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问行满面春风地走了进来,一拱手:“见过君侯,见过青主先生,末将甲胄在身,不能全礼,望恕罪。 ”
孙元:“起来吧,你也知道某不吃这一套虚礼。汤问行将军,我问你,你不是追多铎去了吗,怎么就回来了?如果没有捉到多铎,难道你就不怕某的军法吗?”
汤问行:“君侯不是正在想着派哪直骑兵去徐州吗,如此大事,末将怎么能错过?君侯,骑兵军可是你的老底子,这种建功立业的机会怎么能不照应着老部队?金雕军成立才几年,怎么能将所有的便宜都占了,末将不服,这次徐州我骑兵军必须去。”
孙元怒喝道:“多铎的事且不说了,逃了也就逃了,建奴已是秋后的蚂蚱,蹦达不了几日。可你如今却要强在骑兵军和金雕军中分个彼此厚薄,这不是自家闹生分了吗?在某眼中,你和冷英都是我的兵,却没有任何分别。你现在却强要去徐州,所依的又是什么道理?”
傅山见孙元恼了,忙打圆场:“颖川侯你也不用生气,汤问行将军乃是有名的勇士,军人嘛,都是好战的,不如此,也不配做宁乡军。”
孙元这才消了些气:“汤问行,你退下吧,好好休整,至于明日调谁去跟我去徐州,某自有计较。”
汤问行却是不动:“君侯要问末将依的是什么道理,末将就同侯爷说个分明。末将光拿获了多铎,末将也不要任何赏赐,田宅金银一概没有兴趣,只希望侯爷能够派骑兵军去徐州,以此酬功。”
孙元又怒了:“你还跟某提条件了……什么,抓住多铎了,在哪里?”
“就在外面,末将已经带过来了?”汤问行当下将如何在俘虏营中将多铎挖出来一事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哈哈!”孙元忍不住大笑起来:“这个多铎竟然藏在俘虏营里,还和普通士卒争食,连脸面都不要了。也好。将他带进来,某倒想见再见他一面。”
很快,士卒就将多铎押进了孙元的中军节堂。
孙元定睛一看,果然是多铎。虽然济南之战距今已经有些年月,可他还是一眼认出多铎来。同当年的多铎相彼,此刻的他面上已经留了胡须,穿着一件普通麻布囚服。脑袋剃得精光,立在自己面前。目光中全是惊惧。
讽刺地笑了一声:“多铎,咱们有见面了。当年济南一别,你风采不再啊!”
多铎:“我……我……孙元……别杀我,别杀我……我不想被你吃,不想被你吃……”看到孙元露出的白色的牙齿,他想起当年的雪夜,身体开始颤抖起来。
实际上,吃人的事情在清营里他看得实在太多了。只不过,被吃的又不是自己。多铎也装着没有看到,甚至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此刻,看到孙元的牙齿,这才想起,这人也是个喜欢吃人的。
如果他……如果他……会吃掉我吗?
看他如此惊吓,孙元心中一阵大快,故意装出一副阴森森的模样。道:“听说你们建奴军队已经饿得开始人相食了,这也是个好法子啊?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人肉更好吃的呢?不但美味,还有滋补功效。多铎啊,你在被围期间应该试一试的。只要你试上一口,就再也丢不下了。”
“对了。多铎,你知道这吃人有什么讲究吗?”
多铎牙齿打架:“什……什么讲究……别,别吃我……”
孙元:“别怕,别怕,我不会杀你的。恩,吃人也没必要杀了吃吧。难道你要吃鸡蛋,非得要杀掉母鸡。那叫杀鸡取卵好吧!我喜欢把人养着,零碎地割着吃。今天吃一只手,明天再割一条里脊小炒,后天取眼珠子凉拌。对了,腮帮子上的两块肉如果用来做烧腊滋味最佳……从活人身上现割现吃,那肉才新鲜。”
“放心好了,多铎,看你身上的肉,某至少能吃上十来天,在这十来天里你死不了的。我专门养了个墩子,他家世代做刽子手的。在下刀的时候,能够避开你的血管,叫你不至于因为流血而死。还有,就算你真的扛不住要死,我也有办法,看看这是谁?”
孙元故意指了指身边的傅山:“天下第一名医,活死人肉白骨的傅青主先生。他会开一张以你们辽东老山参为主药的方子,到时候往你嘴里一灌,你就算一只脚踏进鬼门关里,也能将你拉回来。”
傅山苦笑地摇了摇头。
这不是凌迟处死吗,多铎平日在杀人的时候残酷无情,可真落实到自己身上时,却被孙元那张变态的狰狞的脸吓坏了。
他腿一软,瘫了下去,胯下津湿一片,只疯狂地大叫:“孙元,求求你,求求你,别吃我,别吃我!”
“堂堂多铎,竟然尿裤子?”孙元哈哈大笑起来:“你是畜生,我孙元却不是畜生,我可不吃人。多铎,明日你就会被押去南京受审,至于如何处置你,朝廷自有安排,好了,今天也将你戏耍够了,来人,把他给我带下去!”
两个卫兵进来,像拖死狗一样将多铎拖了下去。
等到多铎被带走,孙元心情大畅:“汤问行,这事你干得不错,严格说来,多铎确实是你们骑兵军抓获的,你作为主将,有功。既然你提出以进军徐州的机会作为酬劳,好,某答应你!”
汤问行欢喜得声音都颤抖起来:“多谢君侯的赏赐,这次若我骑兵军不能去徐州,别的不说,末将只怕会被骑兵军的将士骂娘的。”
孙元收起笑容:“这次咱们的长期战略目的是将建奴准塔往登州赶,以便将来方便用海军解决他们。但短期的战略目标却是解淮安之围。这次骑兵军并不直接去淮安,而是去打徐州,这叫围魏救赵。不,叫敲山震虎、打草惊蛇。度必须要快,明日一早就出,去的队伍也不能太多,你看能够出动多少人马?”
确实,骑兵看起来好象是来去如风,机动性极好。适合用来大范围的穿插。可这里有个问题,骑兵非常依赖后勤保障。
人可以两三天不吃不喝,依旧能够咬牙坚持,只要有足够强大的纪律和意志力。可马不成,且不说马一天不吃就要趴窝,就算是吃得差了一点,膘一掉就跑不动了。最要命的是。战马一旦强行军,就必须有清洁饮水保障。否则,你就看着战马一匹匹倒下去吧。战马有达的散热系统,汗腺达,出的汗比人可多多了。
因为,一匹军马的消耗通常抵得上七个轻步兵,平日里也需要配备两个辅兵。如此算下来,汤问行的骑兵军主力战兵加上辅兵,过一万,每年的人马的吃穿用度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吃钱程度。也仅次于海军。
别说宁乡军,历朝历代,若没有达的经济,根本就养活不了一支庞大的骑兵部队。当年唐太宗李世民横扫天下时的那支黑甲军也不过几千,也就孙元手头骑兵的规模。当然,唐太宗的骑兵都是具装重甲,却不是宁乡军的骑兵军和金雕军所能相比的。
在西汉武帝的时候。为了打败匈奴,解除北方兵患,武帝组建了一支有这十万匹各色马匹的骑兵部队。最后虽然霍去病封狼居胥,但汉王朝的国家财政却走向崩溃,西汉也从此由盛而衰。
这次奔袭徐州,整支骑兵军肯定是不能去的。这么多战马若要全数动起来。根本就快不起来。所以,规模必须控制。
听到孙元问,汤问行想了想,回答道:“若是明日一大早出,可出动两千骑兵。”
“够了,够了,两千骑兵已经足以改变整个淮北局势。”孙元满意地点了点头:“下去准备吧。天一亮就出。看这天气黄梅天已经过去,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大晴天,正适合骑兵出征。”
虽说宁乡军火器犀利,长矛方阵所向披靡。但在冷兵器时代,骑兵才是战争之神,这一点孙元不能不承认。
“是,君侯!”汤问行兴冲冲地退了下去。
看着他的背影,孙元长长地打了个哈欠,感叹:“又要开始打仗了,一场接一场,没个喘气的机会。青主,等这一战结束,我得好好地放个假期,找个阴凉之处避暑,可有好的去处推荐。”
傅山:“闲不下来的。”
孙元苦笑:“开牙建府,封建一方,真是这个世界上最苦最累的事情啊!”
傅山腹诽:这也太虚伪了点吧,天底下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你的权势,却偏偏要做出这样的姿态,这个孙太初越来越有枭雄之态了。
孙元:“这次去徐州,政治重于军事,军调处也得派人去。”
傅山:“周仲英主持常务,这边设立了如此多的俘虏营,必然是走不了的。兴泰要负责甄别建奴俘虏,也去不了,就让俞亮随你一起出吧!最近这个俞亮颇立了许多功劳,此人武艺非常高强,在军中也是派名前列的,有他在你身边做侍卫,我也放心。”
孙元不以为然:“某有万夫不当之勇,需要护卫吗……也好,让俞亮跟我一道过去吧!”
所谓万夫不当之勇云云,其实不过是外间的传言,孙元根本就不懂得武艺。不过,因为每日打熬筋骨,身体倒也健壮。在战场上,仗着马快、力大、铠甲精良,身边有一群剽悍的亲卫,倒也能欺负人,这一点傅山却不想揭破。
一军统帅,威望是非常重要的。
傅山:“对了,这次去徐州太初你还得带上一些东西。”
“什么东西?”孙元说:“是不是带些金银?这一点我已经想好了,等下就着人准备几百两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