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含光剑
十月二十九,郭老板的商队通过了吴国边境的嵝山关,正式踏入大陈领地。
这一路行来,郭老板渐渐接受了杨云这个插入商队的游学学子。
“杨公子,快来,有人被毒虫咬啦!”一个商队伙计焦急地喊道。
“我看看。”
杨云拿出一把匕,将被咬之人的裤腿割开,露出茶杯口大的一个红包。
“是被麻蝎蛰了一下,不妨事。”杨云熟练地从包裹中拿出一株草药,摘下叶子来捻碎洒到伤口上,一股清凉顿时让那个伤者舒服地哼起来。
“把这个药粉化水里吞服,包你晚上就好。”杨云递过去一小包药粉。
“多谢杨公子。”
郭老板凑过来说道:“杨公子,幸亏有你,否则这种伤势拖到镇子上,等到找大夫诊治,弄不好一条腿都要废掉。”
“举手之劳罢了,不用客气。”
郭老板点点头,不再言语。他本来看不太起读书人,不过杨云是个例外,他敢一个人孤身上路万里求学,这份胆气就让郭老板佩服三分。
一路上,杨云不时短暂离开队伍,说是要去采药,开始郭老板郭通还劝阻了几次,怕他一个人在野外遇到危险。不料杨云每次都能安全归来不说,而且还真采回不少药材。
这些药材很快就派上用场,商队一百多号人出门在外,有个病痛意外再平常不过,队伍中没有专门的大夫,以前就靠几个老伙计凭经验处置一下,如果是严重的伤病就拖到城镇中请医诊治。
人离乡贱,每次商队出行,总免不了有人因为伤病客死异乡。
有一次一人突高烧,在山野里也找不到大夫,杨云主动请缨,商队中人半信半疑地答应让他试试。不料一剂药下去,第二天烧就退了。从此商队中人就把杨云当成随队医生,有什么伤病都去找杨云诊治。
杨云也没有让大家失望,草药、针灸、推拿全都会几下,虽然不能说是药到病除、妙手回春,但是却也不逊色于一些大城市里的名医。
嵝山关越来越远,渐渐地关隘墙廓隐没在大山的阴影之中。杨云数次回头张望,郭通只道是他思乡之情作。
“杨公子,是不是想念家中亲人啦?”
“啊,不是……我只是在想嵝山关的守备也太松懈了一点。”杨云说道。
守备松懈?郭通有点啼笑皆非,吴国是大陈的属国,两国世代交好,嵝山关虽然有一营兵,作用无非是震慑盗匪,和向过关的商队收税罢了,哪里有什么需要守备的地方?真不明白这些学子成天在想些什么。
杨云自己转移了话题,“郭老板,我们要多久才能到九华府?”
九华府是商队要去的大陈境内第一站,在到达九华府之前,商队都要在楚秀山脉的边缘地带穿行。
楚秀山脉面积异常广阔,甚至过了整个吴国的面积,楚秀山脉的主体在大陈境内,但是延展出来的山势将吴国西部包裹起来,还一直延伸到南边的越国境内。
甚至可以说吴国西部、南部和整个越国,都是楚秀山脉的余脉。
“要十五到二十天吧,山路难走,其实这还只是大山的边缘,和真正楚秀山脉内部相比,这也就是些土包丘陵。”刚说完这些郭通就后悔了,自己没事儿说这些干什么,要是杨云心血来潮,跑到大山深处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深山中传说可是有妖兽的存在,连自己商队中那几个身手高强的护卫都不敢去冒险。
好在杨云没有表露出什么想要进入深山的意思,郭老板暗自送了一口气。
“二十天左右,倒也算是正常的度。反正也不知道九华仙府具体什么时候现世,就过去碰碰运气也好。”杨云想道。
杨云这次坚持游学大陈,并且还选择跟随郭老板的商队走西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这九华仙府。
根据上一世的记忆,大陈九华府之内,有一座得道元神的大修士留下的洞府,当年据说被几个凡人所现,轰动一时。
但是当大批修炼者得到消息6续赶过去的时候,最好的东西早已被人捷足先登了。得到那些宝物的都是些凡人,得手之后多半都作为传家之宝隐藏起来。
不过凡人寿元有限,当时那批人或老或死之后,后人们多有不肖,将这些至宝拿出来变卖,或者是露出踪迹被人察觉,因此数十上百年间,不时有九华仙府的宝物在修行界中现世,每次都能引起不小的轰动。
那时杨云还是一介草根,每次听说九华仙宝现世都馋得直流口水,恨不得自己早日变成一个高手,也加入浩浩荡荡的夺宝大军之中。
后来修为高了以后,确实也搞到了几件九华仙宝,可是那个时候眼界高了,加上得到手的也不是九华仙府中最出名的几件宝物,因此感觉上索然无味。
既然九华仙府中的宝物凡人都能得到手,自己没有理由不去试试运气。
其他地方不是说没有洞府宝藏,可是以杨云现在的修为,恐怕连外围都进不去。
也就九华仙府是个特例,一般修行者洞府都有法阵屏障,凡人是无论如何现不了,现了也进不去,进去了也出不来,真不知道当时那个修成元神的高人是如何想的,给凡人们留出了一个口子。
虽然只是楚秀山脉的边缘,但是道路依然不好走,时常要穿越峡谷、栈道和盘山小径等等,郭通的商队在这条路上跑了多次,杨云暗自庆幸自己跟对了人。如果是自己单独走这条路,估计转到死也转不出这个大山。
一晃眼过了四五天,时间已经进入十一月,虽然地处南方,但是群山之中仍然感觉到了阵阵寒意。
白天商队在崎岖的地形上奋力前行,到了晚上宿营时,即使住着帐篷,依然能感觉到彻骨的寒意,一时间生病热的人多了起来,杨云采了几味金银花、苦菊叶等草药,配成药饮,晚上用餐的时候热热地烧上一锅,喝下去顿时通体暖,有病治病,无病防身,受到众人交口一致的称赞。
这一天宿营,郭通照例四周巡视了一遍,检查周围没有猛兽出没的迹象,又查看积水的痕迹,确定此处不容易受到洪水的冲击。虽然此时不是雨季,但是小心无大错。
最后回来的时候,篝火上已经烧开了热汤,负责做饭的伙计笑着招呼道:“老板快来,杨公子给我们做了药膳肉骨汤,快来尝尝。”
郭通过去一问才知道,今天行路的时候,商队护卫运气好,遇见了一头野猪,捕获之后给大家加餐。
杨云看了之后说野猪肉稍微有点寒,正好路过一片野姜地,动手挖了不少,又找到一些当归、白术等药材,加上几种野菜,指点大家做了一道药膳肉骨汤。
郭通满满乘了一碗,也不知杨云放了什么材料,只这么一会儿野猪肉已经炖得很酥烂,汤色浑白,还有一股独特的香气。一口咬下去肉香四溢,再美美喝上一口热汤,顿时一天的疲劳都驱散了。
“杨公子,你可真是能者无所不能啊。俗话说治大国如烹小鲜,以后你一定会成为庙堂上的大人物的。”郭通恭维道,他此时是真心佩服杨云。
“过奖啦,郭老板以前也读过书吧?”杨云问道。
“是读过一些,不过没考上秀才,于是和人出来做生意。”郭通当年自负颇有才学,不料考秀才的时候,因为几句经文没记住遭到黜落,从那以后对满口之乎者也的酸学子都没什么好感,不过杨云是个例外。
杨云刚要说话,远处突然传来一阵狼嚎。
“野狼!”郭通叫一声,跳了起来。
商队显然遇到过类似的场面,当下自动聚集成一个圈子,有人负责把骡马栓好,有人去捡拾干柴加大火堆,商队护卫都抽出明晃晃的朴刀,守住外围。
商队中没有老弱,此时就是生病的人也挣扎起来,有人拿出一个大口袋,哗啦啦往地上一倒,全是闪着寒光的铁枪头。
商队中原来人手一根木杖,平时用来探路,此时装上枪头,顿时变成了一杆刺枪。又有人取出弓箭开始上弦,一切都有条不紊。
半刻钟之后,所有人都有了武器,只有杨云还是空着双手,郭通不知从哪个包裹中翻出来一口长剑,连鞘递给杨云。
“杨公子,这口剑就送给你防身。”
杨云接过来,刷地一下抽出一尺剑身,一抹寒光顿时映到眼眉上。
“好剑!”杨云脱口赞道。
“剑名含光,是我一个友人所赠,不过我不谙剑术,它跟着我浪费了。”郭通眼中有点不舍,毕竟是跟随自己多年的东西,要不是看杨云不凡,郭通是绝舍不得拿出来的。
“那我就收下啦。”杨云也不客气,他有功名在身,可以正大光明地佩剑,不过一直没有找到好剑,普通的剑他还不屑带在身上。
“等会儿你就在商队的圈子里待着,听叫声狼群规模不大,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的。”郭通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