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由提着一条四角小裤衩,慌慌张张地光着身子从屋里奔出来,一照面就咋咋呼呼地问:“谁放火?!”沈初一紧随其后,她身上裹着一床被子,连鞋子都没穿,露着修长的大白腿,敢情里面脱得比李由还干净。
成吉思汗尴尬地把背转了过去。
沈初一喊道:“别装了,小由问你话呢,谁放火?”
“……!!!”成吉思汗这回是真的汗了一把,都说什么样的水土养出什么样的人,真搞不懂这个闭塞的穷山沟怎么养出了她这么一个豪放派。
成吉思汗直截了当地回道:“目前还不知道是谁干的,最先起火的是宁无药那边。
村里全是木房子,估计很快就会烧到这边来,我先过去看看。”
回房拿了水桶、脸盆和被子之后,成吉思汗拽着白居易一起奔赴火场。
这时,穿戴整齐的沈妈妈淡定地从屋里走了出来。
看到衣衫不整的女儿和李由亲密地站在一起,沈妈妈脸上那丝对火灾的担忧之色,瞬间被一抹满意的微笑所掩盖,仿佛毕生夙愿已经达成,人生中再也没有什么事可忧虑的。
她颇为关切地对俩人说:“你们回屋休息吧,我去叫人灭火,烧不到这边来的。”
“妈,你等等我,我也去。”
沈初一跑回屋里穿衣服,但沈妈妈并没有站在这干等。
沈妈妈回房拿了一只用兽角做成的古老的号角,吹响了沉重的号声。
号角声有它独特的节奏,一长三短,是红溪沟世代相代的一种警示信号。
村里人听到这号声一响,不论之前在做什么,不分男女老幼,统统从屋里跑了出来。
原本谧静的山村夜晚,顿时就跟一锅煮开了的沸水一样,要多喧腾有多喧腾。
大火照亮了整个山村的上空。
炙热的气息融化了积沉的冰雪,也烤糊了一批山野村夫的纯朴情怀。
别看他们一个个战气昂扬,提桶的提捅、端脸盆的端脸盆,一窝蜂地涌向湖边取水,他们争先恐后去扑救的目标只有一个——宁无药的宅子。
很不可思议,旁边另几栋起火的吊脚楼居然被他们遗忘在三界六道之外。
混乱、拥挤的救火场面,令成吉思汗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曾经西征路上的战场。
通常,只有当敌人在吃了败仗之后才会发生这种无组织、无秩序的奋斗场面,整个队伍看起来像是在掩护主帅撤退,实际上连主帅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真是令人惆怅!
成吉思汗站一木桩上,扯开嗓门大呼:“大家不要像无头苍蝇一样互相冲来撞去,这样不但救不火,反而容易引发踩踏事件。
听我说,大家分队组织救火,不要都挤在一个点打水,也不要都一股脑儿地把水泼到同一个地方,这地方泛滥成灾了,别的地方还烧着呢。”
结果喊破嗓子都没用,一个毫无名份的外来人,压根就没人搭理他。
白居易又拎着个铝质脸盆猛力地敲了几下,呼道:“你们是不是嫌宁老爷子的命太长,想害死他?如果是的话,尽管瞎折腾。”骚乱的救火现场立马静了下来,大伙齐刷刷地把目光锁定在白居易身上,一人问:“那你说该怎么办?”
他奶奶的,成吉思汗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打蛇打七寸。
成吉思汗拍了两下白居易的肩膀,感慨道:“我收回之前说的话,以后谁敢再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我一巴掌呼死他。”
“嘿嘿。”白居易嘚瑟地笑道:“再牛逼的皇帝也有两眼抓瞎的时候,服没?”
“服!救火现场你来指挥,我先进去救人。”
成吉思汗把之前泡在湖里的那床绵被提了起来。绵心吸透了水,挺重的,这要是换成白居易,估计拎都拎不起来;不过,这点重量对成吉思汗来讲简直是小菜一碟,他把湿漉漉的绵被往肩上一甩,披着它直奔大火冲天的吊脚楼。
这个时候,已经穿戴整齐的李由和沈初一也没闲着。
沈初一急着要去火灾现场救火,柳叶飞却拽着她反奔村口。沈初一纳闷不解地问:“你搞什么东西呀?起火现场在那边,你拉我跑这来干嘛?”
“嘘,别这么大声,那边不缺我们俩个。”
到了村口,看到一块具有当掩体功能的大石头,便拉着沈初一潜伏在石头后面,关了手电筒,两眼直盯着前面那条山村小路。
周围乌黑抹黑的,其实什么也看不到,只能感受一下风吹草动。
“你到底在搞什么嘛?”沈初一也不敢大声,很小声地问:“躲猫猫?还是……嘻嘻,这里没人也没火,难道你想在这玩点刺激的野外大战?”
“……!!!”李由汗了一把,蛋疼地回道:“你能不能用上半身思考一下?”
“我不想思考,你说。”
“我问你,这次是有人故意放火,对吧?”
“嗯。”沈初一点着头,不假思索地回道:“肯定是的,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楼同时起火?估计是陆三钱派人干的,这种事只有他才干得出来。”
“你能想到陆三钱,说明你也不是那么笨。”李由紧紧盯着前面那条小路,自信满满地分析着:“半夜潜进村里放火的那些家伙,在完成任务之后总得撤吧?出村就这一条路,我就不信今晚逮不住他们,除非他们能长翅膀飞出去。”
俩人发挥出狙击手的忍耐精神,在冰凉的石头后面匍匐了好长一段时间。
中途,除了有只四处流窜的野猫在经过时挑衅地喵了一声之外,前方始终没有传来活人的动静,就像一条幽静的黄泉路。
随着时间的推进,冰天雪地里的寒气透进了两人的骨子里。
抵抗力相对较弱的沈初一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她勾挽着李由的手臂,有些焦躁地揣测着:“他们会不会已经跑了?”
“不可能。”
还是李由比较淡定,不管怎么样,这个守株待兔的计划是他提出来的,所以他有千百种理由让自己继续坚守阵地。
听到沈初一又接二连三地打喷嚏,李由破天荒地玩了一把绅士风度。
他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沈初一披上,嘴里却埋汰着:“这动静太大了,有你惊天地泣鬼神的喷嚏声在这压阵,再傻的兔子也不会往树上撞,要不你先回去?”他的言语中带着轻傲,沈初一却像心里灌了蜜似的。
“不回。”沈初一挽着李由的手臂,像只温驯的小鸟一样紧紧地依偎着他:“我就喜欢拖你后腿,谁叫你是我男朋友。”她把“男朋友”三个字做了十分夸张的重音处理,并删减了口头租约上的“临时”两个字。
漆黑里只有上帝能看到李由的表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