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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1 / 1)

《情与谁共》正文至此结束。

我这一生的得意大概也是这两句话吧:一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还有一句:春风十里,不如你们。

多谢,又是一场相随。

作者有话要说:休息几天,这个周末开始更番外,周素vs沈家二位公子、陆伯尧、崔种马,暂定就是这三个,还有特别想看的可以提,如果附和的同学多,就加写。

第五十三章

《情与谁共》番外之你是我的一生

崔家与宋家商讨联姻的时候崔舜华是愿意的,他心想辛甘是个极好的人选啊,容貌、身份、地位都与他相当,又与他一样的名声在外,一样的……心有所属。

况且他心里自私的想,辛甘是她的表姐啊,要是他娶辛甘,她总是要回来参加婚礼的吧?

那就能见她一面了。

他已经372天没有见到她。以前陆伯尧曾烦恼的对他抱怨小丫头人小心狠,陆伯尧对她那么好,她却总气得他半死。陆伯尧抱怨的时候崔舜华心里总是暗自偷笑,想着:那么甜蜜的小姑娘,世上最最可爱的,陆伯尧你胡说八道什么呢?

现在,轮到他了。

372天她没有来过一个电话,写给她那么多封邮件,只言片语都不肯回,就像从前在一起时种种温柔时光都是假的,是他一个人的幻觉而已,是那天边的云,风轻轻一吹就散开,就像这个世界上压根没有回忆一说。

那么甜蜜的小姑娘,怎么会有那样决绝的离开姿势呢?崔舜华怎么想也不明白。

“哥,”舜臣敲门进来,“妈叫你下去,有话和你说。”

他答应了一声,放下手里水杯出去,舜臣默默跟在他身后,走到楼梯拐角处忽然说:“我喜欢辛甘。”

“啊?”崔舜华脚步一顿,惊讶的回头看着弟弟。

舜臣抬起头,眼神清澈,“反正你也不喜欢她,既然家里要和宋家联姻,那让我娶她吧!”

“……”崔舜华大笑起来,“念书把脑子念傻了吧?郑翩然是什么人?他能让辛甘嫁给别人?你是什么人?爸妈能同意你娶辛甘?”

“难道你娶辛甘,郑翩然就不会对付你了吗?!”

“会,”崔舜华翘起嘴角,“但我和你不一样,我不用继承崔家家业啊,”他笑得轻松又愉快,一贯的不正经,仿佛很开心,“所以我可以任性,你不行哦!”

崔舜臣说不出话来反驳,愣在那里直咬牙,这小子从小到大斯文温和,居然也会急红眼,可见是真心沦陷。崔舜华收起玩笑,拍拍弟弟肩膀,“好了,我知道了,你喜欢她嘛!我答应你,不会让她成为你大嫂膈应你一辈子的。”

既然她已远走美国,为着不想看见他,那就算他成了她表姐夫,除了膈应她一辈子,还能怎样?

他又怎么可再让她因自己有一丝的难过。

崔母的谈话无非老生常谈,要崔舜华彻底解决了魏紫,崔家绝不容许这样莫名其妙、歇斯里地的女人进门。魏紫又自杀了一次,如今正躺在医院里。崔舜华被他妈念得耳朵疼心里也烦,嬉皮笑脸的应付了两句,站起来拿了大衣就往医院去。

在医院门口他遇上了辛甘,美得一如既往,只是美人表情失魂落魄,手里还拿着一张b超单子,崔舜华一眼就看出来出人命了。

郑翩然那个终极面瘫,生出来孩子要是随他可就惨了。他幸灾乐祸的心想。

“这么巧?”他迎上去打招呼,笑着对辛甘说,“同是天涯沦落人,帮我一个忙好不好?”辛甘是她的表姐,要让魏紫死心,辛甘最合适。

谁知辛甘张嘴就说:“不如我们结婚吧?”

“啊?”忽然被g市第一倾国倾城求婚,即便是g市第一种马崔舜华同学,也是受宠若惊。

“你需要一个太太当挡箭牌,我需要给孩子一个父亲。崔舜华,其实你不发情的时候,看上去还不赖!至少以后去开家长会的时候,很拿得出手的啊!”辛甘一本正经的时候也很美。

崔舜华却只觉得肝颤,哭笑不得:“谢谢你夸奖我啊。”

“别客气!”辛甘很热情很认真,“那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崔舜华看看她肚子,再看看这张脸,想想肚子里孩子的爹,再想想总对着照片上这张脸出神的自家弟弟,他狠狠的打了个寒颤,顿时原本里头病房里很棘手的魏紫,竟然都显得和蔼可亲起来了。

他小心翼翼的倒退了两步,估摸着她手够不到自己了,转身拔腿就狂奔。

病房里魏紫正在打电话,缠着白色绷带的手腕举着电话,如同溺水的人看到浮木一般的表情:“舜华!是辛辰!是辛辰的电话!她要和你说话!”

崔舜华愣了,来的路上想好了那么多说辞,此刻如同口袋里被手汗近视了的支票一般,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是她的电话,隔了这么久,终于肯让他听一听她的声音了吗?这个绝情的丫头!

他缓缓伸手拿过魏紫的手机,这辈子所有的期待心情都要在此刻消耗殆尽了,他甚至忘记了魏紫还在,忘记了掩饰,将手机如同珍宝一样小心翼翼的贴在耳边。

时隔372天加大半个晴好的下午,她的声音从几万公里以外传来,轻轻浅浅:“……既然都已经这样了,好好待她吧。”

崔舜华抬头,病床上魏紫跪着,前倾着身体如同雕塑一般向着他的方向,一动不动,脸上的神情几近疯狂。

“魏紫,我不会是一个好丈夫,我不爱你。我们之间是怎样开始的你心知肚明,我既然是这样的人,轻易受你诱惑,以后恐怕也抵挡不了其他女人的诱惑。你想好,你确定想要嫁给我这样的我吗?”崔舜华捂着手机听筒,平静的问魏紫。他心中此刻也是宁静的,死一般的宁静。

“你想清楚,我并不是你以前认识的那个辛辰的男朋友,我是崔舜华,喝醉酒以后和女朋友最好闺蜜上床的崔舜华。”

魏紫泪流满面,嘶哑着声音答他说:“不管你是谁,我都要嫁给你,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崔舜华喉头干得像要裂开,移开目光不再看她,松开手,轻声问电话那头:“辰辰?”

辛辰没有说话,在电话那头沉默着,崔舜华仿佛看到她在遥远的美国默默流泪的样子,他伸出手在虚空里,又缓缓收回来,像抓了一把自己心脏的碎片在掌心一般,整条胳膊都是沉重又无力的。

“辰辰,”他声音轻的仿佛大声就会震断这通电话一样,“有件事情正想告诉你,我和魏紫要结婚了,你回来参加婚礼吗?”

她没有回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她回来的时候g市已经是春天了,嫩嫩的柳条在春风里抽出来,让他想起第一次吻她时也是在春天江边的柳树下,她说舜华哥哥你比我哥好,我喜欢你,他多年以来的心头异样终于喷薄而出,掰过小丫头嫩生生的脸,喘着粗气亲了下去。

亲得自己都要窒息了,他小心翼翼的松开她,小丫头睁着一双漂亮的眼睛,泪眼汪汪的看着他,愣愣的。崔舜华那时紧紧抱住她,抚着她鸦羽一般乌黑长发,在她耳边一遍遍的说辛辰,我这一生只爱你一个人。

可是后来与陆伯尧的一场大醉之后,灯光昏暗的酒店房间里,魏紫在他面前褪下薄薄衣衫,成熟玲珑的**贴在他酒后热血沸腾的身躯上,他一时之间就忘了那句话。

既然忘了他就不打算再想起了。

何必呢?误人误己。

“当初她嫁给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是这样的人,怎么?拼死拼活的嫁了,现在又不喜欢我这样了?有句话叫求仁得仁,她当年种的因,现在只能享用这样的果。”油画一般浓丽的旗袍女伴,还来不及也不必要记得叫什么名字,与魏紫双双走了出去,崔舜华垂下双眸,扶着辛辰的膝盖,“辰辰,以后不要再管我和魏紫的事情。”

辛辰脸上浮现与她年纪不相符的悲伤:“崔舜华……当初我不该劝你娶她。我欠魏紫一条命,不该你来还。”

他眼中神色倏然一深,默了默,笑吟吟的故作深情款款:“我心甘情愿。”

辛辰见他又不正经,也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垂下眼睛默默的。崔舜华伏在她膝头,幸福又心酸的对自己说:心甘情愿吗?其实是罪有应得吧?

离开g市那一天许多以前的玩伴来送他,纷纷起哄:“努力!加油!欧洲第一种马什么的,请不要大意的拿下吧!欧洲同胞古来好客,您可千万别跟她们客气!”

崔舜华笑,眼睛却在人群里搜寻那个答应来送机的人。

朋友们以为他恋恋不舍,玩笑道:“崔大公子,作为即将离任的g市第一种马,有没有临别赠言对后辈们说的?”

崔舜华笑而不语,机场高高的玻璃窗倾泻下今年冬日难得的好阳光,他站在那片光明处,看到她走进机场大厅,四处急急张望,就像当初,在他这一生最好的那几年时光里里,每一次相会的情景。

“小丫头傻不拉几的,还真的来了,真的要与我吻别吗?”他怕自己泄露出丁点情绪,大步上前将她搂紧在怀里,竭尽全力玩笑。

“辰辰,过了今天我就要开始全新人生了,如果有一天忘记了你,不要怪我。”他说。

自你别后,我在回忆里一睡不起,到如今,总算有勇气告辞而去。辛辰,忘记你大概是我这后半生最大的难题,而我只能独自尽力。

其实作为已经离任的g市第一种马,他确实有一句临别赠言要告诉后辈们:不要,千万不要在二十岁的时候许诺一生,因为那会成真。

作者有话要说:种马党一定在找材料准备扎小人诅咒我,别这样啊亲,还没虐到哥哥呢,说不定舜华哥哥比起他来不算惨呢!

第五十四章

《情与谁共》番外之君子好逑

一个男人若是眉眼嘴角稍有一处神似沈远,周素都会想方设法睡了他。沈齐风站在她面前向她朗朗微笑时,一身剪裁漂亮的手工定制西装紧紧裹在肌肉匀称的一米八五大高个上,年轻英俊的脸轮廓深刻清晰,活脱脱一个当年正年少时的沈远,周素仰着头看着他,感觉到似乎是细微的电流,沿着脊椎骨一路攀升,整个背都是麻的,如千万小蝴蝶展翅飞出体内的感觉,一时之间连呼吸都显得困难而奢侈。

而沈齐风磕磕巴巴的,把能表现自己风度翩翩气质出众的中文都说完了,那位他一见钟情的东方姑娘还是眼神直直的盯着自己,对他的话一点反应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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