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黑道枭雄-第93章蛊术(4)
独孤迤还没有做官的时候,在家闲居,有饮酒的嗜好,他的妻子不肯给钱买酒,独孤迤只得向徐阿尼讨酒。
阿尼回答说:“没有钱买酒。”独孤迤说:“你为什么不叫猫鬼到越公家取钱买酒?”阿尼只得暗中祈祷,不到一个时辰,买酒的钱就送到了,独孤迤就这样贪而无厌的不断叫阿尼向猫鬼取钱买酒。
独孤迤因内戚关系做官以后,有一天他在花园里向徐阿尼说:“你叫猫鬼向独孤皇后(独孤迤同父异母的姊姊)说:我家没有钱,请皇后常常赐钱给我。”阿尼就照他的话向猫鬼祈祷,猫鬼果然走到隋宫,向独孤皇后取物。
徐阿尼有一次在宫中一间空房里,安排一只桌子,桌上置放香粥一盆,汤匙一只,用汤匙敲响了粥盆说:“猫小姐,你快来吃粥。但是你不能住在宫里。”她一面叩头祈祷,口里念念有词,没有多久,她的面色铁青,四肢像是有鬼在牵她,并说:“猫鬼到了。”这件事被人向隋文帝(西元五**──六○四年)参了一本;文帝说:这是一种妖怪,下令把徐阿尼赶走,不久独孤迤被处死刑,他的弟弟向文帝哀求,才免官为庶人,猫鬼也消失了(见隋书独孤迤传)。
民间放蛊害人的事,也常在刑事案件中传到朝廷。宋仁宗庆历八年(西元一○四八年),仁宗一天翻看福建路(省)奏报朝廷的刑案,发现民间常有人放蛊害人,仁宗非常难过。又一次在刑事案件中。叙明福州有一个叫林士元的医生用中药治疗蛊毒,很有效果,仁宗告知近官:可将林士元的治蛊药方交给宫中的太医审查,连同太医们搜集的治蛊秘方,汇为一编,印成专书,颁发各路,转发各地民间使用(见续资治通鉴卷四十九)。
宋朝对于民间有过放蛊和养蛊前科的人,管理非常严格。太祖乾德二年(西元九六四年)下令将永州(湖南省零陵县)养蛊的人三百二十六家移往当地的穷乡僻壤,不准他们进城(同上书,卷四)。
蛊除了种类不同外,还有一定的期限。//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中蛊的人在一定的期限里,蛊毒就会发作,发作以后,有解药可以解除,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就无药可救。明英宗正统(西元一四三六──一四四九年)间,江苏省吴江县的商人周礼从小在外经商,有一年到广西省思恩府,无意中遇见了一位中年陈姓寡妇,经媒人说合后,周礼答应入赘陈家为赘夫,自此他就在当地落了籍,不久生下一个儿子,光阴荏苒,一晃就是二十多年,他的儿子也有十六岁了。
人到中年以后,想起年轻时候的事,也会有落叶归根的念头,他的妻子劝止不住,只好由他去,并叫儿子跟他父亲一同回吴江老家瞧瞧,陈氏放了一个蛊给周礼,暗中告知儿子说:“你爸爸肯回来,就为他解蛊。”周礼父子回到吴江故乡,不到一年,周礼的蛊发作,每天要喝饮水一桶,肚子涨得像水桶大,他的儿子向老爸说:“爸!我们还是回广西吧!”“我也想念你的母亲,但是生了这个怪病,走不动啊!”“爸,你这个病我会治。”
“你又不是医生,你怎么会治病?”
他的儿子照著他母亲教他的方法,将他老爸的蛊病治好,周礼的肚子里吐了一条活的鲫鱼,这条鲫鱼就是他妻子放给他的蛊。
JX省兴国县在清道光年间(西元一八二一年──一八五○年)发生过一件诉蛊的刑案。一户新迁入境的客家人──赵如瞻,被村民曾起周等五人控诉放蛊害人,这件案子的经过是这样的:赵如瞻从福建长汀迁到江西兴国县,就独资开一家油店,雇工人曾起周等五人榨油,除发给工资外,并供给他们午餐。曾起周等五人到工第一天中午用餐后,就觉得肚子很痛,立刻回家请了一个医生治疗。医生以为他们生的是普通的腹痛,开方服药,肚子依然痛得死去活来,身体也一天一天的消瘦下来。另有三位过路人经过赵家店门,向他家店伙买桃子吃,他们三人吃下后肚子也痛起来了。
曾起周和赵家店里的佣工吴老六有金钱往来,吴老六一天到曾家向他讨回借的钱,曾起周向吴老六说:“你把我的病治好,我就把借你的钱还给你,如果我的病治不好,甚至死了,你的钱就没人还了。”
“你的病祇有杨老六会医。杨老六是老板(指赵如瞻)从长汀带来的,他有一种解药可治好你的病。”吴老六为了讨回借款,因而向曾起周说出了秘密,曾就拜托吴老六转请杨老六给药治病,并给他一笔钱,杨老六只得偷偷的将解药交给吴老六,曾起周五人服了解药,没有好久就将赵家下的蛊毒从大便里解出来,解下的蛊长有半寸,白色,蛊的口像针一样,颜色是青的。
曾起周的病稍有转机就迫不及待的向兴国县正堂控告赵如瞻放蛊害人,这件事情才公开出来。当地的医生陈锡卿并将曾起周等八人的蛊毒治好,他们八人肚里的蛊并从大便解出。这件放蛊的案子真相大白以后,吴老六、杨老六二人并说出赵如赡养的蛊,共有瓜蛊、蛇蛊和虫蛊等三种。瓜蛊就是瓜虫,形状像瓜,大小如一枚枣子。蛇蛊的形状像蛇。虫蛊比蛇小,数量很多。曾起周等八人中的蛊毒是赵家养的虫蛊,是从水草里采来的一种草“鸡脊柴”造成的。
兴国县医生陈锡卿年轻时在福建长汀县中过蛊毒,是一个和尚为他治好的。陈锡卿将他本人用过的丹方治疗其他患蛊的人。曾起周等八人的蛊毒也是用这个丹方治好的。丹方的内容是:将白头翁、独脚莲、透骨硝三味用水酒和鸡煮。再把巴豆捣碎,以酒蒸熟制成药丸。服前一种药后,会腹痛如绞的晕过去,然后服用第二种药丸,蛊就被杀死在腹中而解了出来。
编辑本段旧律对蛊毒的处罚
汉代的法律对于巫蛊的查禁,规定非常严格,如:一、放蛊人及教令者,弃市。──见周礼秋官的庶氏注:郑司农引贼律。二、坐妻为巫蛊,族。──见汉书公孙敖传。三、后坐巫蛊,族。──见汉书赵破奴传。
后魏也有巫蛊律。古弼传:“有怨谤之言,其家人告巫蛊,俱伏法”(后魏书)。
隋书规定“厌蛊”为“不通”,隋书郑议传:“其婢奏郑议厌蛊左道,与母别居,为司所劾,由是除名。”
隋书独孤皇后传:“独孤皇后异母弟独孤迤,以猫鬼巫蛊咒诅于后,坐当死。”
隋炀帝时,“有人密告卫昭王杨集咒诅,宪司希旨成其狱,奏杨集恶道,坐当死,天子下公卿议其事,杨素等曰:杨集密怀左道,厌蛊君亲,公然咒诅,请论为律。”(卫昭王杨爽传)炀帝念他是至亲,把他免为庶人。
唐律贼盗律有“造畜蛊毒”的条文:一、“造畜蛊毒(谓造合成蛊,堪以害人者)及教令者,绞。”
律疏说:蛊有很多种,是左道旁门的事,无法尽知其中的详情。有的蛊是集结很多的虫,放在一个器具里面,听由它们自相残食,把许多虫吃完以后,剩下的一个是蛇就是蛇蛊,是虫就是虫蛊。
律文的造畜,是自造和传畜的意思,都是毒害别人,也就是自造蛊毒,或是传畜猫鬼,或教唆他人害人。二、“造蛊者虽会赦,并同居家口,及教令人亦流三千里。即以蛊毒同居者,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情者,不坐。”律疏说:有人问:被毒的人的父母不知情的,可否放免?假设一例,有一家亲兄弟二人,大房造蛊害二房,二兄弟同属一个父母,不知他父母能否免罪?答覆是:虽是兄弟相毒,仍然是律文的“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情者,不坐。”所以父母不知情是“合原”的。
明律、清律也有限制蛊毒杀人的律文:一、“置造、藏畜蛊毒,堪以杀人及教令造畜者,斩。”
二、“造畜者,不问已未杀人,财产入官,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
三、“若以蛊毒,毒同居人,其被毒之人父母、妻妾、子孙,不知造蛊者,不在流远之限。”
四、“里长知而不举,各杖一百,不知者,不坐,造获者,官给赏银二十两。”
根据清律辑注说:蛊毒的种类很多,以毒蛊合成的,有蛇蛊、鹅蛊、小儿蛊、金蚕蛊等种,以蛊毒人,到期必死,有的期限在数年以后。其中以金蚕蛊最毒,中了这种蛊的人,蛊病发作后就会死去。
崇帝虽然知道蛊术的厉害,但是保证死后不被人打扰还是重用了滇南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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