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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宵夜(1 / 1)

夜宵不是一个舶来词汇,至少金陵城内经常吃夜宵的人,不算少。当然他们吃夜宵时,不会有啤酒,而喝的花酒,听的色彩浓厚的调调。此为秦淮河上之常态,深夜时分正是彼处最热闹之时。

云帆的夜宵只是简单的点心,以及一杯热茶。

没遇到流星不要紧,云帆可以一口吸入足量的新鲜空气,也可以一口对付一只精巧的包子,这便足以让他开开怀。

宵夜可以是一个多义词,如果喝花酒也算是夜宵的话。

怡红院的花酒在本地人眼里,差强人意,这自然是跟秦淮河上那些比较高档的画舫相比的。其实怡红院本身不差,对外地客人而言,已经是不错的了。

金砖客小闹怡红院之后,并没有也不可能给此间勾栏带来多大的影响。客人们和姑娘们酒照喝,曲照弹,舞也照样跳。

何为花花世界?像怡红院这样的烟花柳巷,就是名副其实的花花世界。只要有钱,在这里便是大爷,是大爷,那么相应的享受,一样不缺。

跟几天前相比,今晚的怡红院更加热闹了。何不凡的暂时隐匿,是一点都不会影响到前面的生意的。**虽说被惊吓了一阵子,可她也是经过些风浪的人,区区金砖客,这样的武夫,她很知道只要不去招惹他,那么该开门迎客做生意,从来就是天经地义,不会如何被这些人物打扰到的。

“给老子叫最好的姑娘,上最好的酒!”一颗半只拳头大的元宝被狠狠地砸在怡红院厅堂的一张光亮的桌子上,这是一个豪客,他长着茂密的胡子,而且,他身上带刀。

“哎呦,这位大爷,您请稍等,酒跟美人很快就会上来的。”**像是无处不在,当这位大胡子入来,刚刚还见不到**的身影,她却在此人的一声沉喝中出现了,这或是干他们一行的基本功:及时出现并满足客人的需求。

大胡子不会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他只想要美酒,只想要最好的姑娘。

“废什么话,快给老子去叫。”大胡子一点都不解风情,因为**的丝巾喷洒过足量的香水,当她的刚刚一拂,很是可以刺激人的鼻腔,激起正常男人的欲望。

其实**这么一拂,有些多余的,一个正常的男人踏入怡红院,就此间的热烈气氛,热辣的情调,足以将一个人融化掉,因为这正是怡红院最热闹最繁忙,客人最多,姑娘最不容易抽身出来的时候。

眼见大胡子没有坐下,而是站着,此人射出来的目光,很有几分让人惊悸的光芒,叫**心底微微一惊,她以为这是一个粗豪的汉子,一个会武功的粗人,对付这样的客人,她也有经验。

“去,把小翠和小红叫过来。”**对着身边的丫鬟吩咐道,她的脸上始终带有笑意:“大爷,不要心急嘛,诺,奴家先给您添一杯美酒,请尝一尝我们怡红院特制的女儿红,包您满意。”姑娘没来,但酒已上来,**亲自为这位长得粗豪的汉子上了一杯美酒。

“哼,我自己来!”不知是厌恶**这样阅人无数的故意卖弄风情,还是习惯自己动手,大胡子一手抓过酒壶,便仰着脖子灌下了好几口壶中酒。

“呸,这是什么酒,一点味道都没有。”酒在大胡子的喉咙中,没有饮下去,他立即将之吐了出来。

“哟,大爷,您拿错了,这一壶才是。”**换了一壶酒,这是烈酒。

“姑娘呢?”大胡子大声嚷道。

“来啦,这位大爷。”怡红院里的姑娘果然不错,至少未见其人,只闻其音的话,这一声“大爷”很可化为软柔的风,拂动饮酒人的心。

小翠跟小红款款而来,她们的腰够细,她们脸上的胭脂也够浓,大胡子抬眼望去,眼中的火花闪烁,接着是一巴掌拍在桌面上,那块稳稳安放在上面的元宝便如一块被顽童投掷的石头,落入**的怀里。

“哈哈哈,好,好,好。”大胡子上前一手一个,在小红和小翠的娇呼声中大步上了楼,前面自当有怡红院的人领路,房间收拾好,菜肴准备好,美酒也已经温好,只等客人赏鉴。这是怡红院的贴心之处,此间的服务一向是不错的。

“刚才那位大爷今晚的消费,算在我头上。”大胡子刚刚上到半楼,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此人像是刚刚出现,因为门口处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他是从何而来的。

“行,公子怎么说怎么算。”**一笑,她脸色的粉皮都要掉下来了,确实有些恶心的。

公子哥不以为意,他往**的手上放下好几张银票,便随意在厅堂的角落里找了一张桌子,要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边喝边等待。

这一晚,不单是怡红院,凡是金陵城内外,有些名气,档次不低的销金窟,都有带刀剑的江湖人到来,他们像是约好了那样,来得突然,来得没有什么征兆。只是每一个勾栏的**都知道,这只是他们千万个客人之中的一员,顶多会一点武功,手上宽裕,有一些甚至一掷千金罢了。

这样的客人,出手大方,不斤斤计较,不闹事的前提之下,是**们,以及**的幕后老板们,比较乐意接待的。

明清和明净差一点就喝了花酒,接到一封信出城一趟,跟七子剑派的人见了一面,商议些事之后,他们暂时将那份好奇,那份心底的欲望压制住了。出家人也是人,也是正常的人,他们赤松居律规不少,而两人比较后生,有些事情不是想压制就一定可以成功的。

不过,所谓的欲望,就只是喝喝酒罢了,跟风月无关。他们也算是懂得坚守最后的底线的道士,目前看来,不会如他们派内的那几个被红尘迷住眼睛的前辈那样,放纵自我,坏了清心寡欲的基石。

此时的明清和明净,虽未入城,但在那处农庄,正和七子剑派的第四先生一道,喝起了那一壶淡淡的酒,这多少可以给他们解解渴。

风动,门被人敲了两下,被打开之后入来一人,在第四先生的耳边说了两句什么,明清和明净没有刻意去听,因为他们知道,若跟他们有关的话,跟这一次的继续合作有关的话,合伙人第四先生不会隐瞒他们就是了。

这是他们合作的基础,明清很可肯定。

果然那人出去之后,门再次被关上,饮了一小口淡酒,第四先生说道:“两位道长,看来明日我们就得行动了,这两天金陵城内多了很多江湖人,再不行动,夜长梦多呀。”

“先生怎么吩咐,我们跟着去做就是了。”两方人合作,明清出力,此话像是表明,他不是拿主意的那一人。明净自不必去说,他更不可能担当得起这样的责任。

“道长别这样说,在下何德何能,怎敢吩咐道长你呢?”第四先生站起身来,说道,“来,喝完这一杯,道长你们也早些休息,明日一早就入城,一切都在计划之中,祝这一次我们旗开得胜。”

“好,合作愉快。”明清笑道,明净也跟着碰了一下杯。

半个时辰之后,大胡子满足地出了怡红院的门,他的身后跟着那位公子。

大街上有灯,但小巷没有。走几步再折入某条巷子,两人的脚步轻盈,似乎一点都没有因为酒精的作用,而脚步轻浮,成了醉汉。他们清醒,不用冷风灌入领子,就足以让他们明白,放松过后,需适度紧张。江湖人,都差不多的,在刀尖上跳舞,谁人只会一直潇洒,而没有他的烦恼呢?

大胡子的烦恼暂时被抛在一边。深夜了,两人即将被小巷里的黑暗吞没之前,一人拦在了他们面前,他如一支标枪,此二人要通过,势必要这人让一让的。

那人沉默着,冷视着,就是没有开声,他像是在这个位置,等待好久了罢。

大胡子跟他身后的后生同时止步,前者眯着眼问道:“阁下何人,深夜等候在此,不会是要请老子痛饮一番吧?”

“要你命的人。”不起眼的角色说出来的话,很能让人失笑,至少大胡子笑了。

“哈哈哈,好,这些年还没有人敢在我面前说如此硬气的话。来吧,让老子成全你。”话说得有些自傲,但大胡子没有自满,也没有轻视面前的人,他的兵器随着这句话抽了出来,身后的公子哥让在一边,一副看好戏的表情,他没有亮兵器。

那人没有再说话,因为他已如幽灵般飘了过来,他的速度很快,这样的攻击之下,一般人反应不过来的。

大胡子自然不是普通人,他抽出兵器的同时,就已经戒备好了。混江湖的,当面对敌人,如果不提起十二分精神,反而吊儿郎当大意轻敌,那么,这样的人是混不长久的。不是被人杀掉,就是被人吃掉。

在怡红院折腾了许久,大胡子的动作像是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幽灵飘过来,大胡子迎了上去,按照此人一贯的风格,总喜欢大开大合解决掉对手。只见大胡子一刀劈出,落点瞄准了来人的左肩膀,其刀去势很急,而且带动了小巷里的空气,这一刻刀锋劈开空气,有如轻易割开一板豆腐,若敌手继续他的攻击,就会被大刀砍在肩膀,乃至于被会变招的大胡子砍断脖子。

战斗开始了,两人没有接触到一起,因为来人身形一歪,大胡子的刀落空,而他自己的攻击也没能落到大胡子身上。

这既是试探,也是包含杀机的实招,因为若有一方速度跟不上,就很可能在第一次交手,判定了胜负。当然,大胡子功夫不错,守在巷子里的那人,武艺也不低。如此你来我往,双方交手好几个回合,两人从攻杀当中忽然停了下来,转成了对峙。

大胡子在酝酿气势,要杀他的那人也在寻找破绽,准备行雷霆一击。

夜深了,街角巷口基本上见不到人,所以两人的战斗,暂时未能引来别人的注意。公子哥好整以暇,因为他发现除了这个不要命的家伙之外,附近是没有此人的同伴的。大胡子加上他,面对此人,他一点都不慌张。刚才的试探,叫公子哥看出来了,若双方都在有保留实力的情况下,相对而言,大胡子还是占据优势的,公子哥是大胡子的朋友,他了解大胡子。

静默了好几个呼吸,大胡子率先发难。刚刚的试探让他发现,对手不像是深不可测的人,起码他可以判断出,此人的水平不会比他高,甚至要低一两分,因此他才有信心,抢攻一次。他希望这一下能赚取对方的破绽,那么他的后续杀招就能跟上来,换得优势。

这不是在切磋,这是在拼斗,所以大胡子没有容情。

风声呼呼,来自大胡子手上大刀的舞动,是其人刀法的凌厉,可轻易杀伤敌人。

身法诡异,灵动如飘絮,是瘦小人的犀利处,也难以被刀锋捕捉到。

小巷内的第三人将手伸进袋子里,他取出的只是一颗未吃过的花生,冷眼观看面前的战斗,他还有闲情吃一颗花生米,实在够安逸的。

大胡子使出了他的常规手段,耍起了不大好看,但实用的刀法,他的对手却不像那位后生所想那样,不堪一击,他也有他的过人之处。

是以两人缠斗在一起,一时居然不能分出胜负。

大胡子叫杨宝,在淮西一带颇有点名气,其人的身手不弱,江湖人称杨三刀,说的就是杨宝的刀法不一般,好些成名的好汉曾折在他的手里,成就了他杨宝的名气。而公子哥打扮的,穿白衣那后生,唤做王白衣,常人所见,他一年四季都是穿白色衣服的,跟杨宝关系莫逆,身手也相当不错。

今晚不知名的角色能在杨宝这样的好手刀下坚持了二三十个回合,若有知**在此的话,肯定得对此人高看一眼,因为杨宝大开大合的刀法之下,前面的那几招是最为危险最具备杀伤力的,江湖人称之为杨三刀,这个称号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杨宝心底暗暗吃惊,他不是没有仇家,而且他清楚,自己这些年混江湖,有帮助过别人,更有得罪过人,但一见面就说要取自己性命的,在他想来,是不曾有过的。他不明白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对方居然挑在这种时候跟自己过不去。

二三十个回合之后使得杨宝明白,对手不像是他所猜想那样容易解决。刚刚还自以为占据的一点优势,在对方绵密的攻防之中,几乎要丧失掉了。但杨宝的信心仍足,因为对方只有一人,而自己的好朋友王白衣就在身边,必要的时候,他会出手,这样想来,自己应该是立于不败之地的。

这不是堂堂正正的切磋,这是你死我活的战斗,所以杨宝不会有那种迂腐之人的想法,认为一定要靠自己的双手解决对手,而不希望王白衣插手。这种想法是危险的,混江湖,在一般的情况下道义有其用处,当生死关头,为了保命,加入自己的好友,救下自己一命,甚至击败对方,本就是无可厚非的,这就是朋友的力量。

他杨宝不是一个人,当若干次砍杀都不能放倒这个难缠的对手,杨宝的气力开始衰落了,这是自然的,不要说在怡红院折腾了许久,就平常所见武林人士之间的战斗,除非是非常厉害的高手,才可以避免短时间的出手之后,气力不会衰减。

说起来,杨宝尽管有些名气,他其实不过是二流的高手,他的气力,他的内力不可能如滔滔江水,挥发不完的。人战斗,人拼杀,总是会感觉到累的。

杨宝暗暗咬牙,他用力逼退对手,便往后退了好几步,一直退到王白衣的身边,以暂时脱离战斗的圈子。

那人不知是不是也感到累了,虽说是为了杀杨宝而来,杨宝退走的时候,他居然没有追赶上去,这颇不合常理。他也停了下来,只是微微喘着气,可想而知,刚才的战斗,同样耗费了其人不少的体力。

“阁下何人,身手不错嘛。”杨宝笑道,“不过,再好的身手,今晚也别想活着离开。”他示意王白衣可以出手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同伴的花生已经吃完,自己一时解决不了对手,两人同时出击,是效率最高也是最好的办法。

“这句话我对你们说才是。”那人冷笑一声,接着是一声口哨,他的身后就冒出了好几个同样装扮的人。黑夜黑衣,都是陌生面孔,这几人的剑都拔了出来,给予对面的杨宝二人足够的压迫感,这或是杀气。

杨宝和王白衣对视一眼,后者哈哈一笑,便扔出了一样物事,只见小巷里的空气忽然炸开了,白烟弥漫,顿时见不到对面的人影。

“无耻!”不知是谁人大骂一声,但这样的大骂,激怒不了杨宝以及王白衣,他们二人早就趁着白烟出来之时,逃离了此地。

杨宝的对手不弱,当他们的对手多了三五帮手,是傻子才会留下跟这几人硬拼,所以杨宝和王白衣溜走,自是纯熟了的伎俩。这便是懂得进退的江湖人,保命的基本手段之一,打不过,难道逃也逃不了吗?

黑衣人大怒,他们的追赶很显然是徒劳无功的,跑得比兔子快的杨宝二人,自不会候等着他们,大侠报仇,三年未晚,杨大侠跟王大侠已如黄鹤,已如煮熟的鸭子,飞入了金陵城的某个地方,深夜里,谁人能将他们找出来呢?

“追!”黑衣人找准了一个方向,他们如猎狗般窜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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