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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失败的魔术(1 / 1)

说完,华生再次把戒指放在了桌面上,还是原来的位置,另外抽了一张纸巾,盖在戒指上面,为了显示戒指还在纸巾下面,他再次用手掌压了一下,戒指的形状便在纸巾上凸显出来。

随即,华生用眼神示意谭宇去拍戒指,“记得,要用力,越用力越好。这个魔术的关键就在于你是否用力喔。”

谭宇白了华生一眼,高抬起右手掌,照着桌面便猛地拍了下去。

随着一声短促的吃痛的惊呼,谭宇迅速把手掌抬起来,他怒气冲冲地质问华生:“你故意耍我?戒指明明就还在……”说着,谭宇的左手快速掀开纸巾,可是纸巾下却是空空荡荡。

华生一歪身子,凑过去看桌面,一边凑过去一边惊奇地问:“不会吧,戒指还在?”

“明明不在啊?”初雪也看到了纸巾下的桌面,反问谭宇,“难道你感觉到自己拍在了戒指上?”

谭宇也有些发愣,刚刚他明明就感觉自己拍在了戒指上,他摊开自己的右手掌,那个戒指的印痕清清楚楚印在他的掌心,这就是证据啊。就在三个人全都陷入短暂沉默的空档,一声清脆的声响从下方传来,正是金属戒指掉落在地面瓷砖上的声音。

初雪只见华生的脸色一变,她马上明白过来,华生是要趁此时大家陷入惊奇的第一时间,这个防备最薄弱的刹那间,迅速把戒指悄无声息地放进谭宇的口袋的,结果却失手,戒指竟然掉在了地上。

华生会失手!这怎么可能?初雪马上回忆了一下整个魔术,这才反应过来,第一次的时候,华生恐怕是在盖上纸巾后用手掌按压纸巾的时候,就以高超的手法和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出了戒指,在轻拍自己肩膀的时候把戒指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当然,在当时她是一点都没有感觉出来。而第二次,华生为了故意整谭宇,并没有在按压纸巾的时候取出戒指。而是在谭宇一掌拍下来,手掌吃痛之后,生气地掀开纸巾的那一瞬间,华生才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法让戒指消失,其实是转移到了他自己的手里,接下来他歪着身子假装去看桌面,实则是不着痕迹地靠近谭宇,为的就是趁谭宇惊讶于戒指不在桌面上的片刻间,把戒指放进谭宇的口袋。可是,在魔术最关键的最后这个步骤。华生居然失手了!

谭宇的脸色慢慢浮现出笑容,他得意地说:“我们中国人有句话,叫偷鸡不成蚀把米,华生先生,你明白这话的意思吧?”

初雪明白谭宇的得意和他的意思。意思是华生本来想故意整谭宇,让他的手掌吃痛,可是自己却在魔术的最关键部分失手,丢了面子。

华生怔了片刻,弯腰捡起戒指,戴回左手食指。用仍旧呆滞的口吻低声说:“不好意思,我竟然失手了。看来我真的退步了。”

初雪望着华生落寞的神色,那张比自己还要惊讶的脸,那种不敢相信不愿相信无法相信的神态,初雪不禁心疼,她恨不得马上抱住华生给他安慰,可是眼下有谭宇在场。她忍住了这个冲动。初雪知道,如果不是杰西莫名消失,此刻的华生仍旧是国际舞台上万人瞩目的男神,他跟杰西一定过着甜蜜如神仙眷侣的生活,可是现在。华生就像是坠落人间的天使,命运已经夺走了他的最爱杰西,难道现在又要夺走他的另一个最爱吗?初雪在心底大声呐喊着祈祷,不要,不要!

这顿饭初雪吃的如鲠在喉,她看得出华生也像是丢了魂一样,期间华生一言不发,餐桌上只有谭宇会时不时跟初雪搭话。而初雪也是心不在焉地附和着谭宇,她满心想的都是华生,她担心华生从此后会一蹶不振,毕竟这个男人至少在魔术方面,至少是在出道以后,从未尝过失败的滋味。

饭后,初雪和华生回到两人的房间,初雪本来想安慰华生几句的,可是又怕自己的安慰会起反作用,好不容易才酝酿出几句话要开口,华生却十分不配合地说要出去打个长途电话。初雪当然忙问是打给谁,华生只是敷衍似的告诉她,是有关于魔术的事情。

华生这样说,初雪自然也就不再追问,她想,华生一定是想跟自己从前的魔术团队的人说一些有关魔术上面的事情吧,或许是他想到了什么新点子,或许是想找行内人聊聊天排解郁闷。

因为太过疲乏,初雪没等到华生回来便睡着了,一觉醒来时,发觉华生正睁着眼仰面躺在一旁的床上发呆,右手一直在缓缓转动左手食指上的戒指。初雪猜到,要华生接受这次的失败,恐怕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又经过了一整天的轮流驾驶,三人在傍晚的时候到达了距离m县最近的一个城市,按照原定计划,在这里休息一晚,第二天一早出发的话,不到中午便可以到达m县。

距离自己的家乡m县越近,初雪便越发的紧张,她知道,他们进县城的方向正好就会经过那栋距离高速不远的鬼楼,甚至还可以透过车窗看见那栋鬼楼。时隔近十年,即将再次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再次见到那栋改变了她一生的鬼楼,再回想起11年前到今天的种种,初雪的眼睛和鼻子都有些酸涩。

此刻的初雪正跟华生一起坐在车后座上,她透过车窗望着窗外的景色,眼看着指示牌显示他们已经进入了m县的区域,她禁不住攥紧了拳头,凝神等待着,等待着一幢斑驳的建筑物进入视野。

“快到了,前面不远处应该有个小饭店,咱们就先去饭店里吃顿饭吧,顺便跟饭店老板娘打听一下鬼楼的事。”初雪示意驾驶的谭宇注意看公路的左面。

“看到了,真的有一家饭店呢,”谭宇一边说一边准备掉头,把车子往饭店那边开,“怪了,这栋饭店还是奇怪啊,自己孤零零地开在这里,还真是特立独行。这里真的能赚钱吗?”

初雪没有回答谭宇的话,她的全部精神已经被右边不远处的那个建筑物吸引了过去。远远望去,在接近正午的阳光下,鬼楼却似乎仍旧笼罩在阴森的氛围中。依稀能看见的斑驳墙体,半敞开的院门,还有破碎的玻璃窗上偶尔反射的光。一时间,初雪有种错觉,这栋鬼楼,似乎是被阳光和上帝遗忘的角落,它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另一个世界在这里开拓的一个入口。

恍惚间,初雪已经被华生拉着下了车,面对的正是这个名叫“金鑫饭庄”的小饭店。看见了熟悉的招牌。十几年前有关家乡的种种,一股脑全都涌上了心头。

初雪像是在尽地主之谊一般,招呼着华生和谭宇进去,一进入饭厅,就看见百十来米的空间里。稀稀拉拉只摆了七八个圆桌和方桌,有两桌的客人正在吃饭,看这*个男人,再看门口停的几辆货运的车辆,便可以猜出,他们是来往的司机。

初雪选了一张靠窗的方桌,招呼华生和谭宇坐下。然后便去看桌上的菜单。华生则是四下打量着这间饭店,他把目光投向热闹的后厨,后厨那里传来了掌勺的声音,还有一个女人的催促声。

没过一会儿,一个身材窈窕的、风韵犹存的中年女人端着两大盘子菜大垮步走了出来,一边爽朗地笑一边把菜放在司机师傅们的桌上。又客套了几句,这才回头看到窗边还坐着三位新客人。

看得出,中年女人很惊喜,她笑着走到桌前,“欢迎三位。请问吃点什么?我们饭店的招牌菜是……”

听女人熟练地介绍了几道招牌菜之后,初雪才笑问道:“请问,这里之前的老板娘常阿姨呢?”

女人先是怔了一下,随即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她低头娇羞地说:“我,我就是啊,你是?”

初雪惊得张大了嘴,她怀疑对方没听懂她说什么。当年那个县里面有名的鬼见愁,五大三粗的丑女常春阳,也就是这间饭店的老板娘,怎么可能会是眼前这个窈窕而又风韵犹存的女人?

“啊,你是初雪吧?”女人突然一拍脑袋,“你就是有一年暑假跟几个女生一起来我这里做什么社会调查的那个小雪,对不对?”

初雪呆愣愣地点头,小学的最后一个暑假,她确实跟着班上的几个女同学来过这个饭店做过所谓的社会调查,其实无非就是来这里看了一天的热闹,回去写了一篇作文而已。那个时候,几个小女孩都跟老板娘常春阳关系不错,常春阳当时就是个远近闻名的老处女,三十岁的年纪,连个对象都没有,所以她十分喜欢孩子,还招待她们几个女生吃了一顿大餐。初雪还记得当时,常春阳还千叮咛万嘱咐地告诫几个小女孩,千万不要靠近路对面不远处的那栋破楼,还讲了个楼里面有吃人妖怪的故事呢。

“你是,是常阿姨?”初雪不可思议地歪着头问,心想,难不成鬼见愁常春阳为了把自己嫁出去,居然整容了?

“是啊,说来不好意思,那个,我,我,”常春阳不自在地搓着双手,“我减了肥,而且,也,也整了容。”

常春阳话音刚落,后厨那边便传来一个粗哑的男人声音,“小阳,快来端菜!”

常春阳答应了一声,然后笑嘻嘻地跟初雪介绍,里面掌勺的就是她老公,现在饭店的老板,人虽然长得丑了点,但是老实又肯干,最重要的是,愿意入赘过来,在这个小饭店里陪她过一辈子。

老板娘常春阳转身离去的时候,还不忘指着菜单让初雪快点菜,说自己马上就回来。可是初雪看得清楚,常春阳在转身之前,灼热的眼神一直粘在一旁的华生身上,上下来回打量了不下三遍,好像是看不够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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