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金丝镶边的青花牡丹盆中热气腾腾,碧绿色的芫荽与火红色花瓣漂浮在乳白色的汤汁上,一切充满着诗意。这道绿肥红瘦汤,是金铃铛做的。
金铃铛的人本就美艳动人,再加上她的厨艺十分高明,这样的天仙人物,是男人又不会动心?谁若得她这样的美人垂青,自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这女子与萧云帆的的感情十分微妙,有真有假,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萧云帆是分不清的。与其说是分不清,不如说他对这女子在感情上充满了矛盾。他有时觉得自己对不住她,有时又觉得这女人是在演戏。而演戏本就是真假难辨,若当真,难免深陷其中。若做假,未免不解风情。
世间男女之事本就十分玄妙,有句话说的好,两个人之间的事第三个人永远说不清。有时即便是当事者,也未必能将这其中的千丝万缕道个明白。很多时候真也好,假也好,身处其中的人就懒得分辨了。
只见她拿起一只精致的汤勺替萧云帆盛了一小碗柔声道:“相公,这汤的滋味甚是美,你不妨尝尝。”萧云帆装模作样的点点了头,将舀了一勺移至嘴边,吹了吹,品了品。这汤汁火候恰到好处,味道实在鲜美极了。
金铃铛看着他脸上细微的表情,似乎在等着他的夸奖。而萧云帆这时候却装起了糊涂,仿佛喝的不是汤而是白水。他喝了一勺,便不再动。这让金铃铛心中多少有些失落。
她又怎知,萧云帆是故意的。在萧云帆看来,仿佛自己每多夸她一次,他和冯妙卿的距离就远上一分。之前的一夜风流乃是药物催助下,迷失本性。也可以说是情非得已,他日将此事原委道明,或许还能得到对方的谅解。可若有些事变成心甘情愿,那就另当别论了。
灵与肉在他看来,应是一体的。且次序还不能乱,先有灵,后有肉。心有灵犀,阴阳交泰才是对的。仅有灵,二人未必能长相厮守。只求欲,难免堕入无边苦海。
错就是错,已经铸成。能不能挽回,他心中也没有任何把握。他甚至想过,若是冯妙卿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自己肯不肯谅解她。一个人心中生出这样的念头,内心多少有些龌龊。
他这几日山珍海味着实吃了不少,想来都是沾了沈还山的光。他没见过这个人,却对这个人有了好感,与其说产生了好感,不如说他的内心又龌龊了一次。占了人家的“娇妻”给人家戴了绿帽,仿佛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其实沈还山本就是个身份,这个身份的背后是鬼相门,鬼相门三翻四次的制造争端,似乎已经不止针对武林人士,仿佛他们的目的要将整个大明朝都要掀翻。
萧云帆心中隐隐察觉到事态严重,可要真的要他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他清楚自己做不到。即便他一个人有着千手百臂,却永远无法抵挡暗处飞来的冷箭。就算这冷箭只有一枝,也足以致命。
正如这一次对方的算计,几乎让他毫无招架之力。要做大侠就必须比坏人还奸,不然就别做大侠。正直的人总会有太多的弱点,而这些弱点只要对方拿住一个。再厉害的人也只能任人摆布。
自古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大丈夫固然傲立于天地,睥睨众生,可若真能遇到这情字,一颗石头心有时会变得格外柔软。萧云帆是个人,并非圣贤,这情丝寸寸,也让他方知其苦。情如同一张网,他如今就似一只飞蛾,越是挣扎,那网便缠的更紧。
爱愈深,相思入骨愈深。相思入骨愈深,每每苦海沉沦。他怕自己迷失自我,与心爱之人越走越远。这种痛苦犹如滚油一般煎熬着他的心,可他却必须忍受。
饶是金铃铛冰雪聪慧,却也琢磨不透萧云帆的心思。人常说:女人心,海底针。可男人的心呢?似乎也难以琢磨。凌太虚给她的命令就是想方设法让萧云帆爱上她。一个人若是爱上一个人,便会为这个人甘心付出一切。到了最后就是奴隶。
她二人虽有过肌肤之亲,可萧云帆当下似乎对她的玉体不那么沉迷。她对自己身上的每一寸都充满自信,自信可以迷倒男人,可是没了那催人情欲的药,她撩拨男人的魅力似乎也大打折扣。
她实在不明白萧云帆心中的那个女子到底有何好,能够令他难以忘怀。对她而言,已经尽量让自己每一个瞬间都展示出最大的美,即便如此,对方近来的态度也让她充满了挫败感。
其他的菜肴,萧云帆同样扒拉了两口,便不再说话。他的目光在窗外那些行人的身上停留的时间似乎比在自己身上停留的时间还要长。对于男人她还是有手段的。她知道萧云帆不理睬自己,便说道:“你是觉得我今日不好看么?”139读书网
萧云帆看也不看说道:“漂亮,漂亮之极。”金铃铛道:“你连看都不看就说漂亮,岂非是违心之言?”萧云帆道:“像你这样的女人是个男人都会夸赞漂亮的,我夸不夸似乎没有必要。”金铃铛道:“可是你如今是我的相公,你这么对我,未免太过薄情。”
萧云帆暗暗好笑,心想:“为什么这女人的每一句话都要说的和真的一样?我自己都开始怀疑,到底是我给沈还山戴了帽子还是沈还山丢给我一双破鞋。”
金铃铛幽幽道:“你对我似乎不感兴趣了,可是你总该对你的朋友感兴趣吧?”
萧云帆知道她说的是阿狸,便喃喃地道:“你若是想说,不用我问,你也会一股脑倒出来。你若是不想说,就算我哭着求着你,你也不肯说出一个字。”金铃铛笑道:“你自以为很懂我?”
萧云帆道:“我以前或许有那么一点点想懂,可如今一点也不想懂,更不敢懂。”金铃铛奇道:“为何?”
萧云帆道:“自然是那位凌先生。”金铃铛道:“你很畏惧他?”萧云帆皱了皱眉,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金铃铛看着他叹息道:“你外号叫玉狮子,什么时候胆子和老鼠一样小了?”萧云帆道:“人年纪大了,胆子就变小了。”金铃铛道:“凌先生让我告诉你,后日你可以见一面你的那位朋友。这下你总该高兴一些?”萧云帆道:“我高不高兴似乎和你无关。”
金铃铛道:“你最好别忘了,你现在是沈还山,我还是沈还山的妻子。若是到了赤水帮,你让别人觉得我们不像夫妻,从而导致计划败露,那么后果你应该想的到。”萧云帆闻言,心头一紧,暗想:“这次能不能化险为夷就靠凤兄了。”
却说凤挥毫当日刚离开客栈后被人跟踪了,而且对付他的这几个人都算是硬爪子。凤挥毫本不想杀人,可这几人偏偏想要他的命。为求自保,他只能送这几个人下地狱。他再想会不会是自己得罪了什么人,思来想去便是与萧云帆在非常之地的简单交谈。
可这交谈也算得上隐秘,旁人应该不会知晓。可为何还会有人对自己动手?他叼着一根草,又瞧了瞧这几人的面孔。他闭上眼,仔细回想了自己来此地之后的所见所闻。
这几个人似乎与他照过面,而且整座镇子给人以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最初是模糊的,但此刻他似乎若有所悟。想到自己的这个推测还是过于大胆,他目光不免又在这几人的脸上打转了一下。他俯下身子,捋开四人的袖管裤管,在他们的手臂和大腿上都刺着小字。
四人肢体上小字位置不同,可字的大小颜色却是一样。他忽然想起这几日遇到的人,有不少都刺着这样的小字。暗道:“也就是说,这座镇子上的人很可能守着一个巨大的秘密,他们生怕别人知道。所以,一旦有生面孔进入,他们就寻机灭口。
萧云帆这家伙似乎还不知道这一点,小子得设法让他知道,不然他草率行事,引起对方怀疑,从而及早防备,救人就更加不易了。”他打量了草丛里几具尸体,见一人与自己身材相仿,心下有了主意。
他扮的那个人是个说书先生,之前曾在客栈出现过。他大模大样的去客栈,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过了两日,萧云帆正巧在大厅内吃茶。他身旁坐着金铃铛。凤挥毫不便与他交谈,于是端着一碗酒水向前走。脚下一滑,酒水全泼在金铃铛的身上。
金铃铛衣衫濡湿了一大片,样子狼狈之极,不禁怒道:“你这人走路怎么不长眼?”凤挥毫爬起身来,苦着脸赔罪道:“夫人对不住,全是小人的错。弄脏您的衣衫,想必这衣衫金贵的很,小人实在是没钱赔给您。”
萧云帆见他说话时,冲自己打个手势,当即醒悟,忙说道:“夫人,这等粗人何必和他一般见识。你们两个,愣着干嘛?还不去陪夫人换件衣衫。”两个丫鬟闻言,便跟金铃铛回屋去。
凤挥毫的眼光向下扫了扫,原来他跌倒之时,手中将一个纸团弹在萧云帆的脚边。凤挥毫见萧云帆支走了金铃铛,拱手道:“求大爷宽恕。”萧云帆道:“罢了,罢了。莫让我再看见你。”他说话时,脚底将那纸团踩住。
目送凤挥毫离开后,萧云帆借故出恭。他展开凤挥毫送来的纸团,上面写道:“镇上有鬼,无处不在。你我之约,千万小心。三日之后,再行商议。”萧云帆反复思量这几句话的意思。
他寻思道:“凤兄改变面貌,足见他自己的面孔似乎被什么人认出了。他本来的面目除了我认识,按理旁人不会在意。可这讯息上说镇上有鬼,无处不在,难道这座镇子上的人都和沈还山一样,都是鬼相门的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