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昌走了,萧玉与司妍的任务也算完成了。如果不是闹出这么多事,认识那么多人,他们还准备在上海滩多呆几年。
司妍与菲儿说是坐火车,其实是乘船,她不希望菲儿出现在十六铺码头甩着手绢依依不舍,所以故意说错地点与时间。
菲儿的故事与林业昌一样暂时结束了。离开上海之前,萧玉替她买了块墓地用来安放她男人的骨灰,还顺便将所住小宅的房契留下了。菲儿不知道陶伟是个叛徒,甚至不知道陶伟另有女人,这样被瞒着一辈子也挺好。
辰光未亮,司妍拎起藤箱带上白鹦哥悄悄地走了。狭小的弄堂里依稀亮着几盏街灯,朦胧的晨雾几乎把这几盏灯的光晕化了。晾衣竿、昨晚用过的脚盆、几盆尚未开的花悄悄地伏蛰在昏暗光晕里,等着又一个天明。
司妍从它们面前经过,偶尔回眸看几眼,她不知道多年后自己还会不会记得这里,还会不会记得遇见过的那些人。她的生命长太了,长到必须要学会遗忘、学会了无牵挂。
天太早,黄包车还没出来,一段阴沉沉的路尤为漫长。白鹦哥站在司妍的肩头,脑袋微倾,靠着她的额侧打起眈。不管到哪儿,他总是最没心没肺的那个,吃饱了睡,睡饱了吃。
司妍不想叫醒他,好让他一路安安静静的。拐过街角时,忽然前方亮了起来,一辆黑色汽车慢慢地拨开晨雾停在她面前。
司妍不自觉地驻步,转身看着这辆锃亮的黑色汽车,过了会儿,她极平常地转回身去,视若无睹继续前行。
车里的人没她这般淡定,摇下车窗朝着她的背影唤了一声:“司妍。”
街上很寂静,使得这声轻唤响而突兀。司妍像是没听见,穿过街口往另一条街走。宋绍勋匆匆地下车追了过去,他跑到她的身后想要拉住她,手伸出去了却在半空生生止住了。
“司妍。”
他又唤她,窝囊地把缩回来的手插入裤兜里故作轻松。这回司妍听见了,她缓缓地转过身朝他微微一笑,不含感情却美丽动人。
宋绍勋再也藏不住悲伤了,英挺的俊眉不自觉地微蹙,深邃墨瞳里似乎沾染了这春天的晨雾。
宋绍勋还她一抹略微苦涩的笑,说:“我知道你今天要走,所以想来送送你。”
司妍直勾勾地看着他,目光很清澈,她像是不懂却又什么都懂,懂他的心思,懂他的痴情。
“谢谢。”司妍颔首莞尔,而后身子微侧像是要走。宋绍勋忍不住走到她面前,急切却不失礼貌地说:“我开车来的。”
话音刚落,黑色汽车很合时宜地停到路边。司妍没拒绝他的好意,把藤箱放至后备箱,然后坐入汽车里。
汽车缓缓开动了,一路上宋绍勋很沉默,其实他早就打听到司妍的住处,好几次开车到弄堂前却迟疑不敢进。他不笨,知道司妍不是普通人,他故意不问,深怕伤害到她、伤害到自己。
宋绍勋明白自己留不住她,或许这次道别可以作为个了结,但是经过刚才短短几秒钟,他发觉深爱仍在,他骗不住自己。
天色很应景,灰蒙蒙的犹如他的心绪。宋绍勋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伤感,拼命想着话题,百般思量之后他故作无意问起:“准备去哪儿?”
说着,他的目光落到她的菱花纹围巾上,这正是他之前送的那款,忽然之间有点小高兴。
司妍淡淡地回他:“香港。”
“留个地址,若以后我到香港说不定还能见你。”
宋绍勋戏谑,心里抱着一丝可笑的希望。正如他所料,司妍笑而不答,转头看向窗外目光幽远且神秘。
不久之前,她是他的情人;眼下,她却是个陌生人。
宋绍勋心中一痛,像是被什么东西刺到了,忽然他又觉得疲惫,连说话力气都使不上了。
“司妍……”他尝试着去握她的手,她没躲,但也没给他感情。
宋绍勋自嘲地笑了起来,喃喃自问:“为什么会遇见你?为什么割舍不掉你?”
司妍无法回答,想来想去或许是上辈子他们见过,所以这辈子他放不开。
“嘎嘎”几声,司妍的白鹦哥醒了,发出的声音很刹风景。它从车椅上起身抖抖雪白的羽毛,无意间抬头瞅到宋绍勋后,脑袋上的一簇黄毛顿时翘得老高,像是惊讶,又像是不高兴。
这时,宋绍勋忽然意识到少掉一个人,一个一直视他为汉、奸,像是与他不共戴天的人。他看着这只白鹦哥,心里腾起古怪的想法:这只鸟和那人真像。
许多答案呼之欲出,正要弄个明白时,十六铺码头到了。汽笛声呜呜作响,来往船客多如牛毛,如今正在打仗,凡是手里有点钱的都要往太平的地方跑。
司妍要走了,下车之后她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然后向他说了声:“谢谢。”
这两个字由心而发,她的笑也因此柔美。宋绍勋不由想起他们在照相馆里相遇,手牵着手去玩大世界;他曾为她买下别墅,甚至想为她放弃追求的事业,而轰轰烈烈的过往最终是悬花一现。
“我可以抱你吗?”他问道。“最后一次。”
司妍没作答,亦或者她在等待着。宋绍勋伸出双臂,小心翼翼将她搂在怀里,身子轻轻晃摇,仿佛在跳舞。
“我能再问个问题吗?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够好?”
“因为和我在一起的人都没有好结果。”
司妍回答得很直白,显然宋绍勋接受不了这个似是而非的答案,他想这个问题想了很久,甚至想过她会不会敌人派来的奸细,试探他的一切,若是这样他还能好受些。
宋绍勋的手越收越紧,似乎想把她嵌入胸膛里好填补缺失的那块。不知怎么的,司妍陷入他的怀抱脱不开身,她忽然想起从前也有这么个人,视她为珍宝。她曾经是人,也有过情愫,只是活得久了,什么都麻木了,到最后连情也忘了。
司妍靠着宋绍勋的胸膛与他道别,纵然有万般不舍,宋绍勋只能放手让她走。他将她送上码头,然后目送她上船,直到船开的那刻,他仍在码头上挥手道别。
这个时候,司妍的心弦松动了,积满尘灰的弦弹起来时略有刺痛。她注视着人群里的他,心里五味杂陈,她觉得这是阎君阴谋,目的是为了惩罚她的罪孽,叫她爱而不得。
说实在的,司妍并不在乎,即便是动了心,过不了多久又能恢复**的样子。船开动了,她不愿再在宋绍勋身上花心思,转身走进船舱。就在这时候,码头上传来抢响,紧接着是众人的尖叫声。
船客们听到动静纷纷跑上甲板,把进去休息的司妍顺势推了出来。司妍不经意地回眸,就见码头上嚣闹的人群作鸟兽散,有个人仰面躺在地上,脖颈处潺潺冒血,转眼就染红一片。
那人把手伸向司妍所在的方向,脸上并无痛苦,甚至还带了点微笑,他是在道别,还是想让她留下?司妍不知道,这回她阻止不了鬼差收命,只得眼睁睁地望着那缕魂。
船驶远了,远到看不到喧嚣的码头。司妍平静地回到船舱里,解下脖上围巾紧握在手。
第二天报纸头条便是大名鼎鼎的宋绍勋遭人暗杀,死在十六铺码头。众人纷纷猜测是金哥下的毒手,因为沈维哲疯了,宋绍勋死了,整个上海滩就数他是大佬。
没多久,金哥就成了上海滩最风光的人物,他吞并烟馆、娱乐舞厅,还把手脚伸到宋绍勋的生意里。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大多人敢怒不敢言。好在宋绍勋有个兄弟姓杜,也是生意上的好手。宋绍勋死后这位姓杜的兄弟就把公司盘到手里,几年下来做得顺风顺水。
可惜好景不长,日本人打到了上海,连南京都被攻陷,百姓生活在水火之中。身为大佬的金哥在这场动乱中下落不明,据说是逃到香港,不过又有人说在十六铺码头看到过金哥,他被只大得像飞机似的白鹰抓走了,总之千奇百怪的说法。
当然没有人会信白鹰抓人,除了一个疯子——沈维哲。他苟活在战乱中,逢人便说自己见过妖魔鬼怪,鬼怪能变人能变鸟,神通广大,可是说完一圈别人只当他是疯子。
沈维哲痴痴傻傻在街上讨饭,直到有天一个男人来找。这个男人很年轻,长得也相当俊美,只是他说话的时候,总喜欢以食指抠拇指指甲,有一下没一下的。
“我相信你说的话,告诉那两个鬼怪长什么模样。”男人笑问,很是和蔼。
沈维哲两眼放光,犹如看见救命草。
作者有话要说:近代篇基本上结束了,还需要收个小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