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酒、美食,美人,天下之间至美的三样东西,无疑是每一个男人做梦都想得到享用的东西。
即便现如今没有美女在侧,唯有美酒和美食作陪,也是相得益彰,堪称人间一大享乐。
可这些对于秦天来说,唾手可得的美好,反而感觉不到任何享乐。
酒中滋味是辛辣,越喝越苦涩,从喉咙到心里,寸寸断肠。
秦天的心里除了复仇,只剩下素心野的笑容和老炮破风箱一样的嗓音,秦天多希望再拒绝一次素心野的温柔,再跟老炮斗几句嘴,可他们死的太惨,走得太快,没给秦天留下任何余地。
一个晚上,很苦奥就会过去,但是这一夜却过得异常缓慢,就好像是一个犁地的老牛,慢吞吞的在秦天的心里犁出一道伤疤。
随着秦天食用了兔肉,不禁饱餐了一顿,更把食物提供的能量转变成了有效的原力,几个时辰过去后,远离恢复的七七八八了。等不及原力全都恢复,他就要返回亡沦小镇,非屠了王可那厮不成,再以他的人头来祭奠素心野和老炮几个人,才能结束秦天在沉沦之地的旅程,至于下一步,秦天也不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天大地大,总有是非少的宁静地等着人去,不必多想,更不必多问,先做好眼前的事情再说。
血族男人饱餐一顿后,擦擦嘴角的油水,似乎仍旧没有离开的意思。
秦天对他已经不存在刚才的防备了,血族男人逗留了这么长时间,并未作出任何的敌意举动,反而处处小心谨慎,说话也是恰到好处,绝不想惹怒了秦天,虽然他并不怕秦天,就此看来,这血族男人,也是个友善的一类,秦天自然不会去自找麻烦。
“好肉。”血族男人懒懒的坐在火堆边,畅快随口一说。
“好酒!”秦天回敬道。
两人相视一眼,随即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起来。
“以我所见,这东陆的人,也并非都那么讨厌,你这位朋友反而就有趣的很。”血族男人的语气虽然是称赞,可听起来怪怪的,几乎将所有东陆人都装进了一个篮子里,他所云的无聊,并给无聊的本意,而是在讽刺东陆人就是一群垃圾而已,当然他将秦天刨除在外,这对秦天算是极大的谬赞。
“血族的男人也不是传说中的那么小气。”秦天回敬道。
血族男人听后,微微一愣,不吐不快道:“你还真是不依不饶的。”血族男人怎么听不出来,他不把东陆人放在眼里,而秦天就反击说自己不把血族人放在眼里,正好对自己的锋芒。
“哪里敢,我可不是你的对手。”秦天实话实说道。
“你打得过,打不过我,那又何妨,跟什么样的人做朋友,跟什么样的人做敌人,这个别人说了可不算,只有自己说了算,如果是朋友的话,那就无需战斗,只有美酒相伴,如果是敌人的话,你早已死在我的手上了。”血族男人直截了当的说道,海鹏听得很不服气,可也说不出什么,毕竟事实就是如此。
秦天不想与对方讨论东西陆的事情,这本是宿命,岂是秦天这种小人物可以左右的了得,今日他跟血族男人在这里喝酒,哪怕现在是朋友,说不定某天到了战场上,各为其主,就变成了敌人,死在对方的手上。
秦天岔开话题,转移到酒上,有些明知故问的说道:“这雪之国的美酒,我是很久没有品尝到了,不知道朋友从何处得来?”
血族男人从外面取来这酒,前后不过两盏茶的时间,就算是他一跃十丈,来回也不过百十里,他能这么快将酒带回来,只能说明一个讯息,令秦天不想接受的心绪。
雪之国的人常常喜欢将酒带在自己的身边,因为雪之国天气干冷,喝酒有助于御寒,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雪之国人的必然要由美酒作伴,而且这酒的味道极为熟悉,是军中的专供,味道醇厚,而且极为辛辣,因为添加了些药草,饮用之后还可以增加些原力,由此可见,雪之国的军人就在这附近。
血族男人用侧目鄙视了秦天一眼,笑道:“朋友心里不是已经得到答案了吗,有何必来问我呢。不过朋友一开始没什么反应,应该是不会介意我动手杀了两个废物吧?”
秦天面容平静,在他心里,雪之国当初背弃与他,害的他身边的兄弟全都战死,这才让他远走沉沦之地,他对雪之国部分人早已无爱,又何必因为此事跟血族的人闹翻?
“自然不会介意,我只在意酒是否是好酒。”秦天说道。
他们两人的对话,让海鹏听了一个一知半解,他不爱动脑子,也知道不能问,所以就在一边吃肉,喝酒,跟个摆设一样。
“天马上就要亮了。”海鹏提醒着秦天。
天亮之后就该有所行动了,要不然可能会错失良机,王可得知骞罗被杀之后,肯定会作出相应的安排,其中夹着尾巴逃走的可能性极大,沉沦之地如此之大,王可若是跑了,又去何处找他?
海鹏的担心,并非秦天的担心,要找的王可,并不是难事,因为秦天现在时间充足,即便王可逃到天涯海角,只要他没有暴毙,秦天这一刀,他是必然要吃不可。
秦天的注意里也不仅仅在王可一人身上,人长了腿会跑,可是城主府并不会搬走。
王成功这个老东西的双手也沾着素心野和老炮的鲜血,秦天自然不会放过他,他是火之国的城主,可火之国的权利制约不了雪之国的人。
王可若是走了,王成功则会成为秦天一个要对付的人。
“是吗,外面天已经亮了?我也该走了。”血族男人看了看洞口射进来的一丝光线,站起来说道。
“那就不送了。”秦天淡淡的说。
此人是谁,此人从何处来,从来干什么?
秦天不想知道,也不用花心思猜测。
血族男人绅士的行李,然后头也不回直接走到洞外,很快就消失在了苍茫一片的黎明中。
“准备一下,我们也该启程了。”秦天感觉到自己身体里的原力已经恢复了大半,虽然没有完全恢复过来,但这些原力形成的寒冰之气,至少对付将士之下的人不成问题,就算是将士来了,秦天也有信心将其击杀。
王成功的城主府中都有什么虾兵蟹将,废物点心,秦天心里清楚。
诸如骞罗这种将士九级的强者绝对不会出现第三个,只怕第二个都很是浮云。一座小小的亡沦镇,还不发容纳这样的强者,王成功如此小气,更不会大批的豢养这样的强者。
这一夜平稳而且安逸,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秦天跟海鹏过得如此顺利,只能说明王可这边没有动作,导致这方面的原因不言而喻,肯定是城主府缺少强者坐镇,这些家伙都躲在高墙之内等着自己送上门去。
秦天给了他们一夜时间用来思考。
对城主府的这些侍卫也是个提醒。
若是聪明人,必然能够在此事中看出秦天是不好惹的,而城主府虽大,能抗衡秦天的人很少,秦天只要不死,就会永远纠缠下去,就算城主府防御森严,守卫们把眼珠子瞪得血量,可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更何况现在剧情翻转,他们是猎物,而秦天则变成了一直下山猛虎呢,猛虎一旦大开杀戒,钢牙利齿之下,势必要见血光。
聪明人这个时候会选择避开秦天的锋芒,距离城主远远地,说不定还能苟且偷生,没了王成功这个主子,未尝不是好事,在永恒大陆上,主子总有很多,他们也需要有人为自己卖命,大不了转头其他人。
笨蛋只会攥着金钱牺牲在权力和诡计之下。
有些人平偏偏就不信邪,还是毅然决然的走上一条不归路。
当下午那段时间,王可正在城主府午睡,忽然听到了噩耗,骞罗竟然被秦天一招斩杀,王可当时当不相信,但是随着此事不胫而走,整个城主府瞬间变了一般模样,那些曾经信誓旦旦以为秦天必死的家伙,内心中开始升起一团不明的火焰,逐渐领略到了绝望是怎样的感觉。
骞罗是什么实力?
秦天是什么实力?
他们在实力上根本没有可比性,但事实上,骞罗却被杀了,秦天活了下来,众人都在质疑秦天的实力究竟隐藏了多少,难道已经超过了人豪等级不成?
王可与秦天接触过,甚至动过手,他对秦天的实力比外人清晰,秦天就是纸面上等级——将士二级,即便短时间内提升到了将士三级,还是无法对抗骞罗,王珂的第一反应便是骞罗太过轻敌,定然是被秦天钻了空子,给偷袭了。
放眼城主府里里外外几百人,阔刀论斧,发誓要大干一场的人绝对不少,可他们只会动动嘴皮子,一旦见真章,一个个都不说话了。
王可原本要离开城主府,先逃往康定城,骞罗此人就是康定城主的好友,这次随着王可一并过来,就是康城主的意思。
康定城毕竟是做城市,康城主手下的强者不少,比起亡沦镇不知道高出多少,只要逃到了康定城,王可就不会惧怕秦天了,可他若是走了,岂不是证明自己怕了?
秦天虽然杀了骞罗,自身也受了重伤,这就给了王可一个错觉,秦天就算不死,估计也要修养个十天半个月的,他若是冒死前来,那城主府的几百个人,依然可以拿下他。
王可不是愚蠢,而是太过于自负了,即便秦天受伤,秦天仍旧表现出了高于将士九级的战斗力,至于重伤之后,还能有多少余力,谁有拿捏的准确,何况秦天又不是自己一个人,他的身边还有一个战士七级的帮手。
王可在纠结了一阵子之后,便打定了主意,在城主府留下来,他认为城主府人多势众,还有火之国在后面撑腰,谁敢对城主府造次?
亡沦镇全城通缉秦天,不明所以的人群看着画像上那张俊俏的脸蛋,都知道这次秦天是惹了大祸了,一时间流言四起,各种传言就好像是纷飞的柳絮一样。
有人说秦天上了城主的小老婆,导致城主大发雷霆,非要杀了秦天不可,不仅如此,还要切了秦天的第三条腿才能解恨。
有人说是秦天是一名逃犯,自从一年前来到这里,便无人敢惹他,而这次城主府亲自出面,秦天凶多吉少。
更有人私开了赌局,一方面是城主府,一方面是秦天,赌徒们选择他们看好的一方下注赌博,不过众人都会选择城主府会赢,因为秦天虽然厉害,但还是无法对抗权利。
青春悸动的女人们,则是更多的担心秦天,她们虽然支持秦天,不希望秦天死去,但心里依然清楚,王成功手段很辣,秦天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有的女人私下里买了一副棺材,要给秦天收尸用的。
亡沦镇实施了全面宵禁,增加了侍卫,有些人甚至是从流浪汉中抓来的,给他们套上了战甲,分发了武器,就让他们在城中巡逻。
王成功这次可是毫不吝啬,下了血本了,亡沦镇的武器库大门敞开,各种陈年生锈的兵器全都一一拿出来,发放下去,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秦天死。
秦天不死,王成功寝食难安,谁希望自己的脑袋上悬着一把刀,而且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下来,只有把这把刀斩断了,下面的人才能还过,既然决定了要做,那就要一不做二不休,做的彻彻底底。
整个亡沦镇大街小巷,暗哨遍布,五步一班守卫,十步一个检查点,镇子里的居民,生活节奏已经完全乱了,在这种严防死守之下,很多人都猜测秦天并不会回来了,只要秦天不傻,他回来就是送死。
可秦天偏偏是个爱钻牛角尖的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秦天的心里已经被复仇的怒焰填满了,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黎明散去后,光线还懒洋洋的躲在山后不愿意冒出头来,秦天和海鹏已经来到了亡沦镇的外面,在东边一侧的废弃的矿坑中,微风徐徐的吹着,一片旷野跟平时没有差异。
海鹏悄悄的探出头去,将东边城门的表面情况看的清清楚楚,他距离城门不到百米,而且在赤碧之瞳之中,就算是在晚上,这也难不倒海鹏。
“大哥,一共五十个人,带着长兵,还有短兵,都穿着盔甲,有十个人携带了弩箭。你说我们能杀进去吗?”海鹏撤回来问道。
秦天靠着矿坑的墙壁坐着,一言不发,他的心里正在盘算着要如何报仇的事情,而且早已有了答案。
王成功调动城中守卫,如此兴师动众,做的密不透风,实则手中的人不过都是群废物,那个肯为他真的卖命?一旦自己屠了几个人,其他人还不是夹着尾巴比兔子跑得还快,除非王成功能够舍出钱来,重金悬赏,不然就是个树倒猢狲散的下场。
城门防御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根本无需直接杀进去。
亡沦小镇这么大的面积,城中守卫就是临时增加十倍都难以完全覆盖,而且这座城市,根本就是一个筛子防御,到处都是漏洞,哪能跟大城市相比,拦得住秦天,那就是痴人说梦?
“你只看见这些?”秦天淡定的问道。
“对啊,不,不,不,还有,城墙上还有些城主府的守卫,还有一个重弩,让我再看看。”海鹏说道。
“不必看了,我们走。”秦天直接站起来,朝着北面走去。
“大哥,你到底是什么想的,跟我说说啊,就算要陪大哥赴死,我也想找个舒服的死法。”海鹏在后面跟着,啰嗦道。
“你不用担心,地狱暂时不会收你这种人。”秦天回应道。
亡沦镇的北面,城池相对低矮,只因为下面是大面积的沼泽地,可以为城池提供天然的防御,所以这边的城中守卫一般都不多,城墙年久失修也得不到修缮,在和平时期更是一个守卫都没有,城墙低矮的好像是个人家的墙头,若从这里进入,只需要保证自己不被沼泽给吞进去,就以秦天在野外求生的知识来说,只要看上一眼,沼泽地的危险,都在他的眼中了,当然好像是太古沼泽那般危机重重的地方出外。
果不其然,事实正如同秦天所料。
当秦天站在沼泽地边上,放眼看去,城墙上仅仅有几个没精打采的守卫在打着瞌睡,城门附近只有一个小队的士兵看守。
秦天到了一声走,就在前面引路,海鹏则按照秦天的脚印跟着,很快就趟过了沼泽地,来到了墙根底下。
城墙上的侍卫睡得鼾声四起,谁也不会想到,他们以为固如金汤的沼泽地,竟然跟平地没有区别。
秦天和海鹏双双跃起,跳上城墙,一个士兵正在休息,不小心被下落的海鹏直接一脚给踩断了脖子,这仅仅是小小的插曲,而后两人跳下城墙,正式来到城中,朝着城主府的方向走。
亡沦镇的人早就醒来了,在街上三三两两的走着,有些人正在收拾着行装准备去野外拾荒,可这些人少了很多。
如今外面正被大量兽群控制着,还有诸如血族人,雪之国这样的强者在四处游荡,搜索信息,不少沉沦之人都吃到了教训,一传十,十传百,最后有些人也就明白了什么。
东陆,西路的众多强者一下子都汇聚到了沉沦之地,这可不是偶然。再加上各地猛兽竞相亮相,则预示着最近这沉沦之地一定有大事发生。
好奇的人总喜欢把问题搞清楚不可,可他们刨根问底的追查下去,依然什么都查不到,因为天阶之地开放这种事情,不到最后一步,平常人是根本无从得知的,这也避免了在战场出现太多的为财舍命围观的平民,避免他们屠杀殆尽。
亡沦镇街道的岗哨和班卫在秦天眼里就是一群不入流的摆设,他们的眼睛瞪得很大,又岂能洞穿秦天的伪装?
在悲风营地的时候,秦天就学过伪装术,可以用简单的材料,将自己打扮成老人或者是女人的模样,从而变成另外一个人,而这次秦天跟本没有这么费力,只穿了一件斗笠,加上一件披风,就迷惑了众多暗哨和班卫。
王成功的城主府近在咫尺,秦天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以前他跟王成功并无交集,甚至连王成功的人仅仅是见过一次而已。
那次还是齐贵引见的,齐贵与王成功的关系也不冷不热,但私下来没给王成功送过金子,是在如今,王成功却连齐贵都杀,足以说明,强权之下,不存在什么朋友。
秦天第一眼看见王成功的时候,就觉得此人眼小如鼠,定然是个笑面虎,不仅贪图富贵还是个趋炎附势的小人,事到如今也正好证明了秦天的眼光不差。
不过秦天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快就有借口要拧下他的脑袋。
反之,王成功做梦也想不到,当时入不得他眼中的秦天,这样一个小人物,如今竟然可以逼得他不惜花费重金雇佣佣兵来保护自己,而且不敢走出城主府一步,只要秦天没有消息,王成功便不敢出去,就好像秦天时刻都会出现在城主府门外的,等着他出现一样。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王成功非常后悔,为什么早些时间没能找个借口杀了秦天?
正所谓世事难料,秦天在亡沦镇平时也算反安分,若非王可杀了秦天的朋友,事情又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
王成功彻夜未眠,一直坐在书房饮茶,思绪很乱,中途不时有人带回来野外的消息。
王可正在和女人们在床第间玩的愉快,可王成功不能再无动作。骞罗被杀了之后,王成功就派人去野外找,结果出去的人,到现在一个都没有回来,更别说是找到秦天的下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