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叶寻枫
乐正宇比普通女子要高,清瘦而精致,这样的女子,走在大街上比华服娇艳的美人更加引人注目,为了让自己少些麻烦,乐正宇裹胸束发,换上了男装。仅管如此,一路上也仍然吸引了不少异样的目光。
过了眼前这条河,再穿过一片小树林,就是忆阳镇了,听村民们说每日清晨会有一条渡船过河,乐正宇到的时候已经近晌午了,只好休息一天再过河。河风清爽怡人,拂在脸上,柔柔的,凉凉的,不禁放下韵罄,席地而坐。指尖拂过琴弦,琴声如波,洒在河面上,浸入绿草中,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在随律而动,一曲弹罢,忽闻身后有人在鼓掌。回头一看,一俊朗男子立于身后,身高八尺,腰悬长剑,眉目传神,气宇轩昂。只是在她回头的那一刻有一丝惊颤,随后便笑得更深了。
“公子的琴声太美,在下唐突了。”
其实乐正宇早听到身后有人,而且是习武之人,为了不表露出自己的身份和武功,便假装不知。听到对方的赞赏,只是淡然道:“没关系。”话是对他说,眼睛却是落在他的剑上,露出一丝浅笑。
听到她开口,男子表现得更加欣喜,那声音低低的,软软的,像有魔力一般要把自己吸引过去,那身白亮颀长和清风般清逸的气质却让他不敢轻易靠近,不过她既然笑了,应该也不会讨厌自己吧。
其实她笑,是因为她在想,这么难得的宝剑,世应该会很喜欢的吧。
包好韵罄,轻声道“告辞”便转身离开,身后的人却一直跟着,乐正宇也不管不问,自顾低头走着。直至走到她借宿的农家处,她向主人打了个招呼,自己进了屋,只听到门外的人交谈着:
“在下路经此地,想借宿一晚,不知老汉可有空房?”
“呃,只有一间空房,已给刚才进屋的小公子住下了。”
“在下只求有棚壁遮挡风雨便可,不知可否与那位公子合住?”。
“这……。”
见老汉犹豫,男子从腰间摸出几粒碎银递到老汉手中,“川资奉上,还请老先生给个方便。”
“我不和别人同住。”醇厚柔软的声音从客房门口传出,没有波澜,却也没有一丝商量的的余地。
时间凝固了一刻,还是老汉打破了平静:“既然小公子不愿意,不知这位公子可否屈就与我同住?”。
男子的眼睛也从乐正宇身上收回来,点头道:“甚好。”说完,又笑着了他一眼,露出一副奸计得逞的得意。
傍晚,三人同桌吃晚饭,男子与老汉闲聊着,乐正宇却只是一声不吭很认真地吃着饭,认真得连老汉都忍不住逗笑道:“小公子真是乖巧得很,把我这粗茶淡饭当山珍海味吃了,呵呵。”
乐正宇有些不好意思地抿抿嘴,轻声地说了句“好吃。”说罢又夹了个馒头啃起来,老汉和男子都笑了,一个笑得爽朗,一个笑得宠溺。
饭后,老汉收拾碗筷,乐正宇准备进自己屋,却被男子叫住,“公子留步,在下叶寻枫,与公子相逢又能同住一屋檐下,也算是缘分,不知可否交个朋友?”
“哦。”乐正宇还是进屋关门了。
哦是什么意思?这个孩子有趣,孩子?自己怎么会不自觉地就把他当孩子?呵呵,生得这般纯净标致,又弹得一手好琴,若是个女孩子,肯定要想办法骗回家当媳妇。不过……难道……自己有龙阳之癖?又或许,自己真是把他当成一个有趣的孩子吧,看样子他还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且不说这身气质,单是那把韵罄古琴便可价值连城。不过自己此行身负重任,邂逅他,算是意外的收获吧。
第二日清晨,两人同坐渡船过了河,仍然是一前一后地走在树林中赶路,叶寻枫问他什么,他总是哦,嗯,啊?要不然就不答。叶寻枫早上听老汉叫过他“宇公子”,问他全名他却不应,索性就叫他小宇。
“小宇,你还不到十六吧?”
“小宇,把你的韵罄给我看看吧。”
“小宇,你是去忆阳镇吧?我也是,我们还真是有缘呐。”
“小宇,你看那边有条小白蛇,白得好像你哦。”
………………
一路唱着独角戏,叶寻枫倒也自得其乐,眼看快走出树林到达忆阳镇,叶寻枫道:“小宇,叶大哥到忆阳镇有正事要办,不然定和你好好把酒论琴。”见乐正宇没有反应,又自言自语道:“不知道忆阳镇的倾城楼可有王都的玉春苑妙?”
“倾城楼?”乐正宇终于转过头一口气说出了三个字,让叶寻枫有些受宠若惊,几大步跑到他面前,提高嗓门指着他叫道:“你你你你啊!一路上嘴巴都给我说干了,你总共才说了三个字,现在一提到青楼,你一下就说了三个字。看不出来你小小年纪,原来也好风月啊。不过听说这倾城楼可是西南数一数二的妓院,南方女子娇小可人,比起玉春苑的北方佳丽,应该另有一番情调吧。”
东方宇若有所思,却不答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