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多后,某国一家农场。
一个穿着浅黄碎花长裙,外套白色镂空的披肩的姑娘,一手提着裙子,一手拿杯奶茶,在灼灼烈日下,蹦蹦跳跳的朝农场大门跑去,浅黄色的大大帽檐下,一张巴掌大的精致脸庞,对着站在栅栏外的男人,露出灿烂至极的笑意。
“你回来啦,喏,给你喝的,让我看看你买了什么?”
调皮的姑娘伸手抢过男人拎着的黑色袋子,一边往回走,一边仔细翻看,不时小声抱怨着男人薯条买的太少。
男人沉默的喝着奶茶,没有反驳,只在心里无奈的感叹:明明都是24岁的大姑娘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似的,明知道吃薯条对身体不好,还天天想着吃,真是……
男人可惜似的摇摇头,走进屋里,果不其然还没有做饭,男人再次感叹,自己摊上个活祖宗。
千寻撕开薯条的包装袋,一边吃着一边说道:“不用露出这种眼神啦,就这一次了,明天我就要走了。”
“走?”男人停下去厨房的动作,转身看着千寻:“要去哪?”
“嗯?”千寻吃着薯条,理所当然的说道:“当然是回国啊?算算时间也该回去了?!”
离开五年多,书中描写的剧情已经开始。
对于丁千荷,千寻还是非常非常好奇的。
“所以啊,吃完饭我们把帐结清,然后你想当杀手就当杀手,不想当的话,这座小农场我可以免费送给你,怎么样,我这个雇主还不错吧。”
千寻仰头,一副求夸奖的样子。
男人的五官很是平凡,属于大众脸,只有一双眼睛特别出彩,流光四溢的,很是漂亮。
千寻曾经猜测过,男人身为杀手榜上排名第一的杀手,相貌什么的应该早已变换多次,可能就连男人也不记得,最开始他是什么样子的。
五年前她离开国内的原因,一是因为两个任务只剩下一个,而完成这个任务只需要走剧情。
剧情中原主是19岁死的,那么,想要大概保证剧情的正确性,她就要在19岁之后彻底消失在剧情中,直至男主爱上女主,再次问他一句:你幸福吗?
得到肯定的答案时任务便完成。
而她离开的第二个原因则是因为寒流风。
寒流风想要吞并洛氏的念头从没有断过,可是就算寒洛两家联姻,洛父洛母也不可能让洛氏姓寒,寒家和洛家注定会决裂,如此,她的存在,势必会让洛父洛母心有所惧,有所束缚。
不过。
一年前洛父洛母传来消息,寒流风已经成功了,所幸的是,洛家那些不动产寒流风没动,洛父洛母下辈子生活无忧。
千寻表示:剧情的力量是强大的,男主是无敌的,任何挡在男主前进路上的阻碍,最终都会消失!
而眼前这个男人,则是她花费重金雇来的。
本来,她是真的要去环游世界,可奈何性格原因,不到一年便放弃了,于是,她索性就在当地买个农场安家,老老实实的当个宅着的小地主婆。
可是,她从洛父洛母那得到消息,寒流风貌似一直在找她?!
因此,她便雇佣只认钱不认人的杀手,来帮她挡住并解决那些追查,反正洛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当然,现在也是。
如今,她已经决定要回国。
那么,这种雇佣的关系便可以取消了。
男人沉默的盯着千寻半晌,最后什么也没说,沉默的去做饭了。
吃完晚餐,千寻递给男人一张支票,语气酸酸的说着。
“不愧是排名第一的杀手,反侦查能力是很强,可是价格也最贵,一年的租金,够买好几座农场的了,心好痛,幸亏这是最后一次了,若不然,我也雇不起你了。”
是的,租不起了。
她敢雇佣昂贵的杀手整整几年,那是因为,她有信心在花光钱之前完成任务。
她现在卡里的钱,省吃俭用的话,大概可以花半年。
——这时的千寻以为,半年时间足够了。
男人沉默的接过支票,转身离开屋子,再也没有回头。
千寻:“……”
话说这么专业真的好吗?
一旦钱财两清?
一句话都不说直接离开!
你确定这样做真的大丈夫?!
千寻默。
国内,夜晚,蓝色。
一身艳红色碎花长裙,外罩白色镂空披肩,齐腰的黑色直发上,卡着一只枫叶状的镶钻头饰,田园风情的装扮,一点也不符合蓝色的基调。
千寻自知装束有异,只是,让她在蓝色这种场所,穿着吊带衫小短裤,千寻自觉接受无能。
千寻走到吧台点杯鸡尾酒,一手支着下巴,一手点着酒杯,欣赏着台上跳得火辣的钢管舞。
剧情中,女主丁千荷就是擅长跳这种舞蹈,望着舞池周围兴奋嘶吼的人群,千寻无趣的眯起眸子,转头专注的打量杯中浅红的酒液。
很漂亮,但还不够。
千寻伸手招个酒保,淡淡的吩咐。
“让你们经理过来。”
“这位小姐,请问您找本人有什么事?”
一个穿的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站在千寻面前温和有礼的说道。
“十万,幻蝶一场舞。”
千寻说的言简意赅,蓝色经理却听懂了。
“可以,请问小姐有什么要求吗?”
千寻微微摇头。
“没有,只是单纯的想看看。”
蓝色经理愣了,几秒钟后回答。
“那好,麻烦小姐等上十分钟。”
千寻闻言笑了,灿烂无比的纯真微笑,让见惯各色美女的蓝色经理,都有一瞬间的失神。
“行,谢谢你了。”
笑得异常开心的千寻没有发现,一个隐蔽的角落里,一个男人正死死的盯着她看,那双凝聚着无边邪恶和黑暗的眸里,陡然迸发出一道炽热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