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牧曾经说过,要带女仆们去阿拉斯加,攀登北美最高峰麦金利。
然而因为冰川融化,海水漫布,他们登录北美时,根本不知,到底是在阿拉斯加上的岸,还是在加拿大育空地区。
反正这两个地方都没多少人。
地域是广博,可末日前加起来这个区域的总人口才过百万,末日后就更不好说了。
站在路地上,大家放眼望去,看到的是一片没有边际的大草原。
不知以前这里是冷热酸甜,反正现在气候宜人,空气似乎都是甜的,那天与地距离特别近,连一片云都没有,却湛蓝无比!
“我喜欢这里!”
头花萝莉夸张的伸出双臂,似乎要拥抱那蓝天。
杨牧在她身后悄悄道:
“穿着砍袖的衣服不知道?粉色的,走光了!”
头花萝莉急忙把手放下,看杨牧一眼,那脸上绽放着红,青春的气息把杨牧撞了腰。
“我愿意走光,我是自由的,我早该来这,我知道的!”
杨牧翻了白眼,对于头花夸张的模样,他都懒得吐槽。
“崇洋媚外的小烧货,也不知是谁在来之前别别扭扭,把你那内衣拉拉行不行?啥也盖不住啊!”
“要你管!”
“切,唯女人与小人难养啊……阿神,大森,朱晨,童晓,过来研究研究。”
童晓最近很老实,杨牧虽然没管他,但杨牧的气场太大。
下船之前,童晓还给童好走了一趟正步。
“姐,你看我直流不?”
直流,就是站着笔直挺拔的意思。
“嗯,直流!”
童好笑着说话,心情愉悦,那时她正在跟朱晨的老婆感受着海天一色。
“姐,你说我朱晨哥现在是被中用了吧?我啥时候也能?”
童好终于看了弟弟一眼,然后道:
“会的,他是重情义的人,妈妈曾对他有礼教的恩,他一定会还了这个情!”
童晓当时还有点不相信姐姐的话,认为是在哄他。
没想到现在杨牧真把他叫来了,和杨牧的核心班底一起开会。
真是让童晓激动不已。
杨牧看着大家道:
“我们还有这么多人,行军,收集食物都是事,这些就交给大森和童晓来做,阿神朱晨,你们带着一部分斥候侦查吧,我们两边都要操作的,任务很多。”
“哥,哪两边?”
童晓觉得自己不懂的就要问。
“找人类聚集地寻找亲人,还有找丧尸,能吃掉的就吃掉。”
“哦!”
“除此之外其实还有件事,我们要建立在美洲的第一个根据地,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所以必须有一个安全的大后方,我们才可能有所发展,而不是成为过客!这里是个好地方,地广人稀,我想会有很多地盘的。”
阿神摇头道:“哥,你怕是想的不准确,美洲在末日爆发前是地广人稀,可据我所知,如今只是在北美就有三个丧尸领地,最大的一个覆盖面积整整三千公里,知道那什么概念吗?”
“啊?什么概念?”
“全球最大,超过百亿数目的庞然大物在这里,绝对是丧尸的国度!”
“百亿?怎么之前没人跟我说过?”
杨牧真吓得脸都绿了。
“这尸王这么能生?那用不了几十年,它的孩子岂不覆盖全美?”
“嗯,情况就是这样,我以为大哥你知道,你跑到美洲来杀丧尸,不就是要啃个硬骨头吗?”
“我啃毛线,我来找你嫂子的!”
杨牧纠结,没想到这里这么热闹。
“行了,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到了这里,那就干他娘的!管它丧尸有多少。”
童晓提出了自己关心的问题。
“哥,我们搜索物资的时候,能不能抢女人?”
“我们可是仁义之师。”
“哦……”
“如果是那种非常好看,并且需要保护的大洋马,那就带回来,记住,不要太过分的就好!”
“哎!懂了哥!哈哈!”
童晓一听还是可以抢的,只是不能太过分,比如遇到那种单身的女人,抢来保护没问题的。
杨牧忽然想起一件事,道:
“去把队伍里的语文老师都找出来,让他们时刻准备着,我们一定会与美地人民亲密接触,弄回来后先集中让他们学汉语,到时总要交流不是?老子虽然会英文,但老子的女人孩子们可不会。”
大家听的哈哈笑,各发己见,童晓更叫嚣着要征服全美,在这里建立王图霸业,一个全新的末日帝国即将诞生。
在童晓的叫嚣下,大家也兴奋了,认为美洲或许是他们在末日里建功立业的地方。
阿神当过暴君,管理过一个城。
可童晓更猖狂,会议结束的时候,他还握紧拳头叫着:
“哥哥们!为了我们的帝国,加油!”
古大森呵呵傻笑,阿神和他击掌一起喊,杨牧嘴巴歪歪没说话,朱晨挠了挠头发,最后也呵呵笑。
一个小会议这样结束,
没得到任务的蓝小蝶,孟笙歌等人当然就是在大部队附近范围活动,防止危险的发生,末日里时刻不能放松警惕,这是很重要的法则。
阿神大森这就出发了,随身携带的食物只够吃一个月,幸好每个人都强壮如牛,自己扛着自己的粮食,也不需要运粮兵。
杨牧更是带了一仓库的食物,偶尔还能偷偷和李大花搞点小灶。
远处,李大花手搭凉棚,正四处看。
三个养母陪着她,如今她们号称花花母娘团,也叫妈妈团,或是怨妇团。
李双环幽怨道:
“能不能管管你老公?晓丽没老公,宝珠对他老公没兴趣,你老公不上你床,我和我的老公可是感情良好,他凭什么不让我们在一起住?”
几个女人都笑了。
李宝珠道:“心理变态吧,他自己得不到的,也不让人得到。”
李双环听了李宝珠的话,非常不明白,看着李大花道:
“你说说,他为什么不碰你?”
李大花蹲下去踩了一朵野花,闻了闻,过了好一会才道:
“因为我不是他老婆,是他孩子的妈。”
“啊?”
“他和他老婆已快六年不见,她老婆今年快三十岁,他害怕她改嫁。”
“这和他不碰你有什么关系?”
“如果碰了我,遇到那女人时,她要改嫁了,他就没勇气去把她抢回来,毕竟人家生米煮成熟饭了。而如果他孑然一身,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等他遇到那女人,如果她改嫁,他就可以指着她的鼻子骂:不要脸的,老子这些年连女人都不碰,你踏马的敢嫁人?”
李大花学的有模有样,三个女人却面面相觑,好久都不太敢说话。
直到她们发现李大花好像确实情绪平稳时,才依次扔出三个问题。
“看来是很爱他老婆啊?”
“你不伤心吗?”
“那四女仆,三傻姑,我看跟他都暧昧得不得了,他们之间没事?”
李大花掩嘴轻笑,然后道:
“依次回答你们的问题,杨牧一定是爱那女人的,但你要说他是因为爱才守身如玉就错了,他是为了面子!”
“第二个问题,没什么可伤心的,因为那女人和杨牧之间根本没上过床,我和杨牧孩子都有了,我又不是他老婆,我有什么好伤心?”
“第三,四女仆和三傻姑,杨牧和她们之间最近没有发生过那种关系,即使女仆的帐篷里偶尔声音响点,那也是女孩子们闹或撒娇呢,因为杨牧手脚不老实,撩拨她们,满嘴浑话,女孩们被撩的受不了,想要让杨牧做点事,因此娇滴滴的勾引,可杨牧最后总睡着,或离开,你们说女孩们苦不苦?”
三个养母连连摇头。
“太苦了!”
“他还真是个变态!”
“我算服了这男人。”
李大花微笑道:
“他敢去撩拨女仆们,却不太敢去找三傻姑,也不太敢找我,我却不生气,因为这代表在他心中,我和红依是与众不同的存在,我们的感情更加让他顾忌,所以他不敢轻易来撩,害怕引起不必要的摩擦。”
“这些都是他跟你说的。”
“当然不,我自己分析的。”
三个女人一听全都竖起大拇指,真高啊!
不远处,被称为三傻姑的三人正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真舒服啊,这就是我喜欢人间的理由,小橘,你喜欢吗?”
“哼!”
“怎么了?又吃醋了?”
“哼,昨晚你和杨牧是不是跳海里洗澡了?怎么不叫我?”
“啊?被你看到了,嘿嘿,没洗澡,我们去抓鱼了。”
“哼!”
“哼,吃醋鬼......蝴蝶,你说这天蓝不蓝?”
“肉肉!”
“很蓝是吧?喜欢吗?”
“肉肉!”
“喜欢是吧?,我也是很喜欢的。”
这样的迷之对话,也难怪三个女人被称为三傻姑了。
杨牧身边如今的女人不少,三傻姑,四女仆,妈妈团,女仆团,大剑团,还有个阿神的前妻,等等。
或许是因为触手可及,让杨牧没那么多兴趣了,而李大花分析的也对,杨牧还真如她想的一样。
只能说两个人有那么一点心有灵犀。
队伍不快不慢的前行,大家的心情都不错,坐船的时间有些久,那些自制的船虽然很能装人,但真的太慢,杨牧决定要引进各方面的人才,免得想要干点什么事的时候找不到人。
在这空旷的地方一走就是一天,太阳落山后他们决定继续赶路,如果累了就找地方休息,不搭建营地。
所有人的负重都很多,除了食物他们还带着各种安置营地的东西,帐篷被褥等。
晚上九点,前方一个斥候跑回来报信。
“首领!发现大量人类居住的小镇!”
“大量人类?有多少?”
“好几百!”
“切,就好几百?也敢称为大量?”
斥候挠挠头,不好意思的道:
“首领,当初跟你出来是要打丧尸,现在咱连个活人都好多天看不见,我的意思是战队外的活人,你说说,这还是末日吗?”
“小子别着急,丧尸有你看的,就怕到时吓得你尿裤子。走吧,咱们去看看这群‘大量人类’,最好能收集到我老婆的线索,那可就好了……”
杨牧话音落下,跟随斥候,两人踩踏红色石离开队伍,向目标小镇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