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病房外明亮的走廊里,静悄无声,值班的医护人员早已耐不住瞌睡虫的叨扰,胳膊撑着昏沉的下巴,晃着脑袋,几度入睡,无一人察觉到楚蒙病房内的异状。
病房内,楚蒙双眼紧闭,瘫躺在床上,四肢一动不动。他并没有死,各项生命指标在仪表上正常的跳动着,可他身体内部却在发生着现代医学仪表难以监测到的异动。
睡梦中,楚蒙隐约感到有一股热流,从他的丹田出发,沿着他的血管,在全身筋脉内游走一圈后,又如瀑布般横贯而下,重新汇聚在小腹。
而后,又周而复始,再次流经全身。每一次游走过后,楚蒙身体肌肤表面都会溢出一片黑黢黢的污渍,臭味蔓延,逐渐弥漫至病房的每一个角落,但这气味却仅局限于楚蒙的病房当中,未曾越过他的病房一步,好似他的病房外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雷池,将这气味锁在这病房之中。
啊!
睡梦中的楚蒙突然发出一道痛苦的呻吟,声音低沉且断断续续,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后,体内的热流才逐渐平稳下来。
此时正值天明,借助窗外那微弱的太阳初升前的微光,隐约能够看到楚蒙原本淡黄的肌肤表层之下,竟隐隐浮现出一块块,如鱼鳞般的鳞片,鳞次栉比,泛着点点青光,而且很是微弱,一闪即逝,如同黑夜中难以捕捉到的萤火虫一般。
哪怕是他自己,都未曾察觉。
啊!
这一回,楚蒙彻底从睡梦中惊醒,小腹犹似烈火灼烧,全身骨骼啪啪作响,发出阵阵渗人的摩挲声,更可怕的是,他发现自己竟然无法睁开双眸,四肢就连最后一点微弱的触觉也消失殆尽,感觉就像有一对黑白无常钩住了他的魂魄,将他双眼蒙住,四肢尽捆,欲图把他从俗世拉向地狱。
这种如坠地狱般的疼痛,足足持续了一个小时。
疼痛消失后,楚蒙全身酥麻,绵软无力,连睁开眼皮的力气都没有,不多久,他便沉沉睡去。
翌日上午,病房外的走廊外,已经有值班的医护人员来回走动,但仍旧无一人察觉到楚蒙病房内的异状。
病房里,依旧是臭味熏天,阵阵恶臭让人难以忍受,但这臭味好似不存在于这个空间一般,竟未曾被外面走动的医护人员注意,或者说……这包裹整个病房的气味让所有路过此病房的人失去了察觉此病房异样的能力。
“好臭!我、我不会大小便失禁了吧!”楚蒙捂住口鼻,一阵错愕,不知觉间,他翻身下了床,双脚刚一落地,他顿时呆住了!
“怎么回事?我、我怎么可以下床了!难道……我已经全都好了!”
楚蒙旋即大喜,尝试着挥舞了几下手臂,身体间顿时传出一阵噼里啪啦的脆响,一阵好似骨骼新生的脆响。
感受着每一寸肌体之间涌动的强大气力,楚蒙有些发懵,这种感觉他从未有过,这是一种比大病初愈后更加清爽的感觉。他抬手摸了摸额头,那里隐隐发烫,有一种温热感,好似被人在胸口久戴的润玉,很舒服,也很温暖。
“这、这是……”。
这种感觉持续了十几秒,便消失无踪,楚蒙愕然,一切就像是从未发生过一般,他感觉自己仿佛置身梦中,为此他不禁掐了掐自己的胳膊,已验证自己是否在梦中。
“我怎么好的这么快?难道……”。
楚蒙心中疑惑,又惊又怕。
他猛地想起昨夜那道突然闯进病房里的熟悉身影,后者往他身体里注射的药剂肯定不是普通药剂,更像是往他体内注射了一股神秘力量,虽然令他在一段时间内浑身疼痛难忍,没多久便晕了过去,但昏迷之后获得新生的感觉却是难以置信的。
“他是谁?往我体内注射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他是在救我,还是害我?”
“也不是没有机会,国内据说近些年研制出了生物仿生疗法,用一种神话药剂,可以治疗一切大脑坏死疾病。”
楚蒙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昏迷前医生的一段话。
莫非,有人往自己体内注射了这种神话药剂?
“不,不可能,哪怕是神话药剂,也有一个治疗的过程,怎么会好的这么快!莫非——”
这些年华国的生物科技发展势头迅猛如虎,对科技事物有一定兴趣的楚蒙曾在报纸、电视中看到一些变态教授利用生命**,研究前沿生物科技的报道案例。
脑海中这些突然浮现出报道案例,让楚蒙突然一阵后怕,后脊梁骨发凉,自己不会被这种变态盯上了吧。
楚蒙表面上看似没有任何变化,但是他却总感觉自己身体里仿佛流淌着一股气势磅礴的巨大力量,这股力量,让他感觉自己能以一拳之力轻轻地将门窗砸碎。除此之外,他还感觉眼睛也发生了变化,仿佛能够看清黑夜中的一切事物,就像那些夜行动物一般。
同时,他心中隐隐生出一种之前从未有过的狂躁感,欲罢不能,从他醒来那一刻起,他就有一种想要找人打一架的冲动。
这种感觉就像一头刚刚拥有挑战狼王能力的成年野狼,对自己能力的高低跃跃欲试。
“身体虽然好了,但是必须即刻离开这里,谁知道那个小子会不会再找人阴我。况且一个频死之人,突然在没有经过任何正规医学治疗之下,就突然变得活蹦乱跳,一旦被发现,只怕我会被抓紧研究所里被解剖了,得想个办法呀!”逐渐冷静下来的楚蒙暗暗想道,不安分的腿脚却是已经迈开了向外面世界进发的步伐。
他早已不敢在待下去,于是趁着值班医护人员还未巡逻到此处,便垫着脚尖,身形矫健、轻盈,犹似猎犬一般,迅速消失在了医院的走廊里,飞快的行动速度,除了带起了走廊的一阵风,除此之外,连最轻微的脚步声都不曾发出。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邻近中午。
楚风离开医院没多久,昨天停在医院门口的保时捷911Carrera出现在了宋天翔居住的团结新村,4491mm长的车身让本就拥挤的道路显得更加的狭窄。开车的司机一看就是好手,无论这窄路如何难行,他竟是如同此处居民一般,轻车驾熟地径直驶入了村子的深处。
“少爷,这就是这片贫民区的社区保安队长,李刚。”
听到有人呼唤自己的名字,不远处的李刚便一路小跑至保时捷停靠的地方,躬着身体,脸上堆着笑容,态度谦卑到了极致。
“少爷。”
“带我去宋老头居住的地方……”,车窗摇下,里面传出一道淡然、霸道的声音,而这声音的主人正是昨天那个鼠眼尖腮之人,尽管这声音和他的面相并不相符。
“少爷这边请!”李刚闪在一旁。
保时捷后面,一辆黑色商务车里,接连走出几位身材魁梧的保镖,头两位手上都提着各种名贵补品,当中最次的都是巴掌长的长白山野山参,而另外两位则是上前打开保时捷车门,将他们的少爷从车里迎出来。
保时捷里出来的少爷,一身supreme的时尚休闲衣裤,不消他开口介绍,旁人便能从他身上闻出一股公子哥的味道。从车内走了下来后,只见他用一种十分鄙夷的目光扫视了一圈周围,当他看到周围老旧失修的环境,鼠眼尖腮的嘴脸上迅速露出一丝不难察觉到的厌恶:“走吧,那个谁赶紧带路。”
少爷一声令下,赵刚便屁颠屁颠领着这群人往村子处走去,一群人就这样在四周居民议论纷纷的注目中,走到了楚蒙的家。
“少爷,这就是宋老头的住处。”李刚谄媚道,一副已经把“我要拍马屁”几个字完全写在脸上的表情,笑呵呵地指着身前简陋的房屋。
“敲门!”公子哥脸上的笑容更盛,让宋老头答应他和唐雨柔去京华,这一次,他是势在必得,在他的字典里,没有什么是钱不能办到的。
“宋大爷,开门……”。
“来了!”屋里面随即传来宋老头沙哑、低沉的声音。
“是李队长呀,快,进屋……”,屋门打开后,身着有些泛黄白汗衫的宋天翔眯着老花眼愣了一下,随即便将目光绕过李刚,快速打量了一眼在他身后的那位一副时尚打扮的公子哥。
“宋爷爷好,我是雨柔的同学,赵子豪。”公子哥脸上满是笑意,可他的内心却不以为然,毕竟若不是为了唐雨柔,他一介堂堂少爷怎么会屈尊来这种穷酸地方。在他看来,此行已是势在必得,只要他抛出一大笔好处,宋老头定会喜不自胜,乖乖同意他和唐雨柔去京华。
在他的观念里,如今的他已经是给足了好处,宋天翔没有拒绝的理由,光他身后两位手上提着的补品所需消耗的金钱,都抵得上面前这寒酸老头好几年的养老金了,再加上他兜里那张有着十万存款的银行卡,他有百分之百的信心在今天搞定此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