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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六章 一鸣惊人(1 / 1)

感谢蜀郡李炎昭大佬的百元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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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爷很有识人之明,又对当下南都局彻门清,知道如今不但是他们奈何不得这小魏公公,就是魏国公也不得不低头,没法子,谁让人家兵强马壮,自家打不过呢。

打不过就得服软,这没什么好犹豫的,不这么干的才叫傻子呢。

所以王伯爷积极响应丰城侯的号召,在自家原有份额九千两的基础上又“捐输”了一万一千两凑了整,为的就是息事宁人。

他受够了提心吊胆的日子,再者,钱没了,可以再挣。人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这小魏公公都敢把灵壁侯他们给绑了,谁知道他会不会发疯再寻个杀鸡儆猴呢。

这世间,识时务者为俊杰啊。

有鉴于此,王伯爷便要积极充当“友好分子”,同时,他认为眼前这小魏公公将来成就不可限量,或许,又是一个汪直呢。

因而便想奉承其一二,将来不管他是汪直还是冯保,亦或刘谨辈,总当记着他王伯爷今日的好嘛。

锦上添花莫不如雪中送炭,这小魏公公虽是江南镇守中官,但不过六品,距离身着红袍还差了些,不及那些司礼大珰,亦不及这南都城的守备太监,但小魏公公却是年轻!

内外朝廷,年轻便是最大的本钱。

年轻,熬也能熬死那帮老东西;年轻,熬也能熬为大珰。

故而,提前示好,总不会错。

便是这小魏日后出了差错,飞黄腾达不了,他王伯爷除了那两万两也没什么损失。

当然,最重要是的王伯爷坚信,这位小魏公公之所以敢跟魏国公及他们这帮勋臣掐架,背后定然是得了圣上授意。

当今圣上贪财好利之名市井妇孺都是皆知,为此和外朝闹的很僵,这要是头脑一热再把手伸手勋贵们,王伯爷认为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孝敬两万两给圣上,这也是为人臣子该做的么。

今日救圣上的急,圣上能不记着这情份么。

王伯爷一脸笑意的看着小魏公公,为自己请墨宝的想法暗自叫好。

太监也是人,只要是个人,哪个不爱这马屁呢,哪个不附庸风雅呢。

其余各家勋臣们听了成山伯这个提议,一个个都愣住了,然后面颊微抽,纷纷跟着说好。

丰城侯李承祚也笑着说道:“如能得到魏公公墨宝,实是我等幸事,还请公公能成全我等心意。”

留墨宝啊?

这个要求让魏公公微怔了一下,随即会悟过来,这是对方变着相的在拍自己马屁,而且拍得是那种让人觉得特文雅,特舒服的文屁。

相较丰城贵人的金银孝敬,这种近乎讨好似的马屁不显山不露水,其中深意唯当事人自知。

不过拍这种马屁也是要看对象的,你要是让一骑马征战的武将来题诗留墨的话,那可是当面打人家耳光了。

同样,让不学无术的官员做这等事,也有当面揭人家伤疤的意思,所以这种文屁的拍法是有讲究的,轻易是不拿出来的,一旦拿出来,那就是具有很大杀伤力的了。

正所谓拍者高兴,被拍者怡然自得,陶醉其间。

古往今来,有权有势有地位的人不管自己的字是否好看,都喜欢在各地留下自己的墨宝,好像不这样做不足以显示自己的身份才能一般。

公公本人是坚绝反感这种形式主义,这种马屁主义的。

但,他也挺喜欢。

入乡随俗嘛。

公公对自己的字还是有信心的,算是师承大家董其昌,因而相当拿的出手。

只是题个什么好呢?

总不能题个“给钱的都是好同志”或者“南都是个好地方”吧。

细想自己自打成了魏良臣后,似乎除了编自己的文集,没有特意在哪留过墨宝。

所以细论起来,这也是第一次。

第一次,可得好生表现,断不能让姐儿…断不能让贵人们看轻了。

他代表的可不仅仅是他自个,更是皇爷!

于是好生思索。

这边丰城侯见魏公公干站着,皱眉凝思,以为对方为难,暗叫不妙,忙上前说道:“公公刚刚遇剌受伤,想是有所不便,不如这墨宝改日再题好了。”

改日就是无日,成山伯王道允在旁听了,又见魏公公真得好像为难,也怕马屁拍到马蹄上,便跟着也道:“是啊,公公伤势还不曾愈,不如先歇息一下,待精力充沛之时再题也不迟。”

“公公要是歇息的话,本侯这就领公公去。”丰城侯一边说着一边朝管事打眼色,这是让他赶紧带人去收拾屋子。

其余勋臣们哪个还看不出来,于是你一言我一语的在那关心起魏公公的身体来了。

不少人还埋怨成山伯乱出主意,这小魏公公一看就是不学无术的,怎可能是什么府案首,就算是个秀才又能如何,你什么马屁不好拍,叫人写字,这不是为难人么。要是这小魏公公发作起来,哪个来收拾?

“是啊,听说魏公公遭了剌客,正当好好歇息才是。”

“对,对,魏公公伤重未好,大家还是让魏公公先行歇息吧,这题字之举改日再做也不迟。”

魏公公那边听大家这么说,却是有些急了,忙摆手道:“哎,不必改日了,就今日吧。”

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露把脸,享受高干的待遇,公公哪能不干呢。也不待众勋臣们表态,脑袋一晃,扬声叫道:“纸墨伺候。”

这一出转变实在大出丰城侯和成山伯等人的意料,不过他们也是反应得快,只微愕一下,就立即有了动作。

成山伯第一时间使了个眼色给丰城侯。

“啊,好好!”

丰城侯见状,忙令下人将纸砚端了上来,然后迟疑了下,竟是袖子一卷亲自磨起墨来。

其他人见了,纷纷佩服丰城侯不要脸,但同时却是后悔自己慢了一步,叫李承祚抢了先。

倒是定远邓侯爷不甘示弱,忙道:“魏公公,纸砚已经准备好,就请公公挥毫泼墨,也好让我等在公公走后,能每日观磨公公真迹,以慰生平。”

堂堂定远侯说出这般不要脸的话,也真是…为难他了。

看来,邓侯爷叫魏公公手下那帮额头系着白布条的虎狼皇军吓的不轻。

成山伯王道允则是一脸期盼的说道:“魏公公年纪虽轻,但文采卓越,实非常人所及,今日我等有幸能一睹公公真迹,实是不胜荣焉!”

一个个的都不要脸了,余下几位你看我,我看你,很快达成共识——今日便豁出这脸好了。

“今日能见魏公公挥毫,真是生平一快事也,呵呵。”

“……”

一帮爵爷在这大拍一个太监的马屁,真是叫人错愕。也幸好这厅内没外人,要不然传出去恐怕都能叫人编成话本加以讥讽。

“诸位不必捧煞咱家了,咱家肚子里什么货色最是清楚不过,但愿这题诗一首不让大家见笑就行。”

魏公公早已酝酿好下笔写什么诗了,不耐烦这帮子人在那啰哩啰嗦,耽误自己下笔。

“咱家这就题笔了,诸位请稍候。”

公公说完,脑袋微点,一脸自信的蘸了蘸墨水,往那张铺开的宣纸上下笔写了起来。

众人不敢再开口,生怕扰了魏公公的文兴,厅内一片安静。

谁也不知道魏公公正在纸上写着什么,只有靠得最近的丰城侯能看得到。

有性子急的更是将脚尖踮得老高,脑袋伸得老长,隔着老远往那纸上瞄。

无奈距离实在太远,魏公公又是一边写一边用身子半遮挡,饶是他们想尽办法,也看不到那纸上到底写了些什么。

“成山伯,魏公公不会出什么纰漏吧?”定远侯有点忐忑,生怕这小魏公公题的不成,还要让他们为之掩饰。

“侯爷尽可放心,我听说这小魏公公是有真材实学的,当错不了…”成山伯又低声道:“你我只待魏公公一写好,便上前叫好便可,其余的莫多说。”

“好,好,省得,省得。”

邓侯爷自不是蠢人,刚将头转过去,就听魏公公在那大叫一声“好!”

“好!”

邓侯爷不待丰城侯那边抢先,就迈步上前,都没细看魏公公究竟写了什么,便大声赞了一句:“公公大才,本侯自愧不如!”

他这么一叫,所有人都挤了上来,有些机灵的跟邓侯爷一样,也不管看到没看到,就在那开口赞了起来。

可等他们看到魏公公题的那首诗后,却是一个个呆住。

“呃?…”

丰城侯咽了咽喉咙:魏公公这首诗的水平…很高啊。

不止丰城侯这么想,成山伯、定远侯他们也都叫魏公公的诗惊呆了。众人好像被施了定心咒般给定住了,静心屏气的谁也不说一句话,脸上却都挂着古怪的表情。

诗云:

“看见地上一条缝,灌上凉水就上冻。

如果不是冻化了,谁知这里有条缝。”

此诗简朴而至诚,深合诗词大道至理,即大乐必易、大诗必简!

作完此诗,魏公公一脸沧桑感。

为了作这首诗,他可是呕心吐血,全诗虽只简简单单二十八字,但却让他瞬间沧老三分。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世间,唯最真实、最简单、最感人的诗,才叫好诗。

而真相,便往往藏在最简单的事物之中。

公公作此诗,便是以诗鸣志,告诉这帮人,不要以世俗的眼光看待他魏公公。

化冻能见缝,脱衣能见鸟。

哥几个,我比你们大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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