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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景弘的番外:这就是命
第一次体会到:这就是命,这句话的真谛,是时隔多年,再次遇见她的时候。
师父临终前,只说把茅山派掌门之位传给我,其他什么都没有交代,就去了。
我试过招魂,试过请鬼差,但是我师父他好像是魂飞魄散,或者是刚死就投胎了,或者是去天上做神仙了一样。
招魂,魂不来。问鬼差,鬼差说没听过。
我隐隐感觉我师父他是故意的,故意不告诉她叫什么,家住哪里,也是故意不让我招到他的魂,故意买通鬼差,让他们说没见过他。
“师父啊,师父……”我蹲在他坟前给他烧纸,“你一生为茅山派,不娶妻不生子,到头来不还是躲不过人道轮回,年纪轻轻就死了。”
“所以啊,你别再瞒着我了。要是哪天你良心发现了,记得托梦告诉我一声,她叫什么,家住在哪里。”
“你放心,我娶了她,一样心系茅山派。不仅心系茅山派,我还要给茅山派开枝散叶,跟她生个十个八个孩子。”
每年去给师傅烧纸,我都会跟师父说这些话,但说了十来年,都没有得到一句回应。
我想我师父是指望不上了,还是得靠自己。
于是,我就满世界的跑,希望能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与她相遇,与她相知,与她相爱。
后来,我真的就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遇到她了。
那是一个海边,那是一个天蓝云白的好天气,那是一个……
那是一个什么的天气、地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终于遇到了她。
还好我坚持了,还好我没有放弃,始终坚信自己能再次遇见她。
只是,她身上的那些鬼气是怎么回事。
我眼睛一亮,一个计谋上了心头,心想这简直是上天赐给我接近她的绝佳机会啊。
我想象着,我告诉她身上有鬼气,然后看到她惊慌失措的样子,再告诉她自己是茅山派的末代掌门人,很厉害。
接着帮她捉鬼,驱除她身上的鬼气。
她肯定会很崇拜我,会爱上我。
是谁说的,爱情产生于崇拜。
我坚信,她会爱上我的。
可是,我被现实狠狠打了脸,她不相信我,认为我是个骗子。
后面的一切都进行不下去了,偏偏这时还有人来搅局。
那人问她老公和孩子,我惊讶极了,没想到她已经结婚了,再一想,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结婚了也很正常。
那人在跟她说话,我不方便再与她谈下去,就先走了,等那人走后,我又过来了。
她还是不相信我,还说我有病。
这时,她的老公来了。
她跟她老公说我是个骗子,我心都碎了。
其实我心碎的不是她说我是骗子,我心碎的是她老公比我先遇到她,还一副很爱她的样子。
在听到她结婚的消息时,我恶劣的幻想过她老公又矮又丑,还不爱她,然后我就有机会挖墙脚了。
可是看到真人,却是一个又高又帅,看着还很爱她的人,我又难过又庆幸。
难过的当然是我没有先遇到她,没有先和她相爱。
庆幸的是她没有遇人不淑,过的开心。
爱一个人,不一定非要得到,只要她过的好,就好。
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秉着为她好的心态,告诉她老公她身上有鬼气。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老公似乎察觉到我对她的意图,态度很恶劣的让我滚。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她老公很厉害。
在她老公对我动手的那一刻,气息暴露,我瞬间知道她老公为什么对我态度那么恶劣,也知道她身上的鬼气是从哪里来的了。
因为她老公不是人,那鬼气就是她老公给她的。
天啊,怎么会这样?
我心心念念的人,喜欢了那么多年、寻觅了那么多年的人,在遇到我之前嫁人就算了,居然还是嫁给了一个鬼。
这事如何能忍?
绝对不能忍!
忍了简直是侮辱我茅山派掌多年积累来的尊严!
不过那鬼挺厉害的,凭借我凡身肉胎,我还打不过他。
为了把我心爱之人从他手中解救出来,我动用了我师父走之前,留给我的保命家伙——九天震罡符。
听说那家伙很厉害,连阎王都能定得住。
我一直宝贝着,没敢擅用,等着将来有一日我遇到危险的时候再用,但我可能等不到那一天了。
因为我决定了,等我把她解救出来后,我就带着她私奔,再也不和鬼打交道了。
不和鬼打交道了,就是再给我十副九天震罡符都没用。
至于茅山派的掌门之位,谁爱坐谁坐,反正我不稀罕。
我成功带她私奔,但她却不愿意和我私奔。
就算我说出她老公不是人,不是鬼,是妖,她也不愿意跟我私奔,一直要我停车。
我不停车的话,她就跳车,我没办法只好停车。
停车后,她下车就要回去,我当然不肯,拉着她,和她拉拉扯扯的时候,两个人不小心掉下了悬崖。
掉下去的时候,我想,掉下去了也好,摔死也不怕,就当是两人一起殉情了。
但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我们没有摔死,落在了一块凸起的平地上。
我又想没摔死也好,在这里过一夜,或许能发生点什么。
可是看到她那防备我的样子,我君子之心犯了,告诉她:我不会对她怎样的。
是的,就算她现在没有老公,心里没有爱的人,我也不会在她没有对我动心的时候,对她做什么的。
本以为和她过完一夜,就可以上去,然后继续私奔了,却没想到我师父出现了。
师父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在我需要他的时候,不出现,却在我最不需要他的时候出现了。
我不想看到他,不想听他的话,不想相信她的老公是什么南域冥王。
管她什么南域冥王、北域冥王呢,我只知道我喜欢她,我只想和她在一起。
我要带她离开。
被师父狠狠揍一顿之后,我佯装答应将她送回去,成功把她拉上来后,就朝着私奔的方向开。
但,最后却没有成功。
是我主动放弃了!
我说过只要她想离开她老公,就算我被我师父打死,我也要带她离开,可惜人家不想啊。
人家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不在乎他是人是鬼。
我还纠缠什么?
所以,放弃了,放手了。
师父夸我做的好,说这就是命,让我认命。
我嘴上没说,心里难受的不得了,也气的不得了,回去就把我师父的坟给刨了。
这一切都是我师父造成的,要是他早点将她的名字和住址告诉我,先遇到她的人就是我了。
明明,她的姻缘就是我啊。
第二次体会到:这就是命,这句话真谛的时候,是她失去他的时候。
他的离开,是一种注定。
本来,他就不该出现。
如果没有斗篷男的不甘心,没有斗篷男的不断找麻烦,他只需找一个地方,默默等小莫长大,送小莫当上阎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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