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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康定行(1 / 1)

<>诸事商讨完毕。

当秦天从齐贵府邸离开的时候,正当光线升到了头顶,火辣辣的光耀照着干巴巴的大地,亡沦镇四周升起了一片片的水雾。

依照计划部署,秦天需及时出发,才能保证兑现自己的承诺。

他从不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只要是答应下来的事情,要尽力办好。

倘若办不好,也要身体力行,不留遗憾。

康定城落于亡沦小镇之北,立于太古沼泽之东。

两城之间是一片荒芜之地,相隔约百里路途。

此间地势凶险万分,常有绿林强盗横行霸道。

两城互通贸易,所以往来两城的商队络绎不绝,齐天便是如此。

两城有很多共同点,亦有很多不同点。

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等级,一个是城,一个镇。

最大的相同点就是生活节奏,康定城中也存在不少沉沦之人,他们的工作和亡沦小镇大致相当。

运用货物的通道,只有那么一条。

各大商家或者是商行,为保货物免遭强盗之手,往往雇佣强者带队。

两城之内,战士八九级者比比皆是,他们组成的雇佣军,押解军,也异常众多。

雇佣军中,八九级的战士,每一个人都价格不菲,五六级的战士要价则会低很多。

商家也不糊涂,运送的货物,能买下多少整个的雇佣军了?

所以它们要求很简单,只要确保货物万无一失,钱不是问题。

商人出血,图个安逸,把钱给了强者,可以得到庇护,好过被红匪白抢了去。

道上组成的绿林团伙,多数为沉沦之人和奴隶纠集而成,有本事的没几个,武器极不统一,缺乏训练,对付大商队雇佣军的强者,只能望风而逃,哪里还敢拦着?

惨的是那些形只影单的路人,他们在倒霉的时候,不仅丢了钱,还要丢了命。

故而这条路上,白天鲜有单人行动,往往结伴而行,而一旦到了晚上则是一片肃静萧杀。

时间一长,那些绿林强盗便也胆子大了起来,除了各大商行,即便路人结伴而行也很危险,因为这些人,根本没有对付强盗的有效手段。

以秦天的脚力,即便是骑着快马,来去康定城与陈沦小镇之间,至少也需半日时间。

他简单的对时间规划一番,甚至在地图上准确的标记出了每一个时辰,自己应该在什么地方休息,在什么地点多加注意,在什么地点可以在马上睡觉等等,这样详细的计划,不得不让人惊讶。

在计算中,秦天预计,自己旁晚才能到康定城,前提是一切进展顺利的话。

路上的强盗,是最有可能出现情况的点,但秦天也不怕。

今晚,酒吧那么就要暂时关门了。

秦天回到店内,锁紧门窗,又周密的准备了一番,而后让街上的流浪汉守在门口,留了口信给素心野,说自己有要紧事去办,最快明天上午才能回来,让她不要着急。

秦天来去一个人,身边没有一个随从,最大的优点就是方便,即便遇到强盗,也能打了就走,或者干脆绕过去,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让他最不放心的就是素心野了,倘若不留口信给她,她在城中找不到自己,必然会大闹一番。

以往秦天出去办事,也都按照这个办法事先会通知素心野一声。

他这个人做事,早从以前养成了详密的习惯,他从来不会干没有准备的事情,一旦出手,必尽可能的成功。

秦天只带了一壶酒,一把防身匕首,一双袖里箭,就出门了。

而后,前往车马行租了一匹品相不差的黑马,和胖老板闲聊了几句,这就出发了。

一路之上,秦天快马加鞭,行如疾风。

恰好,今日强盗们好像都有事,秦天不曾遇到一个强盗。

安心下来后,秦天伏在马背上一边喝酒,一边观光远处的旷野,嘴中儿时哼起小曲,时而闭目养神,去想以前的那些人和事儿。只像是一个游山玩水的游子,任谁也想不到,他去次康定城将会荡起怎么样的轩然风波。

说起王可这个人,秦天对他陌生的还不如酒吧门前的乞丐。

还好临走时,齐贵给了秦天一些资料,让秦天以备不时之需。

秦天经过了解,对王可早已了然于心,看透了这个人的本性,那么就容易找到对付他的办法。

王可是亡沦小镇城主——王成功唯一的侄子。

而这个王成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做了什么缺德事,这辈子娶了五房妻子都不见她们肚子里有任何动静,人到中年,至今无子,怕是城主府就要绝后了。这就导致了王成功异常喜爱王可这个亲侄子,将他视为自己的亲=儿子来看待,甚至打算将王家家产以及城主之位都让与王可。

怎奈王可天生不成气候,不学无术,早前一拳打死了老师傅,在家游手好闲,身边跟了一群三教九流,什么都学,就是不学好。

王成功几番管束之下,王可仍不知悔改,叔侄两人反而因此大吵了一架。

于是王可离开亡沦小镇,远走康定,在那定居,一晃就是三年光景。

王可此人也不是毫无建树,他在康定城三年里并未闲着,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接着从前那些三教九流的朋友,他在当地发展迅速。

在康定地界,王可名义上是商人,经营了几家半死不活的店铺。

实则背地里上结官员,下与强盗有所勾当,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

为人心狠手辣,蛮横无理,贪财好色,攀炎附势,欺压百姓,真乃一个十恶不赦的恶狼。

这样一个品行坏到了极致的家伙,秦天就算是一巴掌呼死他都不多余。

时间过的很快。

斜阳落山时,余晖照着秦天,一人一马,长长的影子逐渐浮现在康定城的城下的苍白桥头上。

秦天拿出腰间酒壶,往嘴里倒了倒,一两滴酒水滴落下来,他舔舔干燥的嘴唇,很扫兴的将酒壶收好,顿时有些扫兴。

倘若这一路上没有这酒壶里的佳酿陪着,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打发无聊的时间。

康定城是一座三级城。

在东陆,三大国的城市等级划分统一。

除了王城之外,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一般为主城,人口百万之上。

二级为大城市,人口在五十万到一百万之间。

三级就是中小城市,人口在十万到五十万之间。

人口更少的城市,则被称之为城镇,当属于第四等。

可三大国没有这样的划分,故而城镇也大刀阔斧的归纳为小城一类。

亡沦小镇便是正好的证明,同是也是一个特例。

它的人口,常驻有五十万之上,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是中小城市,按照人口规模,更是可以归纳为二级城市。

但它只能成为一个小镇。

这样称呼的最好特点,是可以减少赋税,更多的钱可以流尽上层高管的私人口袋。

原本这个地方,就是个三不管,是否定义为城市,应该定位几级城市,没那么重要,毕竟人口才是本源。

康定城的历史仅有百年,尚处于新生代,原属于火之国。

这里靠近沉沦之地,地理位置比不上亡沦小镇,不是战略要点,显得可有可无,实则就是在沉沦之地上建立了这么一座居民聚集地。

火之国似乎对边境上的城市都不要关心,好像是故意要远离是非之地,不想投入太多,反而给他国做了嫁衣。

康定城的待遇,与亡沦小镇旗鼓相当,没有人有空来管理这些地方。

城中仅有少量军队维持治安,和几只佣兵团。

这里的官员受火之国管理,却暗自操控法度,肆意妄为。

火之国对此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城中的情况错中复杂,不会比亡沦小镇更容易对付。

秦天来到城下,下马镫,徒步进城。

他走上石桥,仰望这座在荒芜大地上陡然升起的城市。

从外表看起来。

康定城,城浅残破,毫无朝气,那像是一个刚刚建立百余年的城市,却好像是一个历经沧桑的千年古城。它虽没经过战争,城墙上的砖瓦却都脱落遗失了,可见是很久都没有得到修缮了,甚至还有一段城墙是断壁出现了一个缺口,城墙上几面破烂的旗帜在风中犹如年迈的老者,直不起腰来,抬不起头来。

悠闲的士兵在上面来回踱步巡视着城池下方的人群,而那扇本该体现城市庄严的大门,也风雨染上了一抹锈色。

秦天脚下踩着坑坑洼洼的石板路,走过城市脏乱的门洞,进入城中之后,便无暇去理会这里的萧条和风土,而是一头扎进了一条繁华街道上的酒馆内。

在东陆,乃至西陆,酒馆在能为人们提供餐饮的同时,另外一个作用就是消息流通最大的地方之一。

酒馆、赌场和红楼,它们合并称之为东陆三大消遣地,也是消息来源的重要地点,至于秦天为什么选择来到酒馆,可能单纯是因为他饿了,他从齐贵那出来之后,就一路颠簸,依靠一壶酒可不能填饱他的肚子,早上又不得吃,这哪能受得了?

别说他了,任何人都会先解决自己温饱,才能去思考问题,况且此事,又没到了废寝忘食的紧要关头。

小酒馆布置简单随意,未经上色的原木桌子,更是透漏出几分原野气息,几盆翠绿的花草摆放在了显眼的位置上,令人心情愉悦几分。

此时过了饭时,酒馆里人并不多,秦天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下,喊来伙计,要了四斤牛肉和一壶好酒。

当时,伙计一听秦天这口气,顿时还吓了一跳。

问秦天是否单人前来,还是有朋友相约未到?

秦天不想多说,只说是。

伙计却显得更加惶恐了。

秦天一个人,哪里吃了四斤牛肉?

伙计还是个直率的人,再三要求秦天确认,秦天不再解释,只说上来就是。

熟不知,这四斤牛肉对秦天的胃来讲,只是小儿科!就算再来四斤他也吃得下去,又何必吃惊?

秦天此言,如同丢入人群中的一颗炸雷,引来周围人的侧目关注。他们都看看,到底是那家的公子哥这么奢侈,一开口就吃牛肉,一口气就要四斤?

然而,他们看见的只是一张令人叹幕的侧脸,和一副平淡的表情。

要知道,在这片地界上,外面野兽成群,猎人无数,牛肉的价格绝对不会比野兽肉便宜,反而还高出野兽肉的两三倍。

能吃得起牛肉的人,那可都不是简单的平民!

秦天对牛肉并非情有独钟,只是若非熟练的高手做出来的野兽肉,那上面会带着野兽的土腥味,实在令人难以下咽。

秦天本身就是个烹煮的高手。对付各种野兽肉,无论煎、烤、烹、炸,不说样样精通,也总能出人预料,有模有样的做出几个花样来,让那些怀疑他的人,惊叹不已。

秦天时常一人生活,甚至三四天才吃一次东西,朋友不多,既不经常宴请他人,也不过繁文缛节的庆祝日,所以很少下厨,平时买来一些可口的东西,吃上一顿就好,然后等三四天时间,什么时候饿了,再去思考下一顿该吃什么。

酒馆的办事速度很快,伙计更是手脚麻利,不久之后,酒肉端上来,摆放在秦天面前。

秦天尝了一口牛肉,略咸。

品了一口酒,略苦。

肉既不是上等精肉,酒也不是普通好酒,要价可是不菲,四斤牛肉,几乎要吃掉四个银币。

秦天心情,如同浓云遮幕,一试不爽了起来,眉梢上的黑线,显而易见。

在这片大陆上生活,那少的了察言观色的本事?

伙计就是如此,这基本属于一项职业技能了。

伙计发觉情况不对,便走过来,热情的询问,“这位客官,您吃着小店的酒菜,可还合你的口味?”

秦天用筷子拨了拨盘子里的牛肉,显得不满,但没有发作的意思,他淡淡的说道:“路过此地,图个温饱,能吃上一口已经不错了,又何必强求?”

说着,秦天从怀中掏出一枚闪着光的银币,将它放在手中掂了掂,然后举到伙计的眼前。

“小伙计,我见你人很机灵,是个聪明人,完全不必身居此地,在人下做人,做自己,岂不是更好?我初到此地,有些任何事情还不太清楚,不知道你是否可以为我答疑解惑?”

秦天手中那枚银币是东陆三大国共同流通的一种货币,除此之外,三大国家,各自内部也流通着本国的货币,不过随着贸易的增加,三大国内部的货币,越来越不受到人们的喜欢,多种货币系统,彼此兑换困难,反而变得极为不便,制约了经济发展,三大国家正在联合考虑,是否要废除本国的货币体系,转而建立东陆的统一货币?

这种货币,不仅可以早三大陆内畅通无阻,而且还能与西陆的货币进行等价兑换,这样一来,更是将整个大陆都联系起来了。

永恒大陆上的钱币面值只有1,计量单位分别是,铜币,银币,金币。

三种货币,质地不同,造型为圆形,大小之一,但花纹迥异。

就拿秦天手中的这枚银币来说,其正面雕刻着三大国的国徽组合图案,背面则是三大国共同流通的印章。

伙计眼中浮现着银币清晰的样子,那可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啊。何况那可是一枚银币啊,足足是他两个月的收入了。

在这片大陆上,民间最常流通的货币是铜币,银币和金币是上层社会才能看见的好东西。

伙计失声大笑,双手去接过秦天的银币,秦天把手收回来,让他扑了一个空。

“怎么,想要?”秦天道。

伙计点头,嘴甜道:“谢谢客观打赏,客观就是小人的再生父母啊。”

“我可没你这么大的儿子,这点小钱对我来说算不得什么。只要我觉得你提供的消息有价值,那它就是你的,如果你能提供让我更满意的消息,那这个也是你的。”秦天像是变戏法一样,不知道从何处又拿出一枚银币,原来是在他的怀中有一个钱袋,里面放着一枚金币,以备不时之需,十几枚银币,用来基本生活,至于铜币,太沉重了,秦天不曾带着,都留在家酒吧内的大木箱子里了。

“这位公子,你可真是我的贵人啊,我的大贵人啊!我说我这两天眼皮怎么一直再跳呢,没想到是遇到您这位富公子了,既然公子出手大方,那么公子有什么想知道,就尽管问,只要是小人知道的,那我一定知无不答,答无不详。”伙计说话的口气好像是这城中的万事通一样,谁知真假?

这酒馆地大,吃饭的人也多,小伙计得来的消息,肯定不会比秦天手中各类的资料更少。

至少在康定城地界,秦天看着手中的死板资料,还不如找个活生生的本地通。

秦天爽快的将手中银币丢给他,小伙计在怀中一番抓拿才得以抓住银币,然后笑得合不拢嘴,还以为这是一场梦,陶醉其中。

“我的问题很简单,听说王可公子在这康定城中,可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可他是一个大忙人,我若去他家中寻他,定然寻不到,不知道你可知道王可最常去的地方?”

“哦,公子是要找王可公子啊,那你可算是找对人了,我对王可公子的行踪,那可谓是相当清楚。”

“那就少罗嗦,快点说。”

“三零楼。”伙计随口吐出一个地名。

光听这个地方,就知道是个烟花柳巷之地。

秦天在心中暗想,这个王可好色出名,果然名不虚传。

“这些是你的了。”秦天交给伙计四个银币,付了酒钱,快步走出酒馆之外,而伙计还沉寂在金山银海的美梦之中,无疑成为了一种悲哀。

又少人才,皆因为钱财,而断送了天赋。

有多少能人,又染上了一身铜臭,而身首异处?

夜幕之下的康定城一点也不康定。

街道上到处都是睡在马路边的流浪汉和三五成群的醉鬼。

不知是那家的俊俏媳妇和姐妹们闲逛,忽然被几个醉汉拦下,调戏两句,结果被人家的老公带着强人一路喊打,一路上更是踢翻了不少路边流浪汉的破碗。

秦天面对这种种人间闹剧,只能无奈的摇头,嬉笑怒骂,就是生活。

秦天向路人打听三零楼的所在,直奔此地而来。

到了城市中心附近的繁华街道上,一所三层高楼外悬挂着红色的灯笼赫然醒目。

三零楼的招牌被灯火点缀的异常华彩,红色的光晕挑战着男人们的视野神经,勾起男人身体里最原始的火焰,再加上红楼之下穿着暴露,身材婀娜女子的言语勾引,很多男人都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秦天来到门口,便被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双峰傲立的女子抓住了胳膊。

秦天与她对视,略显冷漠,抚去她的手臂。

“这位公子好面生啊,第一次来我们楼里吗?”女人香肩暴露在外,脸上涂着脂粉,红唇闪耀,好像是饮血一般,论姿色,这女人有些,但不算美丽,倒是那引人关注的挺拔之地,很想让人摸上一把。

“确如姑娘所说,我初来此地,还劳烦姑娘引见引见?”秦天的话充满了挑逗,可脸上冰的让人无法靠近,但在秦天这般倜傥姿色之下,别说是世俗女人,就是闺中碧玉,恐也会失了方寸,招架不住,被秦天说了几句,这女人已经隐隐约约的感情泛滥,溃堤成河了。

“还引见什么啊,有什么好引见的,放眼这整个楼里,一个个鬼艳鬼艳的,我看公子如此清秀,她们那配得上了,我不就行吗?”女人显然是误解了秦天的意思,真当秦天来此地寻花问柳来了。

秦天也不解释,他要找王可,又不可直接闯入这女人为主的地方,那样岂不是要搞得满大街沸沸扬扬,王可别说不跑,手底下能没有几个得力的干将?

在与女人的拉扯之中,秦天拽进了楼内的一间房中。

秦天淡定的坐在椅子上,一路上被女人吃尽了豆腐,心里不太爽。

“公子,公子我们开始吧?”女人走近秦天,言谈举止,尽显春色,秦天微微一愣,顿时还不懂女人要干什么,随后才无奈的笑了笑,他竟然忘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并不是这个意思。”

“那公子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一个不够,不知道口子还好这一口,那我这就去多少些姿色出众的姐妹来?”

“更不是这个意思。”

女人惶恐,“公子,奴家可真不知道公子的心里在想什么了,莫非公子是有心事?若来到这里,就让奴家好好伺候公子,忘掉那些狗.娘养的烦恼吧。”

“你说烦恼?”

“是呀。”

“是啊,我的确有些烦恼。”

在女人惊讶的目光中,秦天将腰间武器一件件的掏出来摆放在桌子上。

“姑娘,其实我来这里的目的,并不是你想的那样。但是这些,是你应得的。”秦天还是老样子,手中多出几枚银币,仍在桌子上。

能用钱可以轻松摆平的事情,从来都不是大问题。

秦天习惯了用直接有效的方式达成自己的目的,而不是选择其他复杂的手段,尽管他的手段多的是。

金钱往往是最能触动人神经的东西,比其他方式都来得更为奏效。

女人看了看桌子上的两枚银币和武器,顿时好像明白了什么,她在这楼中服侍过多少也自称是强者的家伙,会不知道秦天的意思吗?

“公子既来这里的目的,我大致已经清楚,不过公子,你大可以仙享一番,然后再去办大事啊。”女人盯着秦天的身体,释放出贪婪的信号。

“那个倒是不急,急事只有一件,你当真猜到我来此地为了什么?”秦天躲闪着女人的目光,她的目光,比起郊外的野兽,有过之而无不及。

“且慢!”女子轻轻的走到门口,打开门,左右看了一眼,发现四下无人,这才凑到秦天身边小声问道,“公子来这里,寻仇,还是行凶,所杀之人,可正在楼中快活?”

秦天摇摇头,解释道:“我既不是寻仇,也不必杀谁,你不用害怕,见血这种事情有什么好的?你看我这身衣服,不算名贵,但也干净,我非常喜欢,穿了许久,不想让烂人的狗血给弄脏了。”

“公子说话,太过于拐弯抹角,你是担心我会不帮你,只凭我与公子一见如故,还有钱的份上,你想我怎么帮你?我需听个明白。”女人是个老江湖了,虽然不是在这种事情上老练,但她接触的人多了,见过的世面也就多了。

“你只需告诉我,王可在哪,然后拿着钱出去!”

“你要动他,你不想活了?”女人一听,双峰当即一颤,显然是吓得不轻,随即双手抚胸,顺了顺自己的气,这才安稳下来。

王可是三零楼这里的常客,甚至在这里楼内,多少新来的姑娘,第一晚都被王可包了?

这里几十个女人,那个女人的床他没有爬上去过?

王可的名声,就好像是茅厕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别人动他不得。

平时这个家伙,连女人的身体钱都拖着,这让女人们对他也是恨之入骨,可惜他们哪有本事为自己伸冤,王可和上面,沆瀣一气,女人们能有什么办法?

“是他自己不想活了,怎么会是我呢?我找姑娘你,只是怕自己对这里并不熟悉,若找起来,手段粗鲁了些,稍有不慎,就会打翻桌椅,坏了这楼内的良辰美景,所以还请姑娘看在这里安定祥和的份上告诉我王可所在。”秦天一一收好武器,他察觉到到,王可的人缘,的确不怎么样,就算今日秦天不杀他,他日王可也必然会得罪某个强者,从而落得一个身首异处的下场,那秦天又何必给齐贵去找麻烦?

“好,既然收了公子的钱,那我就会为公子办事,那王可平时竟欺负我们姐妹,我们斗不过他,只能忍气吞声,若今日公子给我们做主,就是我们的大恩人,只是公子,千万小心,这王可,也不是一般人,他的手下,各个厉害,曾经打死了我们一个伙计。”女人说道。

秦天想听的不是王可和三零楼的这些琐事。

在女人的指点之下,秦天在三零楼内转了转,果然找到了在房间内正翻云覆雨的王可,但他在门口伫立良久,并没有直接破门而入,直接将王可拉出来。

此地是王可的地盘,秦天不能大张旗鼓,喊打喊杀,最好找个没人的地方才好下手。

他此行牢记齐贵的吩咐,王可可以教训,但不能杀,他也不想给齐贵留下任何烂摊子。

等屋内的催山倒海般呻吟和风卷残云般的娇.喘平息了,秦天此刻才动了动,来到门前,轻叩门扉。

咚咚咚!

“谁啊?”

“是我。”

“你是谁啊,跟大公子玩猜谜语呢?”

“哦,公子见谅,是王城主派我来的,找公子您有大事相商,我刚才怕耽误了公子的美事,所以才没敢打扰公子您,此事耽搁不得,我们需要见面详谈才是。”

“你是我叔父的人?他这个老东西近三年来都不跟我联系,今天这是太阳打从西边出来了,怎么突然找我有事,难道他在城中不好?”一个男人正从雪白的一坨肉上爬起来,随即一脚踢开女人,大骂了一声”滚。”

等王可穿好衣服,随后便想到了什么关键点,随口大骂:“好你个狗奴才,缺德玩意,竟然敢在门外偷听本公子寻欢作乐?”

“我并非有意偷听,而是公子勇猛,堪比郊外的凶狼,声音太大,这附近都能听到。”

“行了,行了,给我闭嘴吧你,我倒真想看看,你是个什么样的奴才,胆子竟然这么大?现在滚去门口等我,我随后就来,若你没有什么重要消息,我定然会胖揍你一顿不可。”王可骂骂咧咧的说道。

秦天应了一声,嘴角露出一抹诡异的冷笑,他退到红楼之外的街上等候,不一会儿的功夫,一个没有头发的,胖胖的矮子,披着一件黑色的大衣从门口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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