿,不得不在屋子里养伤,他这才踏出小院子,帮着一些丫鬟仆人捡豆子擦板凳,每天换来点剩饭剩菜果腹。

他长得讨人喜欢,也乖巧得不像孩子,本来不该惹上是非,偏偏运气不好,遇到了赫连钊,这家伙平日里低伏做小,就惯会拿人出气,那天正赶上心情不好,就叫人把赫连御揍了一顿,本来这事儿就差不多了,却半路被路过的赫连麒叫了停。

赫连麒这人说不上好心坏心,只是觉得那不争气的弟弟跟一个小孩儿较劲着实丢脸,训斥了赫连钊一顿,就把赫连御给放跑了。这样一来,赫连钊就像被抢了肉骨头的狗,每天都要来咬赫连御一回。

他把手里一碗热汤倒在赫连御头上,小孩皮肤本来就细,当下就被烫红一大块,痛得哭叫起来,赫连钊越听越满意,抬手给了他两耳光,说:“再哭大声点儿,把我听笑了就放过你。”

赫连御扯着嗓子嚎了好一阵,喉咙里都是血气,他才大发慈悲,把碗里剩下的一块肉骨头往地上一扔,他带来的那条大黑狗顿时两眼放光地扑过去啃,赫连钊拍拍小孩的脸,道:“今天厨房没剩饭了,去,从它嘴里把肉抢回来,不然你就等饿吧。”

赫连御看了看膘肥体壮的大黑狗,又想想自己的小身板儿,于是瘫在地上没动,赫连钊又踢他一脚:“还不快去?你抢赢了,我给你娘请个大夫。”

所谓的娘自然不是生下他就撒手人寰的梓颜,而是照顾了他六年的腊梅。赫连御犹豫了一下,眼看那骨头都要被吞下去了,终于咬咬牙,扑了上去。

狗向来护食,更何况是到了嘴里的肉?一人一狗当即滚成了一团,赫连御把吃奶的劲都拿了出来,死命去掰狗嘴,把小小的手伸进去掏那块骨头,犬牙咬在他手上,血腥刺激了狼犬凶性,陡然暴起将他扑倒在地,张口就去咬他喉咙。

赫连钊年纪不大,但颇有几分狠毒,见状没叫人去拦,反而哈哈大笑,赫连御的胳膊挡住了狗嘴,犬牙陷进血肉里,简直要活活从他手臂上咬块肉下来。

小孩儿吓得哭都忘记了,只能死命推搡,一名少女忍不住开口道:“钊弟,不如就算了吧?”

“大哥说了,男子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既然说了话,哪能这么算了?”赫连钊鼻孔朝天哼了一声,余光扫过他们,“今天这事儿,谁敢告诉我大哥,我跟他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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