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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人间再见楚留香(下)(1 / 1)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沈川喃喃自语,这一刻他忽然想到的不是小说,而是作者杨洛。

这个十八岁的少年脑袋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

精炼老道的文字功底,一波三折的剧情发展,还有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主角楚留香。

为什么从未写过武侠小说的他像是浸淫此道多年?

莫非这世上真有生而知之的人?

怎么可能!

沈川并不相信世上有生而知之的异人,因为他这大半辈子从未遇见有这样的人。

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不相信!

这就跟鬼神之说一样,你要沈川相信这世上有鬼有神,除非在他面前来个人前显圣。

假使不能,那么对不起,咱们不认识。

相比于生而知之的说法,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沈川更愿意相信杨洛是个极具文学天赋的天才,后来又通过后天的努力学习,增大阅读量,才能写出如此令人拍案叫绝的武侠小说。

总之,没有人能随随便便的成功!

想到这,沈川嘴角又不禁泛起了苦笑。

即便是这个杨洛十分的勤奋努力,但他的成就也委实太打击人了!

“十八岁的天才作家!”

这是当初《三重门》出版时,出版商打出的噱头。

而从《三重门》的质量来看,这噱头可是真的不能再真了。

十八岁的自己在做什么?

于高考里苦海泛舟,后来进了大学,又沉迷于各种小说,尤其是武侠小说。

大一那会,自己也曾雄心勃勃的要写一本震惊武侠界的武侠小说,然而不过三万字便难以为继,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太监了。

而那本唤做《侠影迷踪》的处女作,至今还保留于书房中。

偶尔的时候,它的作者也是唯一的读者,——沈川也会翻开它,翻开年少的轻狂与梦想,然而看不久,就会一脸便秘的把它合上。

这特马写的什么玩意!

这书倘若不是确实出自自己之手,沈川早就把作者骂得狗血淋头了。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能这么大?

沈川脸上的苦色更甚,还别不信,是想有多大就有多大啊!

摇摇头,沈川决定不再想这糟心事了,越想越糟心!

继续看书。

白玉美人失窃以后,书中的视角终于锁定到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主角楚留香身上了。

这时的楚留香已经回归的蓝天大海的怀抱,正躺在一艘船的甲板上。

也是直到这时,沈川才知道这个楚留香为什么会有“盗帅”的外号。

盗,很好理解,就是偷人东西。

帅,也很好理解,长得好看,帅气。

看看书中是如何介绍楚留香的长相的吧!

……

“他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阳光,便照在他脸上。

他双眉浓而长,充满粗矿的男性魅力,但那双清澈的眼晴,却又是那么秀逸,他鼻子挺直,象征坚强、决断的铁石心肠,他那薄薄的,嘴角翘的嘴,看来也有些冷酷,但只要他一笑起来,坚强就变作温柔,冷酷也变作同情,就像是一道温暖的春风吹过了大地。

他始手挡住刺眼的阳光,眨着眼睛笑了,目中闪动顽皮、幽默的光芒,却又充满了机智。”

……

这段描写看得沈川咋舌不已。

如果这高明的偷盗技术也算一种才华的话,那这楚留香可让人嫉妒,因为这家伙明明就是那种传说中可以靠脸吃饭的人啊!

蓝天、白玉、大海、游船,还差什么?

就差美人了!

当然,这美人身为主角的楚留香也是不缺的,这点从他的名字就能看得出来。

楚留香,处(楚)处留香。

书中,楚留香身边,一下出来了两位红颜知己,一位叫做李红袖,一位叫做宋甜儿。

交谈之间,也给楚留香的偷盗事业披上了一层正义的光环。

……

李红袖说道:“我先说几件事给你听。“

她自宽大的衣袖中取出个小小的簿子,一面翻看,一面吟道:“上次你从济南取来的一批货,已卖了三十万两,除了救济'龙一虎镖局'王镖头遗孀的一万两,趟子手张、赵两人家眷各五千两外,还替黄秀才付了一千两丧葬费,又替赵园明付了一千五百两喜酒聘札、替郑……”

楚留香叹道:“这些事我难道不知道么?“

李红袖白了他一眼,道:“总之,三十万两都巳分配出去了,你自己田庄里收来的五万两,我也替你用出去四万。“

楚留香苦笑道:“姑娘,你难道不能为我多留些么?“

李红袖道:“你享受得还不够?江湖中已有不少人在说你的话了,别人可不知道你花的都是你自己的,都说你假公济私……“

楚留香皱眉道:“别人如何说,和咱们又有何关系?人活在世上,为什么不能享受享受,为什么老要受苦?你怎地也变得俗了?“

……

原来,这楚留香偷人东西,乃是为了救济一些困难的穷人,不仅不赚钱,连自己的家财也因此去了大半。

侠盗!

沈川的脑海里蓦然浮现了这样一个称谓。

这才是真正的替天行盗,劫富济贫啊!

不知为何,沈川忽然又想到了《水浒传》里面那群梁山好汉。

这帮子人也是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不过他们的手段可就简单粗暴了许多。

楚留香是劫富,他们是杀富。

抢人财物也就罢了,还动辄杀人全家,可谓残忍至极。

就连所谓的济贫也成了一个笑话。

全书中,济贫没看见,倒是看到了大口喝酒,大碗吃肉,大秤称金的快意潇洒。

人与人的差距,果然是想有多大就有多大啊!

沈川到底是专业的武侠评论人,他想的远远不止这些。

从阶级立场来看,沈川应该勉强算得上是中产阶级,不是常人眼中的土豪。

所以楚留香盗取豪富公子金伴花的白玉美人,并不能让他有兔死狐悲、同仇敌忾的感受,只会惊叹于楚留盗窃手段之高明,轻功之无敌。

这点很奇怪。

为什么一个豪富公子被偷了东西,他却感受不到任何的快意,反而有些怜悯。

这是沈川感到最遗憾的一点。

可能是把大部分心思都用在了楚留香这个主角的身上,杨洛对金伴花这个角色着墨太少,关于他为富不仁的事迹,没有只言片语。

而没了这些,主角楚留香夜盗白玉美人一事,正义的外衣便被生生剥去了一层。

谁的钱都不是枪打来的,宝贝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无论你有什么理由,偷人东西总是不对的,哪怕他是一个富豪。

当然,即便是偷一个为富不仁的富豪的宝贝,从法律上来说,也是一种犯罪,虽说道义上能说的过去……

好在劫富虽有些失分,但济贫一事却加分不少。

想来不少读者已经被楚留香的魅力所折服,也不会像自己一样想得这么深,沈川心想。

继续朝下看。

正当楚留香和李红袖在谈话时,海上忽然飘来一具浮尸,经过楚留香分析,确定了此人的身份,此人正是“天星帮”的总瓢把子——“七星夺魂”左又铮。

至此,第一章算是完了。

而第二章的章名叫做“海上浮尸”。

想来楚留香一行人是去追查此事了。

“武侠悬疑侦探。”

想着杨洛给此书的定义。沈川顿时有些明悟了。

“武侠小说里面融入破案的元素,这倒有趣。”

沈川微微笑道,忽而又皱了皱眉。

盗贼?侦探?

这两个职业可是风牛马不相及!

盗贼去破案?

年轻人的脑洞到底还是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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