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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往事难回味 共君谋一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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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看来,我终归还是出自于义色门下,而义色与老鼠是积怨已深的宿敌,那么,我和老鼠之间,也很有可能是敌对的关系,至少不会那么亲密。

他们只说对了一半,在病房中达成联盟之前,我和老鼠确实谈不上有多亲密,可也从来都算不上仇敌。

义色不是我的王,也不是我的父亲,他只是我曾经的大哥而已。

我们并没有活在影视剧里的那种国仇家恨,两军对垒你死我活的战争当中,而是都生活在同样一个充满了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复杂世界里。

在这个世界里,谁也不是谁的仆从,谁都当不了谁的主宰,每个人都是单独而平等的个体,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自己的独立思维。

义色讨厌老鼠,但是大屌和老鼠玩得好,所以我也必须要讨厌大屌,不会和大屌玩,这是孩子才会有的思维。

很多年前的一个夏日,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而言,我就已经不再是一个孩子,大屌当然也早就不是。

我们都是成年人,成年人就有成年人自己的判断,谁好谁坏,谁是朋友,谁是敌人,我们心中都有数。

上一辈人的恩怨自有上一辈人自己来解决,可生活却永远都需要往前看。

所以,虽然我曾经是义色的人,而大屌始终都是老鼠的手下,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发展出一段真挚的友情。

大屌一直都是我的朋友,好朋友!

第一次见到大屌,是老鼠出狱的接风宴上,红杰把我拉了过去。那一天,我和罗佬发生了冲突,闹得很不好看,大屌一直都非常机灵的试图让事态缓和。

当时,他自来熟的搂着我的肩膀,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来来来,小兄弟,我帮你倒酒。

我至今都还记得,他手掌上传来的温度。

再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他的外号,也知道了他那个外号的由来,和天赋异禀的长处。

我们之间相处的越来越好。

就连大屌一生最爱的女人岳梅,也是通过我的介绍才认识。

岳梅还有一个堂妹,长相也很漂亮,曾经有段时间,大屌始终都在有意无意的撮合着我俩,希望我们走到一起,和他亲上加亲。

只可惜,自从君离开我之后,我的心就已经变成了一个空洞,不想勉强自己,也担心辜负别人,最终还是只能狠心拒绝了大屌和那位姑娘的一番美意。

然后,时间再慢慢过去,没想到,如今就连岳梅也早已离开大屌,嫁给了一个警察。

这个世界,总是有太多的无奈,太多的离别,而我们,却永远都只能默默承受。

离开老鼠病房之后的这几天里,我并没有去找大屌,虽然我明白,这件事必须要做个了断,无论是我还是他,我们都躲不掉避不开。

但我毕竟也还是个人,也有着人的情感。

对于一个真正的朋友,我做不到说办了他就立马去办,我也需要时间,来缓冲下心里的负罪感,愧疚感,纠结,和伤心。

可是,昨天晚上,大屌却自己主动找到了我。

自从洪波事件之后一直消失无踪的他,就那么独自一人突然出现了,开着车来到了我的迪厅门口,然后再一个人赤手空拳的走了进来,甚至还一如往常那样,对着简杰、小黑等场子里所有的熟人打招呼、微笑。

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回应,大家在震惊之余,也都不约而同的给予了大屌应得的尊重和礼遇,就那么眼睁睁看着他熟门熟路的穿过迪厅,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这些年来,我变得越来越麻木,很少会再动感情。

但那一天,当大屌推门而进,骤然出现在我跟前的那一刻,猝不及防的我突然就有了一种极为强烈的想要放声痛哭的感觉。

他站着,我坐着,我们两个一言不发,却又倔强而黯然的彼此对视着,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我才勉强从酸涩之极的喉咙里面挤出了两个字:

喝酒?

声音出口,这才发现,居然已是哽咽。

几米开外,大屌的双眼也早已一片血红,他点了点头,嘴角一咧,露出了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却又赶紧双手一举,在脸上狠狠揉了几把,揉去了满心风霜之后,他大步走到我跟前,就像以前一样,大马金刀的把凳子拉开,一屁股坐下,故作高昂的声调中带着压抑不住的颤抖,说:

喝酒!

那一天,我和大屌一直都在喝,喝光了一瓶就让下面的人再去拿一瓶,拿了一瓶又一瓶,一瓶又一瓶

我们究竟喝了多少酒,我已经完全记不得了;我们又到底说了些什么,也影影绰绰只有了模糊的印象。

我唯一记得的是,我们谁都没有哭,却又始终都是带着笑容泪流满面。

最后,我叫来贾义,就用他最喜欢的那把尼泊尔狗头,就在我的办公桌上,我一刀剁掉了大屌左手的四根指头。

下刀的时候,我发现,纵然是喝了那么多酒之后,自己的手居然连抖都没有抖一下,稳定得就像是一块封冻千年的寒冰。

而且,淡定的人并不是只有我。

从头到尾,大屌也连哼都没有哼一句,甚至,当贾义给他包扎止血的时候,他还一如初见那样,抬起右手大大咧咧搂了我一下。

我突然就想继续再喝,一直喝到酩酊大醉。

因为,人生最痛苦的不是醉,而是清醒,清醒的知道你自己身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又正在做着什么样的事。

我从来就不想做一个坏人,但我却亲手废了我的朋友。

这就是我的生活,一段没有黑白,没有是非,也容不下感情的可怕生活。

那天晚上,贾义把大屌送去医院之后,我孤单单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面,继续喝了很久,很久,一直喝到了天色发白。最后,我终于让自己醉了,醉倒之前,我尝到了嘴角淌过的一颗泪,又苦又涩,就像人生

酒乡路稳宜长至,他处不堪行。

ps:这一章本来准备写的详细一点,但写着写着实在是太难受,不知不觉出来的文字就变得压抑了起来。

人生中,最痛苦的不是醉,而是清醒,既然往事难回味,今夜,唯有共你,不醉无归。如果觉得不错,还请不吝打赏,感谢各位衣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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