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中,受了大半日诸人的训,挨了好多骂,这才算完事。
常乐只是沉默不语,不管对方如何凶恶,他只是淡然面无表情。这些家伙初时骂得起劲,但见常乐全无反应,如段木头一般,便觉无趣,只是说清了规矩,便将常乐带走。
那些楼阁自然与常乐无关,在狗哥的示意下,他被带到了一间破板房中。
房子不大,里面又脏又乱,没有床,只有一团干枯的乱草。
常乐不以为意,只当是又回到常府之中那小柴房里。
坐了下来,想起当初事,却不由一笑。
又有些担忧。
当初初入常府柴房,便见到可怜兮兮的小草,如今这板屋中倒也有小草,只是此小草,非彼小草。
小草不会有事吧?
当然不会。
有胡子叔在那里,也有于兴南在那里。
于老头子虽然不算好人,但总算是人,总不至于眼看着同族将要死于妖族之手,而不管不问吧?
想是这么想,但仍是担心。
发了会儿呆,外面传来锣声,他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时有敲门声响,他觉得有些奇怪——这些狐假虎威的家伙,竟然还懂礼貌了?
过去打开了门,见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相貌平平,眼神有点畏缩,低声说:“小……小兄弟,开饭锣响了。我怕你不懂,所以来告诉你一声。”
原来那锣却是开饭的信号。
常乐点头,道了声谢。
那男子笑笑,连连摆手:“不用客气。我初来时不懂,又没人告诉,饿了好几顿才学乖。快走吧,去晚了便没得吃了。”
没想到这些奴才之中,还有好人。
常乐跟着他离开了板屋,一路来到院中一座大堂内。大堂中几排大桌,长条凳沿桌排列着,坐了上百号男男女女。
为首一张桌上,只有一人,正是那位管事大人。狗哥躬着腰站在一旁伺候着,端菜倒酒,殷勤得不像样子。管事大人面色从容,显然是受惯了这样的服侍,悠闲地吃喝着。
大堂里面是后厨,前方是一张长桌,摆着各类菜肴,少有蔬果,多是肉类。
这倒令常乐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些人居于妖地,竟然吃得这么好。
领路男子走进来,狗哥扫了一眼,见常乐跟在他身后,立刻面露不悦,冲他招手:“傻奴,过来。”
“是。”领路男子急忙小跑过去,恭敬地立在桌旁。
“是你叫他来的?”狗哥指着常乐问。
“是……”傻奴怯怯地点头。
“不知道规矩?”狗哥皱眉。
“什……什么规矩?”傻奴一怔。
管事大人慢慢放下了筷子,也不看傻奴,沉声说:“初来者饿一餐或几餐,是为杀威。你来时,难道不曾饿过?”
傻奴急忙躬身:“管事大人,小的不知……只以为……”
狗哥冷笑:“犯了规矩,总是要罚的。大人,您看?”
管事大人沉吟片刻:“念他初犯,罚三餐受饿便是了。”
“听到了吧?”狗哥一瞪眼。
“是。”傻奴怯怯点头,向后退去,冲常乐尴尬一笑,低声说:“咱们走吧……”
“慢。”狗哥叫住了他,说道:“既然不用吃饭,那便去将院子扫干净了吧。尤其是柴房那边,乱得很。下午时,我可要去看,若还那么乱,就不是三餐的事了。”
“是是是。”傻奴连声应着,拉着常乐退了出去。
“抱歉,害你得挨一整天的饿。”出了门后,常乐面带愧色说道。
“没什么。”傻奴尴尬地说,“只是这规矩……可没人告诉过我,我却不知。说起来,却是我害了你——你若不来,也只是饿一顿,而且也不用饿着肚子去干活儿。”
“倒没什么。”常乐摇头。
傻奴带着常乐来到工具房,取了扫帚,便扫了起来。奴峰大院极广阔,亭台楼阁尽在其中,若想扫完,实非易事。好在大院平时便干净,倒也不用特别仔细打扫,反是柴房那边在楼后一角,真是乱得可以,柴屑四处可见。
两人一边打扫,一边聊了起来,傻奴问起常乐来历,常乐只说是自己是山外城中读书人,不知因为什么,便被妖王掳了来。
“准是见你生得俊。”傻奴说。
“胡说。”常乐摇头,“若说是男妖王,抓几个漂亮的押寨夫人倒也在情理之中,这女妖王……难道要我做她便宜老公?”
说着,放声笑了起来。
倒盼着能让江帝照听到,气她一气也是好的。
“可莫乱说!”傻奴脸都吓白了,四下张望,不见人影,这才战战兢兢地低声说:“主人神通广大,神仙一般,万一这话被她听到,可了不得!”
“大不了一死。”常乐一脸的淡定。
“想死哪有那么简单?”傻奴摇头,“我听说过去曾有不听话的奴才,被直接投到了幽府里的地岩火河中,足足锻烧了七天七夜才死,期间惨叫声就不曾断绝过……”
说到后来,自己把自己吓得打起了哆嗦。
幽府?地岩火河?
看来这山中还有神妙之地,会不会亦是某种圣地?
常乐动了心思。
江帝照说她久居山中,少到人间来,便必有其不愿离山的道理。说山中没有天大好处,常乐绝不信。
也许这幽府与地岩火河,便是秘密所在。
“幽府在哪里?”他随口问。
“我们这种小奴哪里知道?”傻奴摇头,“反正是去不得的地方,听着便似是地府阴曹一般的吓人。”
两人忙了大半时辰,才勉强打扫出一点样子,这时,狗哥带着几人走了过来,目光扫过,便皱起眉头:“你们两个是一直在偷懒耍滑不成?看这地面,又脏又乱!”
常乐皱眉,傻奴则急忙挡在他有面,冲着狗哥恭敬点头:“狗哥教训的是,小的可再不敢了。”
连拉了常乐衣袖数下,常乐却不低头,只是静静站在那里,不发一言,仿佛一块木头。
狗哥哼了一声,冲常乐说:“新来的,每人来此之后,都要重起名字。管事大人将此事交给了我,我看你像个木头一样,蠢得要死,那便叫蠢奴好了。”
“一个傻,一个蠢,倒是一对。”狗哥身旁人笑。
“狗哥,您这名字起的,简直比他爹娘都了解他。”另一人竖大指。
狗哥呵呵地笑,指着地面说:“再一个时辰,扫不干净,有你们好看。”
说着,大摇大摆去了。
傻奴恭敬躬身,等几人走远,这才擦了把汗,急忙打扫起来,催促道:“蠢奴兄弟,快干吧,不然可真有罪受了。”
“妖王平时会不会来奴峰?”常乐问。
“主人哪会来这里?”傻奴摇头,“这是咱们奴才住的地方。”
“那院中的楼阁亭台,又是为谁准备的?”常乐问。
“那都是上等奴仆住的。那些人呀,都是连管事大人见了也要点头哈腰的人物。”傻奴说,“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到仙苑主峰上去,才能见到主人天颜。似咱们这等小奴,死后化了白骨,怕也没这般幸运哩。”
突然间一怔,望着常乐一时怔怔,颤声问:“蠢奴兄弟,我没记错的话,你方才说……说是被主人亲自抓上山的?”
“正是。”常乐点头。
“哎呀!”傻奴连声惊呼,“你这可是天大的造化!万一主人哪天心血来潮记起你来,召你去见上一见,便有可能一朝鱼龙变,平步青云啊!”
常乐不知说什么好。
她终是会见自己的,不然将自己带回山上,难道便只是让自己吃苦受罪,被宵小欺凌?
“你叫什么名字?”常乐问傻奴。
“你不是已经知道?”傻奴有点纳闷。
这兄弟真蠢不成?
“我问的是你原来的名字。”常乐说。
傻奴一时怔怔。
原来的名字?
是呀,我原来还有别的名字,堂堂正正,并没有奴这个令人蒙羞生愧的字缀在后面。
那是爹娘给起的名字,盼着我将来就算不能大富大贵,但至少不用吃苦受罪。
“朱……朱乐福……”他颤声说。
多少年没提过这个名字了?怎么今日说起来,只觉得如此陌生?
乐福乐福,安乐幸福。
现在的你,安乐吗?幸福吗?
“我叫……常乐。”常乐看着朱乐福的双眼,语气真诚。
是的,他便是叫常乐,不是常言道又或别的什么人,就是常乐。
在朱乐福这样的好人面前,他不愿说谎,不想欺骗隐瞒。
他看着他的眼,沉声说:“乐福哥,你记住——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不再被人喊为傻奴;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可以堂堂正正地叫自己的本名,安乐幸福地活在阳光下。”
朱乐福一时怔怔,看着蠢奴兄弟的双眼,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兄弟的脑子,果然是有毛病啊。
他不忍说破,于是只是点头憨憨地笑了笑。
“让你们干活儿,怎么还有说有笑地扯起淡来了?”远处有人大叫着,指指点点骂骂咧咧走了过来,吓得朱乐福急忙转过身去,冲着那人连连鞠躬施礼。
常乐望向那人,见是狗哥身边一个惯会讨好的家伙。
他面无表情地扫了那人一眼,便拿起了扫帚。
“装听不见?”那人来到近前,冲常乐瞪圆了眼。
“尾巴哥,是我们不好。这兄弟呆又蠢,您别跟他一般见识。”朱乐福战战兢兢,急忙拱手求饶。
尾巴?
狗的尾巴?
常乐很是想笑,但嘴角尚未扬起,那人的脚便已先扬起,对准常乐小腹。
“尾巴哥息怒!”朱乐福吓得一下跪倒在地,叩首及地。
常乐不声不响,只是拿着扫帚站着,真如枯木。
尾巴哥哼了几声,那只脚终放了下来,没有踢出,用手戳了戳朱乐福的头:“傻东西,教教他规矩!教不会,老子便收拾你!”
朱乐福连连点头,连声称是。
尾巴哥这才得意地远去。
常乐望着那背影,转头看着刚站起身,正在拍膝上尘土的朱乐福。
这一跪一叩首,我会铭记一生。
他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