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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两百五十五章 激战马贼(1 / 1)

<>更新时间:2013-02-11

第两百五十五章激战马贼

大世商团此行五十几人,刨去主事、伙计,准备出手的,也就刚刚三十几个人的样子,比起那上百名马贼,数量少了许多,不过,面对猛冲过来的马贼,却没有一人惧怕。

“血战四方!”

见到众多马贼即将撞过来,厉秋海冷哼一声,脚步一迈,行到商团和佣兵等人之前,双手缓缓举起大刀,随着口中的一声大喝,一刀猛然砍出。

“锵……”

骆七煞此时饶有兴趣地看着厉秋海的刀法。

一招刀法击出,骆七煞清晰地看见,从厉秋海的大刀之上,一道火红色的气劲飞出,在一声尖锐的鸣啸下,向着当头的十几名马贼扑去。

“轰!”

火红色的气劲向前扑出,有如一条火焰巨龙一般,和那急冲来的当头十几匹骏马凶猛地撞击上,一声惊天巨响,猛然爆炸而起。

战马全力奔驰之时,那冲撞之力可是强大无比,即使一名人级九品的武者遭遇上了如此急速的战马,也唯有落得个一滩肉糜的下场,不过,如同厉秋海这样地级以上的武者却大为不同,足可与之硬撼。

红色气劲与十几匹骏马碰撞,当即,一股猛烈地能量风暴产生而起,以那相撞的一点为中心,向着四周扩散开去,卷起了地面上的点点尘土和片片落叶,打着旋飞舞。

以厉秋海那至刚至阳的功法,使出他自创的血战刀法的第一式,加上厉秋海具有地级中阶的修为,这一招血战四方,威能真是强大到了极点。

“砰砰砰……”

红色气劲一冲之下,十几匹骏马的冲击之力,也只是坚持了数息,便溃败了开来,紧接而下,红色气劲所过之处,一片人仰马翻。

从高速奔行的马匹之上摔下来,且是一群聚在一起的马匹,结果绝对是灾难性的,不是伤筋断骨,就是被马匹踩伤或压倒。

“啊……”

“昂……”

“哎呦……”

在冲上来的商团护卫和佣兵的面前,一片惨景出现了,人尸、马尸,混杂在一起,倒在血泊之中,更多的是受伤的马贼和马匹,在腥红的血液之中挣扎,声声凄惨的悲鸣不断传出。

厉秋海的这一式血战四方,让十几名马贼折损小半,或是横尸当场,或是重伤不起,不过,大部分马贼,还是及时跳马逃生,其中,就有一名人级大圆满的人,应该是马贼的头领。

那名人级大圆满的马贼,虽然没有葬身在马匹的踩踏之下,但是,他也被红色气劲擦上了,当时就吐出了一口鲜血,分明受了重创。

冲在前面的攻势被打断,后面的马贼都是急忙停止了前进,惊疑不定地呆在原地。

“杀!”

乘热打铁这个道理,厉秋海还是明白的,一见那些马匪损失惨重,丧失了锐气,他当即一声高喝,招呼大世商团这边的一众战力,向着敌方凶猛杀去。

一方士气如虹,怀着必胜的信心,一方气势低落,且人手损失惨重,已心生怯意,双方这一交锋而上,局势如何,不言而喻。

此次跟着大世商团的佣兵众人,其中有雷鸣和雷通二兄弟两个,当大战一爆而起之时,二人也参与了,在马贼群里左冲右突,专寻修为较高的马贼下手。

雷鸣和雷通的两人擅长一套合击之术,在这样的战场上可是如鱼得水,战力可是相当的强横了,在人级的修为之中,少有敌手。

雷鸣和雷通两人联手,寻上的马贼,没有一人能够支撑过三个回合,纷纷在一声惨叫之中,倒地不起,魂归幽冥。

大战激烈,最直接的体现,还是在厉秋海身上,他与马贼头领的大战,十分暴烈,阵阵劲风吹拂,“砰砰”的碰撞之声不绝。

马贼的头领,那名人级大圆满的,毕竟早已受了一些伤,面对厉秋海狂猛的攻击,一开始就处于了下风。

这场混战,骆七煞并没有直接参与,他只是在一旁掠战,见到己方有谁落入了危险境地,才会出手相助,当大战到了尾声之时,百名马贼仅有一人存活,而大世商团这边却奇迹般的无一人损失。

这固然是因为临时头领厉秋海的攻击太过强大,也跟临时佣兵团的人手上都有些过硬的本领脱不开关系。

相对于黎国跟浪国的帮派为主,崇国的帮派势力并不强大,主要是崇国国内的佣兵发展的比较成熟,完全取代了帮派的功能,在崇国真正受欢迎的绝对不是厉秋海等走单帮临时拼凑而成的佣兵团,而是那些有着固定人员,组织严密的大型佣兵团。

同样的佣兵任务,如果由大的佣兵团来完成,自然是更加有效率,不过大佣兵团的收费也是不菲,一般也只有大商团或者大家族才能承受的起。

真正的大佣兵团,不仅能够做这样护送的任务,甚至一些小型的战斗,有时候也会有佣兵团的参与,好在崇国佣兵的管理很成熟,并不会出现佣兵借着武力违法乱纪的现象,而且佣兵有随时被国家征召的义务,在国家遇到外敌侵略的时候,必须就地参与战争,可以说是潜在的预备队,崇国大大小小的佣兵团无数,有些地方连治安都是佣兵团在维持,这在别处是无法见到的,因此崇国被称为“佣兵国度”。

佣兵界混的就是一个实力,还有人脉。厉秋海的实力自不用说,他更厉害的还是交际能力很强,对人也没什么太差的脾气,为人豪爽,出手大方,所以在崇国的佣兵界也算是小有名气,不少大佣兵团都向他抛出过橄榄枝,只是他觉得加入佣兵团没有自由感,要在一个地方待着,而且被人管束,实在是太过无趣,导致他一直都是单干。

刚好厉秋海最近想去镇南城,发现有大世商团要招人,能够赚钱赶路两不误,厉秋海当然是觉得非常好。

这次大世商团的主事也没有想到能招到厉秋海这样的名人,有他在,至少这次的买卖就成了一半,其他佣兵见有厉秋海,自然就没人跟他争这个临时头领的位置,不论资历名气能力修为,厉秋海都是当仁不让的队长人选。

而厉秋海确实没让所有人失望,遇到马贼的第一战就如此给力,有了厉秋海这个强大的箭头,佣兵们消灭几倍的马贼如同摧枯拉朽那么简单。

这场战斗之后,所有佣兵除了完全信服了厉秋海之外,对骆七煞的实力,也有了认同感,主要是骆七煞总能在关键时刻出手,救下了七八个人,再加上他稍微的展示了医术,帮助那些受伤的佣兵稳定了伤势,战场总是最能培养感情的地方,骆七煞既然能够帮到他们,能被这些桀骜不驯的佣兵们接受,也就很正常了。

惯例的“打扫战场”,也就是佣兵们约定俗成的在死去的对手身上找一些战利品,找到的归佣兵所有,雇主也是无权拿走的,除了厉秋海碍于身份不好意思跟人去争,骆七煞也抱着刀在一边擦拭,其余的佣兵和商团的护卫,都是很淡定地翻着这些死掉的马贼的尸体。

大世商团这次的主事者蓝全,见到马贼在很短时间就被收拾,当即带着一干伙计走了过来,也没去管那些在努力的佣兵和商团护卫,只是笑呵呵地向着厉秋海道:“厉秋海不愧是厉秋海,果然厉害,这么短时间就收拾了这股马贼,看来接下去的这段路,只要有了你,大伙们就能够一路通畅无阻了,到时候我跟我们会长说一声,额外的再给你一笔。”

厉秋海摇着头,苦笑道:“蓝主事,你太抬举我了,如果带着三十几个人,就能够在这里横行无忌,那哥犁荒漠就不是哥犁荒漠了,连咱们崇国的第一佣兵团天鹰佣兵团去年在哥犁荒漠这里都吃过亏,更何况是我们这些乌合之众,最好我们能够好运气别碰到大的马贼团,就我所知,这段时间马贼团的活动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嚣张,那个“血阎王”最近的血瘾又犯了,如果不想被人当猪养来宰杀,我们就必须尽量快点赶路,只有早一天离开哥犁荒漠,才算是绝对的安全。”

“血阎王!”

刚刚还谈笑风生的蓝全,在听到这个名字之后,整个人都变得见了鬼一样眼中闪出极度的恐怖,看看四周,确定还是安全的环境,这次稍微减低了害怕。

倒不是因为蓝全胆小,而是“血阎王”这三个字,在哥犁荒漠附近的城池实在太过有名气,凶名远播,连崇国王室都有人听闻了血阎王的事迹。

血阎王的本名已经无人知道,据说他奇丑无比,武学修为又极高,练有一种奇特的功法,导致他每隔几个月就会犯一种病,犯病的时候对血液有一种狂热的需求,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吸人血,直至把人吸成一具干尸。

有人说血阎王为了更容易获得吸血的人,就成立了一个马贼团,在哥犁荒漠纵横了二十年之久,这个马贼团越来越大,直至如今在哥犁荒漠也是有数的马贼团之一。

这个马贼团在血阎王犯病想吸血的时候,就会出来掳掠人,带回去养着,让血阎王每天都能吸到最新鲜的人血,在传说中血阎王最厉害的一次,是发病期间整整吸了两百多个人的血才恢复过来,这些被吸成人干的尸体,全部都挂在哥犁荒漠的某处,到如今已经成为最恐怖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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