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七小说 > 武侠修真 > 重生为金箍棒 > 第169章 西游路(1)

第169章 西游路(1)(1 / 1)

青灯古佛,木鱼声声,夜已深,而玄奘仍未入睡。

一阵风吹过,屋内已多了一人。

玄奘没有抬头,只是淡淡的说道:“你来了!”

来者乃是凌越。“你已打定主意西天取经?”

“正是,十世转世,只为一个使命,就算今世我不做,来世这还是我的使命,逃脱不掉的,既然无法逃脱,何不勇敢面对。之前,我还哀叹生来的遭遇太过凄惨。”玄奘凄然一笑:“太着象了,我本是金蝉子,无父无母。不管刘洪、陈光蕊还是殷温娇,都是遮望眼的浮云,我的视线应该穿透他们,看到自己的前世和来世,看到自己的本源和使命,并终结这轮回之厄!”

凌越没有再说话,化一阵风而去。

唐僧一路西行,平安的出了大唐边界后,行至双叉岭。

因唐僧贪夜赶路,误入妖怪寅将军洞府。跟随他的两个唐朝护卫当场被寅将军、特处士和熊山君所吃,寅将军还要吃唐僧,却被熊山君所阻。

等三妖熟睡之后,代表天庭和摩尼两派势力的太白金星现身,救了唐僧。

金星道:“处士者是个野牛精,山君者是个熊罴精,寅将军者是个老虎精。左右妖邪,尽都是山精树鬼,怪兽苍狼。只因你的本性元明,所以吃不得你。你跟我来,引你上路。”

双叉岭乃是西行第一难,给了唐僧一个下马威,让唐僧意识到帮手的重要性。被杀的两个唐朝护卫很可怜,因本性不元明,不能去西天取经。

到了双叉岭意味着真正的西游之路开始了。

唐僧往两界山去时,凌越到了双叉岭附近的城镇。

小镇里有贴着虎妖为患的告示,提醒往来客商以及附近百姓不要上山,天黑后不要在街上走动,以防被妖怪抓走。同时,悬赏百两纹银,寻求豪士除妖灭怪。

此地贫瘠,人烟稀少,天地元气稀薄,因此附近没有修真之人的道场,这告示贴了有段时间了,风驰日晒,破烂不堪,都快要被人忘却了。

凌越揭了告示。

有人看见后,便围了上来,很快这件事便传遍了整个小镇。

凌越告诉小镇百姓,除灭三妖,他不求百两纹银的酬谢,只需用这百两纹银盖座大圣庙,庙内立四尊像,并将四尊神像的图纸绘了出来。

凌越出手灭了双叉岭这群低等妖怪,而小镇上在两个月后多了一座大圣庙,庙里供着凌越、大圣、小六和戚落的神像。

双叉岭大火纷纷,浓烟直上云霄,百里可见。

不多时,一团祥云飞来,正是小六。“过了双叉岭和两界山,就是西牛贺洲地界了,我劝你到此为止吧。”

凌越直视小六道:“你可还认识我?”

“当然,凌越,恭喜你修炼出了人体。”

凌越道:“我却不认识你了。”

六耳猕猴诡秘的笑着:“你不认识我正常,我现在的灵魂是灵明石猴、通臂猿猴和六耳猕猴的融合体,我现在有着混世四猴中三个猴子的特长。我知道你在建大圣庙,我不会阻止你,因为灵明石猴所得的信仰和香火全都是属于我的。”

“你的灵魂内有灵明石猴的魂魄,很好!”说完后,凌越手中便多了金箍棒,一棒向六耳猕猴砸去。

金箍棒从六耳猕猴的身影上一贯而过,四周响起了六耳猕猴的声音。

“我在这儿,这儿也有我!哈哈哈!”

不用看,凌越也能感应到,周围多了几十个六耳猕猴的分体,这正是灵明石猴的本领之一。

凌越冷笑,化出漫天仙火,烧向所有六耳猕猴分体。

六耳猕猴只是大笑两声,然后便消失不见了。

等凌越收回火焰,见双叉岭拔地而起,向自己砸来。这是通臂猿猴的本领之一。

丝剑爆射而出,将双叉岭切成了一块块巨石。巨石纷纷扬扬落下,现出大笑着的六耳猕猴。

丝剑结而成网,向六耳猕猴罩去。

六耳猕猴只顾大笑,浑然不当回事。

丝剑将六耳猕猴切成了碎片,然而当凌越收起丝剑之后,那些碎片又重新整合起来,聚成六耳猕猴的身体,这还是灵明石猴的本领。

凌越顿时间意识到,要对付眼前的六耳猕猴,寻常的手段根本不管用。

河图飞起,现出九曲黄河,笼住了六耳猕猴。

不过,正当凌越心生喜悦的时候,那六耳猕猴消失不见,化成了一根猴毛。九曲黄河外,六耳猕猴哈哈大笑:“你有河图洛书,正面对决,我暂时奈何不了你,不过你要当心了,对你手里的金箍棒,我可是志在必得的。”

收起河图,凌越只看到一团祥云远远飞去,速度之快,形如闪电。

两界山前,刘伯钦家,唐僧念经度刘伯钦父亲亡魂,这也算是反驳了之前观音所说小乘佛法不能度人的话。

当夜,凌越飞往北俱芦洲,见到了佑圣真君。

听了凌越的疑问,佑圣真君道:“天下间,也只有道祖的八卦炉能将六耳猕猴灵魂里的三个不同灵魂分开。摩尼中有能将三个灵魂融而为一的人并不稀奇,不过我想,三个灵魂性格不同,特长不同,融合时有利有弊。固然能将优点融为一体,但性格上的缺点也同样会融合在一起。”

凌越记下了这句话。“好,那我们就在火焰山见个分晓!”

唐僧一路西行,晓行夜宿,先收了六耳猕猴,再到鹰愁涧,遇上了白龙马。

此时,凌越先一步到了黑风山。

电视剧中,黑风山的黑熊怪是一个粗鄙的妖怪,其实不然,这黑熊怪样貌并不丑陋,反而有些憨憨的,所住之地,万壑争流,千崖竞秀。鸟啼人不见,花落树犹香。雨过天连青壁润,风来松卷翠屏张。实乃人间仙境。

这黑熊怪的黑风洞与观音的留云下院比邻而居几百年,黑熊怪更是跟观音禅院活了两百七十年的金池长老相交甚笃,再加上黑风洞周围犹如仙境一般的风物,凌越相信,黑风怪绝对是一得道的妖精,其品行虽然够不上三好学生的标准,但却比天庭上的很多正规编制的神仙都要好。

君不见,奎木狼下界以后,人肉吃的那叫一个爽,而黑风怪自律颇严,不吃人肉。

原著中,黑风怪本领跟大圣不相上下,最后被观音用金箍儿箍住脑袋,成了珞珈后山的门神。

如此厉害,品行还不错的人物,凌越是不会放过的,要么劝他跟自己混,要么直接灭杀,省的资敌,成为以后的大麻烦。

凌越一变为二,分体变作黑熊怪的好友凌虚仙人,本体则变作一粒丹药,用的正是西游中观音和大圣降服黑风怪的一招。

黑熊怪本领不弱,但却没有大圣的火眼金睛,看不出凌越的真假,稀里糊涂的将凌越请进了黑风洞。

丹药下肚,凌越便现出了本相,左手红萝卜,右手大棒,威逼利诱,又让黑熊戴上自己炼制的金箍儿,收复了黑熊怪。

没有黑熊怪的打扰,唐僧师徒行至观音禅院留云下院的时候,事情便简单了很多。

原著中,因为观音用金箍儿箍住了大圣的脑袋,大圣怀恨在心,因而使坏烧了留云下院。凌越倒是想看看,这六耳猕猴会不会烧掉留云下院。

看着留云下院上空百里可见的火焰,凌越终于确定,六耳猕猴的身上确实有大圣的性格。

也许是观音意识到了六耳猕猴性格上的不可控,因此将一个金箍儿给六耳猕猴戴上,这才招致了火烧留云的下场。

数百年的古寺,因为戒不掉的贪婪,被大火焚之一炬。

凌越并没有置身事外,他先一步卷起锦斓袈裟,取走了上面的摩尼珠和定风珠后,将锦斓袈裟重新放了回去。

原著中,这些佛宝可都是被观音不声不响取走的。

不管是看电视,还是看原著,凌越都是喜欢猪八戒的。

师兄弟三人中,大圣能力大,野心大,责任也大,因此最拼命,最忙碌,功劳也是最大。

八戒则是一个直肠子,光明磊落的人,并且性格洒脱,没心没肺,不求上进,随遇而安。做为老公,他一定是体贴的;做为朋友,一定是仗义的;做为徒弟,他也是最合唐僧心意的;做为书中的形象,是最能让读者会心一笑的。

虽然西游路上,老猪偶尔小心眼发作,害了大圣几回,不过整个西游路上,大圣捉弄老猪的次数数都数不过来。

每当大圣和老猪有了分歧,唐僧几乎都是义无反顾的帮着老猪。

八戒乃是天蓬元帅下凡,不过按照他的性格,这个元帅的位置明显不是自己争取来的。看看北极四圣中,排行末尾的佑圣真君的城府和能力,再看看八戒,不管是法力还是能力,八戒的地位都不应该在佑圣真君之上。

但八戒确确实实曾是天蓬大元帅,且手里的九齿钉耙重七千二百斤,乃是在老君的八卦炉里打造出来的名品。

西游路上,在天竺国玉华州时,九灵元圣的干孙子黄狮精当时看上的兵器可不是大名鼎鼎的金箍棒,而是八戒的九齿钉耙,由此可见这九齿钉耙的不同凡响。

地位高,并且厉害,这些都不是八戒争取来的,除非玉帝跟唐僧一样,对八戒另眼相看。但这是不可能的,做为天庭名义上的主宰,一名法力高深,城府深似海的天道修者,玉帝纵然会喜欢八戒的性格,但也绝对不会把天蓬元帅这么重要的位置交到八戒手上。(未完待续。)

最新小说: 公若不弃,愿拜为义父 大道破天 我的情敌信息素过敏 从龙女开始修仙 武侠世界的慕容复慕容复东方晴 我家小师妹天下第一 契约成婚,总裁宠妻30天言晚 女总裁的绝世兵王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列表 遗珠放飞自我的带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