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见过如此特别的女子,一身淡紫色的衣衫,清丽秀雅胜似凌波仙子,最关键的是她身上那股出尘的气质,清冷中又带着几分绝俗。
而眼前的这几个流氓,他们经常在这一带欺男霸女,连官府都惧他三分。
一开始我并未急着出手,而是在一旁看着,我总觉得这个女人一定不是一个普通人。那份来自气质上本质的差异,不是随便一个人一朝一夕便能练成的,说不定她还是一个伟大的修真者呢。
几个大汉犹如一头头饥饿的狼,他们又几时见过这么香的“肉”?这么美的女子恐怕他们一生也没见过一个吧?
其中一个大汉满脸猥琐,目光呆滞口水直流,荡叫着拉住女子的手放在嘴边:“哇…好美啊,好白…啊”
女子想反抗,可是毕竟是一个弱女子,她又怎么可能挣脱掉几个大汉的魔爪。
眼间几个大汉开始撕扯女子的衣服,然而路过之人一个个摇头叹气,却没一个出手相帮的,我不禁感叹如今的世态炎凉,也后悔没有早些出手。
“住手!”我对那几个大汉喊道。
然而,他们根本就无视我的存在,这颇有震慑力喊声却毫无效果。
“该死,我叫你们住手!”我冲到了一个大汉身边拼命想扯开着他,可是却无法撼动。被他们随手一推,便推到了一边。女子的目光逐渐变得昏暗露出绝望。
我越来越急,这时候我好恨自己没有实力,没有势力,如果我不是一个普通人,如果我足够强大,那么今天,我再遇到这种情也不会这么无力。
我咬着牙匆忙起身想也不想,便拉过一个大汉就咬,没想到效果不错,他吃痛捂着自己的胳膊,其他大汉也没想到我会这样拼命,拉着女子的手相对一松。
趁他们愣神之际,我抓住机会,拉住她的手大喊,“快跑啊!”
女子的神志被我喊了回来,在我的拉动下和我一路狂奔,躲街串巷,连跑带绕逃了半天,终于把这群“饿狼”甩了.
想想便一阵后怕,我趴地下喘了半天,满头大汗,累的不行。她也不比我好多少,绝美的容颜上也出现密密麻麻的汗珠。
我安慰道“坚持住,前面就是我家了。”
她并未回应我,我以为她未从先前的阴影中走出,所以也就没太过理会。
良久,终于到了熟悉的木门前。我尽管非常不愿,但还是放开了她纤瘦白皙的手。
上前,我缓缓打开门,非常有礼的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
见她踌躇不前,我看她非富即贵,定是嫌弃我这小院太过破败,故而如此。
我搔了搔头尴尬一笑,指着院子委婉道,“姑娘你别介意啊,我就是一个孤儿,如今这里就我自己住,所以显得很...乱。”
听到我的解释,她没有别的反应,只是对着我点点头,便先一步向院内走去了。
空旷的院子显得有点乱但是好在很干净,因为我几乎每天都会打扰。
来到主屋内坐下,我看见她的衣服已经被撕坏,露出一片片若隐若现的雪白,还有很多道红红的抓印,几处更是露出血丝,之前我们忙于逃命根本就没注意。
思及此,我脱下了自己的粗布外套递给她,略带歉意道,:“之前忙于逃命所以没顾得姑娘,请姑娘不要介意,要不你先把它穿上?”
她回头看了看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不禁脸上泛起一抹红晕。
随后,她不再犹豫,接过我的外套裹在了身上。
“姑娘,小心伤口。”我担忧道,要知道那可是粗布啊。
她对我摇了摇头,示意我不用多说。
我不禁疑惑,她难道是个哑巴?
尽管很想问但是我还是忍住了,不然,那样就太不尊重人家了。
“姑娘,你的伤这样不行,若是感染的话就严重了,你现在这里休息,我去买些药膏。”
言罢,我起身向附近的药铺走去。
回春堂的药在我们白云城算得上是口碑最好的,药的效果好还便宜,所以光顾的人会非常多,但是,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它距离我的家比较近。
良久,我终于赶到了回春堂,不想多废话,我直接走到回春堂掌柜面前说道:“掌柜,给我拿一瓶金疮药。”
也许听出了我语气中的急切,掌柜当即回答我,“下等金疮药五铜钱,中等的五十铜钱,上等金疮药五两白银,客官你要哪种?”
“给我拿上等的。”我想也没想便说出口,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上等的金疮药都配不上仙子一般的她。虽然。五两银子对于我来说是一笔不绯的支出,但是用在她身上我的觉得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