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黑道枭雄-第138章钓YU岛(1)
华夏最早发现、开发钓鱼岛,通过先占取得主权。【高品质更新】
钓YU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华夏人民进行捕鱼、采药、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经被华夏人民发现、利用和命名。《更路簿》、《顺风相送》等中国古籍完整记载了华夏渔民在此海域的航线。在1895年前长达5个世纪的时间里,华夏一直在平稳地行使这些权利。
琉球原是明、清两朝的藩属国,向明、清朝贡,明、清两朝均派遣使臣对琉球诸王进行册封。钓YU岛位于前往琉球必经的航路上,册封使臣前往册封琉球诸王,均以这些岛屿为航海标志,所记《使琉球录》等官方文书,详细记载了前往琉球途经钓YU岛、黄尾屿、赤尾屿的航海经历,反复确认了中琉边界,史实说明钓鱼岛不属于琉球的范围。
华夏政府有效统治和管理钓鱼岛,巩固了主权。历代华夏政府都将钓YU岛列入疆域之内,采取开发、利用和管理行政措施,行使主权,进行有效统治。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镇守福建的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建立军营,遣将分屯各岛,台湾及其包括钓YU岛在内的附属岛屿在军事上隶属澎湖统辖,行政上由FJ泉州晋江管理。明、清两朝均将钓YU岛及其附属岛屿列入疆土版图,划为海防管辖范围之内。1562年(明朝)《筹海图编》、1863年(清朝)《皇清中外一统舆图》均有清晰规定和标示。史实说明,华夏政府通过多种形式管理钓YU岛,有效行使和巩固了对钓YU岛的主权。
1786年日岛国仙台藩人林子平制作的《三国通览图说》之《琉球国全图》已列出钓YU岛群岛,并注明这是华夏往琉球的航道,98年后,亦即1884年,岛国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声称“发现”钓YU岛及其附属岛屿,并向岛国内务省申请划入岛国国界(1894年至1933年古贺辰家族曾在主岛钓YU岛开发鱼业加工场);岛国内务卿山县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务卿井上馨。【\/本\/文\/来\/自\/八\/戒\/中\/文\/网\/】
井上馨于1885年覆函说:“此岛屿近清国之境,较之前番勘察已毕之大东岛方圆甚小,且清国已命其岛名。近日清国报纸等,风传我政府欲占TW近旁之清国所属岛屿云云,对我国心怀猜疑,我国已屡遭清政府之警示。此时若公然骤施立国标诸策,则易为清国所疑。窃以为目下可暂使其实地勘察,细报港湾之形状及有无开发土地、物产之望,建立国标、开发诸事可留待他日。”山县有朋因应井上馨建议,覆函冲绳,拒绝马上在钓YU岛订立国标,并在信件强调事件“勿让传媒得悉。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作为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了岛国的领土范围。1943年12月华夏、M、Y《开罗宣言》规定,三国的宗旨,在剥夺岛国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务使岛国将所窃取于华夏的领土归还华夏。岛国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其他土地,亦务将岛国驱逐出境。
1971年12月30日,华夏外交部的声明指出:“MD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钓YU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华夏人民共和国对钓YU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美M国政府也表示:“把原从岛国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岛国,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M国既不能给岛国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岛国行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直到1996年9月11日,M国政府发言人伯恩斯仍表示:“M国既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列岛的主权主张。”
对于MD之间私下签署的没有华夏人民和华夏合法政府参加的所谓《旧金山和约》,华夏政府在1951年9月8日发表的声明中就已指出其非法性。据此产生的“托管”和“归还”,将钓YU岛裹挟其中,侵犯了华夏的领土主权,也成为华夏岛国领土之争的根源。《旧金山和约》及其他相关规定,无权涉及和决定华夏领土的归属问题,不能产生将钓YU岛主权授予岛国的法律后果。岛国的领土范围本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通过《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加以确定,但“二战”以后岛国在钓yu岛问题上没有停止动作。先是毁掉岛上的华夏标记,再对诸岛重新命名,在岛上修建机场等设施。近年来,更以所谓“民间行为”为先导,企图造成一种“实际控制”的既成事实,再以“租借”、“接管”等所谓“政府行为”,渐进式铺垫占据钓yu岛的法律基础,以期逐渐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但是,鉴于岛国对钓YU岛主权主张和侵占行为的非法性,岛国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所谓“政府行为”,既无合法依据,也不构成国家权利的行使,自始即无法律效力,今后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1992年颁布的《华夏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的“领土条款”,明确规定钓YU岛等岛屿是华夏领土,重申了钓YU岛等岛屿属于华夏领土的法律属性。
2009年,华夏海监执法船开赴钓鱼岛,既是依法行使对华夏领土钓YU岛及其附近海域的巡航执法,也是华夏行使对钓鱼岛主权的具体体现。
钓YU诸岛自古以来就是华夏的领土,它和TW一样是华夏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华夏对钓YU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早在明朝初期,钓YU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清代古籍面世再次证明钓YU岛历来属华夏。海内外现存记载钓YU岛唯一的古代名人墨宝——清钱泳手抄本《浮生六记》第五记《海国记》沉寂百余年后面世。
在19世纪末爆发中日甲午战争前,岛国没有对华夏拥有对钓YU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1884年岛国那霸居民古贺首次登上钓YU岛采集羽毛和捕捞周围海产物。他随后提出开拓钓YU岛的请愿还被冲绳县知事拒绝。1885年后,冲绳县知事多次上书岛国政府,要求将钓YU岛、黄尾岛、赤尾岛归其管辖,岛国官方都顾及华夏清朝政府对这些岛屿的主权主张而没作答复。
但是1895年岛国在发生甲午战争后,通过强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而攫取了TW及附属各岛屿。并在签订前的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
60年代末,联合国一委员会宣布该岛附近可能蕴藏著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钓YU岛后,岛国立即单方面采取行动,先是由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接着又将巡防船开去,擅自将岛上原有的标明这些岛屿属于华夏的标记毁掉,换上了标明这些岛屿属于岛国冲绳县的界碑,并给钓YU岛列岛的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自己名字。
1971年6月17日,DM两国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YU岛等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岛国。这一交易遭到华夏政府的强烈抗议。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MD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yu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华夏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华夏人民绝对不能容忍。”“MD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YU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华夏人民共和国对钓YU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TW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由此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迫于舆论,M国宣布,只向岛国移交钓YU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其后,M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与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1972年华夏岛国两国在恢复邦交的谈判中,双方从HD友好的大局出发,同意将钓YU岛列岛归属问题挂起并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解决。可是,当1978年HD谈判签署HD和平友好条约时,岛国一些敌视华夏的国会议员提出要华夏承认岛国对钓YU岛列岛拥有主权。岛国政府顺应右派要求,出动巡逻艇和飞机对华夏在钓YU岛列岛海域作业的渔民进行监视。翌年5月,岛国政府用巡视船将人员和器材运到钓鱼岛,并在那里修建了直升机场,还向那里派出调查团和测量船。
看无广告,全文字无错首发小说,-,您的最佳选择!
国之黑道枭雄138_第138章钓YU岛(1)更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