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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姓姜的(1 / 1)

战争结束了,中州的客人们就没有了继续留下来的理由。他们这趟本来是打着援战半坡豚的旗号来的,结果除了战前头一天晚上帮忙站了一晚上岗之外,打仗的事竟然半点也没捞着。而他们那些见不得光的打算,就更不用提了。所以,他们来的时候可谓是风风光光,回去的时候就显得有些灰溜溜的。

虽然打仗的事他们没帮上忙,但半坡豚也没亏待了他们。这次援助半坡豚的中州族人们,每人都得到了一身制作精良的铠甲,以及一套刀盾,另外还有一车车精美的青铜用具和琉璃制品,算是给他们的回礼。

这是半坡豚最后一次赠送礼物给中州炎族了。半坡豚的重归圣火的目的已经达到,也就用不着巴巴的拍中州炎族的马屁了。以后他们再想要青铜器的话,就必需要拿等价的东西来换。

胖巫在圣火前,主持了送行仪式之后,就回到自己屋里,没有一点出门相送的意思。于是,送客的重任就落到了青山和唐歌身上。

话说,唐歌和少雷的关系经过青果的调解,确实缓和了不少。单纯的少雷觉得,大家既然同属炎族一脉,那就是兄弟,他也真得把唐歌当兄弟对待,但唐歌作为一个心理复杂的中年老鬼,做不到少雷这样的胸怀坦荡,但他也的的确确把少雷当做可以相处的好朋友。于是,少雷即将离去,他少不得要亲自相送。

“唐歌,我要走了。这回分别之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面。”离别在即,少雷有些伤感,拉着唐歌的手恋恋不舍的跟唐歌告白。

这年头,两个交好的男人拉手拥抱,甚至晚上睡一张床都是很正常的,但唐歌很恶心这种表达亲热的行为,于是不着痕迹的抽回自己的手,淡淡的说道:“只要有心,总会能再见到的。”

少雷抿着嘴,点点头,道:“用你的话说,咱俩也是不打不相识了。说实话,我做梦都没想到,这回来荒原,竟然能认识你这么神奇的弟兄!说实话,我少雷长这么大,从没有真正的服过谁,但现在,我真的很佩服你!能认识你,是我这趟荒原之行最大的收获!”

“不服尿鞋上……啊呸!小爷我天赐神聪,佩服我的人多了去了,不差你一个。所以啊,你还是好好地把我当兄弟就行了,行了,我也不说别的,路上平平安安的,有空就来荒原转转,说不定等你下次来,我们半坡豚就有了天大的变化呢。”唐歌敷衍了事的说道。

“少雷哥!你可别忘了我啊!”青果在一边狂洒马尿。

少雷眼窝也有些发红,拍拍青果的肩膀,感慨的说道:“放心吧!忘了谁也忘不了你!你也是我少雷的好兄弟!”

这年头死亡率高的离谱,亲戚朋友分别一次,说不定对方就嗝屁再也见不到了,所以临别时,越深情的“告白”,越能体现自己的心情。可唐歌实在受不了跟一个大老爷们说一堆“情话”一样的对白,但出于礼貌,也只能尽量敷衍着,想着赶紧把他们送走了事。

除了唐歌这边,也有其他的族人在跟炎族兄弟们告别。这些人普遍年龄偏大,而即将别离的,是他们多年未见的童年玩伴,本以为此生不会相逢,想不到戏剧性的相逢之后,却又迎来的再一次的送别,于是嚎嚎大哭者有之,相拥不放者更多,气氛可谓是伤感之极,偏偏唐歌是一个怪胎,在这样的环境下,他感觉到的只有厌烦。

其实厌烦的不止是唐歌,还有姜离大酋长。

即便再不舍,离别也终有时,于是,唐歌受尽煎熬之后,中州炎族的队伍终于出发了。姜离铁青着脸,骑着一匹大角鹿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对队伍中那几车珍贵的货物看也不想多看一眼,因为他觉得脸上臊得慌。

出发时,他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只想着凭借他们这些猛士,可以轻松的谋夺半坡豚制作青铜和琉璃的秘密,谁成想,不但青铜和琉璃的制作方法没得到,甚至连打仗都没他们的事。整个战争过程里,他们成了无所事事的看客,除了见证了半坡豚的强大之外,没有起上半点其他的作用。

吃人家的,喝人家的,还想谋夺人家的。结果耽误了这么久的时间,除了几车货物之外,什么都没落下,都不用别人说,姜离自己想想就觉得丢人。他已经开始头疼回去之后如何面对其他部落酋长的冷嘲热讽了。

跟少雷最后一次挥手告别之后,唐歌就一直紧盯着姜离的背影不放。

“神农氏,姜姓部落首领,以火德王,故称炎帝。其尝百草,教农耕,种五谷,立市场,制陶器,开蜡祭,治麻为布,裁布为裳,制五弦琴为乐,以成礼仪,削竹木为弓,威伏四方,实乃一代圣王,华夏人文之初祖。”望着姜离的背影,唐歌用只能自己听到的声音喃喃说道:“到底是被姓姜的得了势吗?这个世界不可能是那个世界,所以,有我在,你们休想!”

****************

一场血淋淋的战争,证明了半坡豚一直渴望的荣耀和归宿,但战争之后,还有另一场伟大得收获等着他们。

最先种下的粮食,已经成熟了。

一开始,半坡豚对种植这件事并不是太在意,他们一度的认为,种植只是少巫玩的小孩子游戏而已,可是当他们亲眼看到,小小的一袋种子,变成了一片绿油油的试验田时,他们才终于明白,耕种,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情。

不能说他们笨,只是因为从没接触过,所以从没往这方面想过。

从种子破土发芽开始,那块试验田就成了所有族人的关注对象。每日里都有族人亲自动手除草施肥,培土松壤,尤其是哑巴,恨不得吃住都在田里,每天观察作物的生长已经成为了他最大的喜乐。即便族人们醒过味来以后,开垦了大片的土地,尽量把所有的能找到的作物都种进田里,这片试验田的工作也从没有让奴隶染指过,

小小一块试验田,凝聚了部落不知道多少人的期望。也正是如此,才有了试验田被中州人破坏之后,哑巴暴起伤人,胖巫拒绝为伤者治疗,甚至直接让人给他个痛快的事件发生。

试验田没了,可那毕竟只是一个象征意义的存在,部落外依旧有大片的田地,如今,半坡豚终于迎来了丰收时刻。

最先种下,也是最先成熟的,是小麦。

小麦在这个时代,并不是最金贵的作物,但是却是唐歌最熟悉也是最重视的。作为一个北方人,唐歌几乎就是小麦和玉米养大的,可如今没有玉米,小麦就成了唐歌最重视的战略物资。

也许这个世界的人更重视高粱小米豆子等更高产量的作物,但见识过无数面点的唐歌知道,这种难以脱壳,味道也不好的作物,完完全全的可以养育无数的人,一代又一代的生存下去。

麦浪金黄,随风翻滚。

不算太大的一片麦田,周围围满了密密麻麻的族人。

胖巫再次穿上了巫师套装,亲手割了一把麦穗投进圣火里,然后鼓声响起,如同神圣仪式一般的收割正式开始。

一排族人小心翼翼的走在麦浪中,将穗子最大,颗粒最饱满的麦穗收进身上的皮囊,这些麦穗将作为最优质的种子,种进将来的试验田里,这也是目前驯化植物,选培优良粮种的唯一做法。

这批族人过后,另一批族人弯下腰,手持金灿灿的镰刀,一撮一撮的开始收割剩下的麦子,全程小心翼翼,尽量做到不掉一粒麦粒。

收割好的粮食背分别装进皮囊中,唐歌本来说用车的,可是族人们不干,在他们看来,在这种神圣的时刻,用车子讨巧而不是自己背,是对先祖的不虔诚。唐歌听完呵呵一笑,出奇的没有讽刺,而是让族人的由着性子去做。

皮囊很多,只要成年了的族人,每人都有一个。当这些人如同朝圣一般,排着长长的队伍,把收割完的麦子一步步背到夯的结结实实,光洁溜溜的打谷场时,唐歌甚至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能买来的麦种很少,所以半坡豚种植的麦子真的不多,所有人齐心合力下,脱粒扬灰的工作,小半天就做完了。剩下的就是摊在干净的兽皮上晾晒,小心鸟雀啄食,风雨侵袭就行了。

烈日下暴晒整整七天,麦子才算干透了。唐歌取了小小的一袋,在早就准备好的磨盘上,磨成了面粉,亲自监督,全部做成了面条。而其他的种子需要好好保存,全都要作为种子使用。

这一份面粉真的很少,全部族人都要分食,仅够每人一筷子的。而且由于是新麦子,做出来的面粉口感和质量也很不好,颜色还是黑黑的,可族人们对此却珍视异常。

胖巫又一次穿起巫师套装,跪在圣火祭坛前,泪流满面的,进行了一场长长的祝祷,然后,每个族人都分到了一碗海量肉骨头和大量珍禽熬制的骨汤面。碗很大,肉很多,面很少。

很多年龄大的族人们吃面的时候都哭了,少年人或许不明白这碗面的含义,可这些上了年纪的族人却感触极多。最直观的一点就是,有了这些粮食,再也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去打猎了。

不管刮风下雨,酷热严寒,狩猎和采集都是部落里最重要的事情。人,只有吃东西才能活下去,可是为了一口吃的,不知道有多少族人丢了性命。

外出狩猎的队伍,也许一场大雨,就会被淹没在山洪中,更别提还要翻山越岭的寻找猎物,与猛兽搏斗,与季节争时,一个部落生存的基础,就是要给自己的族人找来足够的食物。没有食物,即便有再多的金器和琉璃,又有什么用?君不见每年秋狩,有多少猎物倒在迁徙的路上,又有多少猎人,死于兽群的践踏。

一切都是为了一个字:吃!

如今,半坡豚终于不用再拿着族人的生命去冒险,换取食物了。虽然现在的作物还不够做到这一点,但他们已经看见了希望。

有了希望,幸福的日子就不远了。

于是,族人们的干劲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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