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1 / 1)

喝醉酒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尤其是当从没喝过酒的人初次就喝了个酊酩大醉,这种感觉就更奇妙了。

顾云枫现在就体会了这种感觉。

刚走进酒吧的时候,他很不适应,声音太过嘈杂,光线太过昏暗,人群太过拥挤。人们随着音乐节拍疯狂的扭摆身体,忘乎所以的狂欢。

这一切都极不适应,但还是进来了,因为他想要醉。

他忘了有多少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曾走过来搭讪,也忘了到底接连喝了多少杯,更是忘了自己是究竟怎么走出酒吧的,只记得自己走到酒保面前的时候直接要了最烈的酒,结果第一杯酒下喉时,没差点吐了出来。

酒一入喉,喉咙如火烧一般,火辣辣的疼,一瓶喝尽,腹部更是像绞裂一般的痛。虽然疼的捂着肚子直冒冷汗,可却心里觉得无比的畅快,像是暂时抛下心里大石一样的轻松,像是忘却了残酷似的放纵。

顾云枫摇摇晃晃的走出酒吧,刚一出门被略带凉意的夜风一吹,腹部一阵翻滚绞痛,用手捂住嘴,冲到马路上扶着根电线杆狂吐起来。

路过的行人纷纷捂着鼻子,投给他异样的眼光,好像带着点鄙夷的味道,像是在说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一点都不讲公共卫生,随地乱吐。

顾云枫吐完直接用衣袖擦了擦嘴巴,没有理会他们,朗朗跄跄的走开。

他没有坐公交车,也没有搭出租车,就这样的用双脚凭着最后残留的记忆摇摇晃晃的朝家的方向走。尽管不时地有出租车司机把车停到他身边,想做他这笔生意,但不久又会骂骂咧咧的把车开走,因为无论司机怎么叫喊他,他都一概不理会,有可能是醉的已经神志不清了,也可能是就想这样晃晃悠悠的走回去。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总算是走到离他住处不远的云湖公园,当走到一条长椅旁边的时候,他真的就支撑不住了,眼一黑就直接倒下。

他只听到一声身体和硬物哐啷的碰撞声响,后面就不省人事了。

沉沉的睡去,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见自己站在青葱翠绿的草地上舒心的享受阳光的温暖,眺望着四周青翠不见尽头的绿意,突然间一阵浓密的乌云飘来,把所有阳光都遮挡住,剩下只有无边际的黑暗,冰冷而漫长。他拼命跑,想逃出这片不见阳光的阴霾,逃离这种冰冷的感觉,却是怎么也逃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黑暗吞没。

慢慢的,一点一点的、一寸一寸的、无尽的黑暗把自己吞噬淹没。

“啊”他猛然的惊醒,双手紧紧握着,出了一身冷汗,急促的喘着大气,等缓过气来,才意识到刚才不过是一场噩梦。手摸到冰凉的地面,才发现自己躺在地上,缓了口气爬起身回到椅子上面坐着。

顾云枫用手轻轻揉揉头,额头上隐隐作痛,可能是因为刚才撞到,他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冷汗,迎着夜里略带凉意的微风,忽然的,心里也涌上一丝丝凉意。望着深夜天空上的点点繁星,幽幽的叹了口气,低头从身上口袋拿出一份折叠着的文件,看了许久,喃喃自语着:“黑暗的感觉就是这样么,寂静,无助,孤独?”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把手上的文件放在一旁,重新躺下,右手枕着头,双眼依然望着夜空,眼眸里带着一点疲惫,一点伤痛。只是慢慢地,夜更深了,一阵倦意袭来,他又沉沉的睡去。

“喂,醒醒,快醒醒,这不是给人睡觉用的,啊!毛线,快停下了,别乱添,这不是你的早餐!赶快停下来………,”然后就是一阵急忙的拉扯声和一阵呜呜的狗叫声。

迷迷糊糊中顾云枫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舔自己的脸,湿漉漉、毛刺刺而且还热乎乎的,舔得有点痒,就像是狗在用舌头舔一样。

嗯!狗?

顾云枫神智刹那间完全清醒,猛地睁开眼睛,一张巨大的狗脸映入眼帘,那只狗还憨憨的讨好似的吞吐着舌头,还想上来再舔一舔表示亲热。

只是这时刻这个殷勤的亲热看起来是这样的让人觉得恐怖。

“啊!”

顾云枫猛地把那只狗推开一边去,整个人跳了起来,低头四处摸索着自己身上的衣服,看有没有被狗咬动的痕迹。

“你没事吧!”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在顾云枫耳边响起,这个声音清脆悦耳,但他此刻正惊怒着没心情思考这个声音是否好听。

“你说呢,随随便便放狗出来,万一有狂犬病咬到人你负责么?”顾云枫脸色冰冷的转过身来。

他微微怔住。

一个女孩子带着不好意思的微笑道歉说:“不好意思呀!我们家毛线比较淘气,喜欢跟人亲近,不过你可以放心的,它绝对没有狂犬病,我经常带它检查身体,看得出来它很喜欢你呀!”

清晨的空气弥漫着公园里的花草清新气息,一抹金色的阳光悠悠洒在她微翘的嘴角,显得是那么灿烂明媚,像是春天里绽放的迎春花,绚丽芬芳,给人淡淡的抚平心情的温暖。

而她漆黑的眼眸是像夜空里的星辰一般璀璨,乌黑明亮。

顾云枫不由得一时间恍惚了。

但他很快又回过神来,绷紧了脸,语气淡漠生硬的说:“你觉得笑一下就没事了吗?就算它没病,万一咬伤人怎么办?遛狗也要看时间场合,不知道很多老人小孩会在这里锻炼身体吗!”

女孩顿时瞪大了眼睛,乌黑的大眼睛里面写满了愕然,一张粉脸被气得通红,“喂,就算是我不对,可你也不至于这么凶吧!不就是被狗舔了两下嘛,又没有咬你,而且我又不是故意的,好心看你睡倒在地上想提醒你一下,真是好心没好报。”

她上下打量了一下顾云枫,厌恶的用右手扇了扇鼻子前的空气,“身上还这么大酒味,肯定是个酒鬼,也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快走开,不然我放狗咬你了。”

说着,她扯着牵绳催动着那条大白狗,好像真的就要放狗冲过来一样。

那只浑身雪白的大狗好像是懂得主人心情,瞬间就变了模样。刚才还是摇尾讨喜,温驯无比,一下子变得呲牙咧嘴,前爪微微伸出,低吼着声音,像如临大敌般,好像随时要把他扑倒在地。

顾云枫被这大狗的突如其来的凶猛气势惊滞了一下,不由自主的退后了两步。

女孩看到他接连退后两步,以为他害怕了,轻哼一声,“还以为是什么大**呢!连狗都怕。”

然后一扭头,柔声对她的狗说:“毛线,不理他,我们走,天气这么好,可不能因为这酒鬼败坏了兴致。”

她也不再理会顾云枫,牵着手中名为的毛线的大白毛狗继续往前走,还向顾云枫“哼”的一声伸出中指比划出一个得意的表情。

顾云枫愣愣地目送她们一人一狗走走停停的离去,女孩走路像小兔子一样一蹦一跳,束着的长长马尾不时的在她粉红色衬衣后面随意摇摆,她偶尔亲昵抚摸毛线毛茸茸的脑袋,而毛线则更为亲热的回舔她的手,这个场景顾云枫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和谐,觉得很好笑,却偏偏笑不出来。

直到她们身影都消失不见,顾云枫才怅然若失的轻叹一声,仰起头望向天空,白云缝隙间的天空蔚蓝如洗,柔和明媚的阳光让他不由得眯了眯眼。

公园里的花儿正盛开着,娇嫩的花瓣上还残留清晨露珠,在阳光下晶莹剔透闪闪发亮,散发着的清新气息惹人陶醉,他闭上眼睛用力地呼吸一口新鲜空气,原本萎靡的精神顿时也清爽不少。

顾云枫重新睁开眼睛,环视着眼前的这一切,轻声自语着,“天气确实不错。”

揉了揉自己略显凌乱的头发,低头看了一下因为躺在地上而脏兮兮的衣服,淡淡自嘲道,“又睡到地上,和地面还真有缘分。”

眼角余光瞥到掉落一旁的文件,也随手的把它拾起来,凝视着,良久,突然把它撕成碎片,然后揉成一团,顺手就塞到一旁的垃圾箱里面,然后拍了拍手,像是处理了一件什么烦心事情一样,突然地顾云枫就觉得自己心里像抛开一块大石一般,心情格外的轻松了起来。

心情恢复了自然而然的整个人也跟着变得轻松有力多了。

顾云枫双手插在裤子口袋上,重新精神奕奕的迈着步伐向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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