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躺在床,陈北雁收敛心神,缓缓闭眼睛,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让自己整个身体很快的进入放松的状态之。【最新章节访问:{比奇中文网www.biqi.me}】
然后他将自己全部的注意力放在自己的身体之。
这是郭安之刚刚在电话之给他讲过的一个过程,郭安之说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三秒钟。
但事实,这个过程或许大概只经历了一秒,或者一秒半,陈北雁忽然发现,自己因为闭起而显得有些朦胧的视觉感官变得清晰起来。
以他最先关注的头部开始,他看到了无数细小的血脉的流淌,以及头骨表面的细小纹理。
滴滴血液的流淌,乃至于肌肉细微的蠕动,在他的视觉感官之无真实,像是他真的能够看到一样。
哪怕是在这种玄之又玄的状态里,陈北雁依旧感觉到了无的震惊。
因为,这的确是内视。
内视,是一种能力。
像修炼者的手,修炼功力提升到一定程度之后,可以掌劈砖头、拳碎木板一样,内视也是一种达到某种程度之后的能力。
只不过,内视不属于修炼者的范畴,而是修行者的特权。
修炼与修行,一字之差,却是千差万别。
山谷里的七个老头曾经给陈北雁粗略讲过一些修行的事情,自然也会提及内视。
内视,顾名思义,是指视内,这个内,说的是修行者自己的身体。
按照七个老头的说法,修行修行,修的第一位的是自身经脉,而自身经脉深埋于皮肉之下,肉眼不可见,想要一睹经脉的运转,需要内视。
一般来说,只有修行有了一定基础之后,才能够达到内视的状态。
可是,陈北雁很确定的知道,自己一直都是一个单纯的修炼者,根本不曾涉足过修行。
那么,为什么现在能够做到内视?
或者说,为什么现在能够自如的做到灵魂出窍?
陈北雁明白,郭安之将会给他的可能不单单是为什么喊他做爸爸,喊唐诗雅做妈妈的一个解释,可能还有更深层次的一些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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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内视的能力去观察自己的伤势,之号脉要更加精确更加直观的多。
诚如郭安之所言,陈北雁身绝大部分的骨头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这些裂缝遍布他的整个身体,如果说原来他的骨骼状态属于健壮的青年,而他现在的固哥更接近于垂垂老矣的老人。
现在的他,哪怕是不经意间的轻轻摔倒,都有可能把一些骨头的裂缝演变成为骨折。
这当然全赖和尚与道士的三股压力所致,尽管当初的那三股压力,在最后关头,被袁欣悦强势摧毁,但是已经留在陈北雁身的伤却不可能随之破解,依旧需要后续的治疗和保养。
排在第一位的治疗,陈北雁原本有了大致的方案,只是在并蒂食人花和初阳迎春木两位重要药材之间徘徊,而现在,有了郭安之的那个电话,他心里莫名其妙的选择了相信。
报了一串药材的名字出来,陈北雁让唐诗雅记下来,最后说“按照我说的药名和对应的分量,去药店抓三副药回来,泡在浴缸里,我需要泡药澡。”
目光转向张英乙,他又说“你和你唐姐一起去吧,她自己一个人我不放心。”
张英乙犹豫了一下,先将刚刚接好的一杯清水放在床头,才又说“你在家好好躺着,别乱动,我们很快回来。”
“不着急,慢慢来。”
陈北雁最后扫了张益溢一眼,带着一点点暗示的意味,说道“张经理在这边工作,自然对这边的药店较熟悉一些,哪家的药材较为正宗,总强过她们俩的了解。麻烦你,辛苦下,带她们去抓药回来好不好?我不着急,但是务必抓合适的药回来。”
张益溢心领神会,留了一张自己的名片在床头,沉声说道“少爷放心,有什么事随时打我电话。”
少了三个人,房间里仅仅剩下的三个人突然变得相对沉默起来。
沈先生像是土财主一般坐在床边的一张小椅子,而宋叔很江湖的蹲在床边,看着窗外的景致。
陈北雁瞥眼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苦笑一声,说道“既然只剩下我们三个了,两位有什么话,是不是也可以明说了?”
宋叔跟着苦笑一声“千头万绪,忽然之间觉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陈北雁说“这个简单,那从你们为什么喊我少爷开始说起。”
沈先生也苦笑起来“少爷,这个问题是真正的千头万绪,最不好说的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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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何千头万绪,其实也总有一个头绪。
而这个头绪,经过沈先生的梳理,回到了几十年前。
几十年前的华夏,正是风雨飘摇之际,那时候的沈先生,年纪也是现在这个外贸呈现出来的四十多岁的年纪,生活在华夏南部边陲的一个小村寨里,享受着那个特殊的年代里难得的清闲。
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除了心算能力似乎别人更强大一些,摆弄算盘的时候总有一种驾驭天下的怪感觉之外,似乎跟其他同代的年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某一天,一个很瘦很瘦的年男子来到了这个村寨,借宿在沈先生的家里。
一如所有朴素的山民一般,沈先生拿出家里最好的食物来招待这个年男子,反正此生孤独,沈先生那时还未婚配,彻夜陪着客人喝酒谈天。
“……所谓谈天,其实谈的都是生活杂事,那位客人拉家常一样,询问我的生活起居,询问我一些生活喜好,还询问我有什么想法计划之类的东西。酒喝得有点多的时候,我甚至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其他村寨派来的媒人,想要给我介绍一房媳妇。”
说起这桩旧事,沈先生有些小小的不好意思,胖嘟嘟的脸甚至浮现出一丝丝的红晕。
“当然,这种事情我是不好意思问的,也只好由着那个客人随便问随便说。”
沈先生说道“这样,磨磨蹭蹭的到了快半夜的时候,那个客人忽然问了我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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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这家伙生活倒也清闲,换了别人,照你现在的这个样子,一直生活下去,混吃等死,也算是不错。不过……”
一轮皎洁的圆月之下,那个瘦瘦的男人那么静静的坐在属于沈先生的茅草房前的院落里,眨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玩味的问道“曾经缔造一个帝国都城的大人物,这样孤单单的生活在远山之间,不问世事,是不是有点过分的暴殄天物?”
突然转换过来的口风,在那个圆月夜,显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突兀,让有生以来已经四十多年的沈先生脑袋猛地一懵。
完全搞不清楚这位客人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甚至都在怀疑这个客人是不是喝多了,把他沈先生当成了别人。
然而,这种怀疑很快被证实是沈先生自己想歪了。
神秘的客人端起桌的酒碗,将碗那时沈先生自酿的米酒毫不客气的倾泻在地,缓缓说道“如你这样的男人,此生此世,唯一应该去做的事情是重振雄风,享受世最昂贵的美酒,吃最顶尖的美食,睡最漂亮的女人。”
“如果说,重生成为一个普通人,是命运的错,那么安于现状,做一个普通人,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是你自己的错。”
神秘的客人倒尽碗酒,抬眼看着因为惋惜那些酒而把眼珠子瞪圆的沈先生,说道“一碗米酒能值多少钱?一毛钱?做回你自己,你会发现,这种档次的米酒,哪来洗脚都不配。”
时隔多年,重新回忆几十年前那位客人的话,字字句句都仿佛还在沈先生的耳边,他给陈北雁复述起来,字字句句都没有丝毫的差异,甚至于口风和语调,都带着几十年前的夜风幽静之意。
“生在那个山寨里,又在那个山寨里活到四十多岁,我必须得承认,那时候的我很没见识,那位神秘客人的话,对于那时贫穷的我来说,是世界最美好的诱惑。”
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意,沈先生说道“所以,当那个客人像是《骇客帝国》之的墨菲斯一样,重新在碗里倒了一些他带的白酒,问我想不想找回自己原来的生活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喝下那碗酒。然后,我醉倒了……”
并不意外于这个临时性的结局,陈北雁很应景的问了一句“然后呢?”
“然后,我当然醒了。还是在那个小山寨里,还是在原来的院子里,还是守着那一桌子菜,那位神秘的客人似乎还是坐在我对面喝酒。但是”
沈先生深吸一口气,说道“我知道我真的醒了,因为我知道我原本应该是谁。”
“元末明初,洪武年间,张士诚固守苏。州八个月之久,是我出资资助的。”
“现今的南。京城,有三分之一也是我出资筑造的。”
“我曾号称江南第一豪富。”
“我叫沈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