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瑶进了厨房,我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忙碌的背影,觉得眼睛有点酸。过了一会儿夏瑶端出一碗粥来,对我说,喝点吧。
我看了看那碗粥,然后又看了看坐在餐桌旁有点紧张的夏瑶,我拿起勺子慢慢地尝了一口,摇头晃脑地说,真是人间美味。
夏瑶扑哧一下笑了,她说,你这个人啊,就是太夸张。
我抬头看着夏瑶绝美的侧脸,趁着酒劲低声说,你还给谁做过这个粥么?
夏瑶说,人多了去了。
我说,你家里的不算。
夏瑶说,我给很多病人都做过粥。
夏瑶是个护士,但也不算,最多算是一个见习护士。她上的是医学七年本硕连读,她今年研三,在医院实习,人家给她多少活干不清楚,不过交流学习的机会真不少,按照她说的,每个月至少要去其他省份医院交流一次。
这个情况是夏瑶搬过来之后我掌握的,也是断断续续掌握的,我们其实还这没有郑重其事地相互介绍一下自己,基本上一直以来两个人都是自来熟,也不知道是什么吸引了我们彼此,反正就是很熟络。
我能容忍夏瑶的臭脾气,夏瑶也能容忍我偶尔小小地调戏她一下,以及犯下一些不小心的错误,例如今天闯入了她的房间。
夏瑶看着我吃完,伸出了一个手指,对我晃了晃。
我说,什么意思?你不会给我做饭还计数吧。
夏瑶说,说好一个月喝酒不超过两次,你这可是一次了。
我说,真没办法,组里面来了个考察团,到我们组我们就得接待。下不为例。
夏瑶说,没有什么下不为例,定好的规矩就是不允许不遵守的,否则我们约法三章干什么?
我说,好,好,保证不超过两次。
夏瑶拍了拍手说,太晚了,我明天还有课,回去睡觉了。你收拾好了啊,别等到明天早晨让我收拾。
我看着夏瑶纤细的背影慢慢走向了卧室,垂腰的长发伴随着她身体的扭动来来回回地摇摆着,就好像是一柄拂尘扫荡着我的凡心。
那一瞬间我醉了,真真正正地醉了,就在夏瑶把手放在她卧室门的一瞬间,我喊道,夏瑶。
夏瑶哦了一声,转过了头,有些愣愣地说,怎么了?
我说,谢谢你的粥。
夏瑶扑哧一下笑了,这个笑容跟我刚刚说她穿着我的睡衣很好看,然后她转过去偷笑的神色一模一样。都是带着几分得意的笑。
夏瑶说,如果你喜欢,我经常给你做。
我点头说,我很喜欢。
夏瑶说,可是,我也不是你的佣人,如果你想让我做饭,那么……你也要为我做一点事儿。
我慌忙说,好,好,什么事儿?
夏瑶说,这周末我没事儿,想去逛街。你去陪我。
我笑着说,当然,我还请你吃饭。
夏瑶说,好啊,一言为定了。
看着夏瑶的房门慢慢地关上,我觉得我的心门打开了,我不知道自己愣头愣脑地坐了多久,最后觉得困意来了,跌跌撞撞地回到卧室闷头大睡。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上班已经迟到了。
不过这也无所谓,我们部门有潜规则,前一日负责招待,第二天上午默认休假。这个其实也是公司这么多年迎来送往总结出来的,都知道那群货为什么远渡重洋也要到中国来观摩学习或者开会,毕竟现在科技很发达,人不打算来也有很多办法完成目标。
负责接待的人长长可能折腾一夜,公司这也算是人性化管理了。
夏瑶已经走了,没有早餐。
说真的,我还有点失望,当然我也知道自己要求得有点多。可是全世界的男人都是如此,给点笑容就会当成是异性求爱的信号,这种自以为是与厚脸皮其实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因为再高贵的女人也怕死缠烂打,所以现实社会中往往会发现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至于你说那些有自知之明和薄脸皮的男人哪里去了?
由于找不到交配对象,被达尔文淘汰掉了。
所以,只剩下我这种男人了。
到了公司,已经接近中午,陈二狗早早就来了,跑到我跟前唉声叹气地说,真倒霉。
我以为他让丽萨给训了,我为了错过一场好戏感到惋惜。我说,咋了,又让领导给撸了?
陈二狗说,不是,我那个驴包丢了。
我一下想起来了,昨天贝儿追我出来,就是为了还二狗那个假lv包来了,我能想起这一点,可是想不起来这个包我到底扔到哪里了。总之没有扔在家里。
我说,啊,这个……
二狗说,咋?你帮我收起来了?
我摇了摇头说,没有。不就是个假包么,有啥心疼的。
陈二狗说,不是啊,我里面有个戒指,那是我跟熙熙订婚戒指啊。丢了,咋办啊。
我说,你不是早就定过婚了么,我记得你有戒指啊。
陈二狗说,对,对,就是那个。
我说,那你放包里干什么。
陈二狗哼唧半天,然后说,这不是……
我说,你不是又跟女孩子装单身吧。哦,你摘下来放包里,然后一起丢了。我告诉你,这就是报应。
陈二狗呸呸两句说,我这是不想玷污它的圣洁。说真的,戴上它就老觉得熙熙在监督我,挺恐慌的。你到底看到没有啊。
我点了点头,陈二狗面露喜色说,在哪里?快给我啊,你小子,吓死我了。
我说,这事儿吧,不太好说,我要是告诉你,你给我保密。
陈二狗说,我丢东西,你怎么还这么为难?你到底把我的包弄哪里去了?
我说,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我最后走的,然后那个叫贝儿的公主追了出来,把你的驴包给我了,说你落下的。
陈二狗说,拾金不昧啊,好女孩。我包呢?
我说,后来吧,发生点事儿,我似乎扔到旅店里去了。
陈二狗食指差点戳瞎我的眼睛,他对我点着说,你小子昨天不是跟那个贝儿包夜了吧。
我说,狗屁。她喝多了,我把她送到旅店,然后我就走了。真的。
陈二狗说,糊弄鬼呢?老子会信了你的邪?你俩都去旅店了,一个是豺狼虎豹,一个是半推半就,那还不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着。对啊,你到底是把我的包忘在那里了,还是你小子没有钱,直接把我的包跟里面东西给人家了?
我说,去去去,别他妈的天天胡说八道。反正我忘在那里了。你就当你最开始就丢了。
陈二狗说,你小子家里面藏了一个那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还出去打野食,你要是不把包给我弄回来,周末我就去你家,把你的这点破事儿给你抖落一干二净。
陈二狗气呼呼地走了,我知道他也就是说说而已,不过那个包我到底扔在出租车上还是扔在旅店里了?
我真的是有点糊涂了。
昨天离开贝儿几乎是逃跑的,我不是怕贝儿吃了我,而是害怕我一个不留神吃了贝儿。
毕竟男人这种生物真的是炮仗,有事儿没事儿都可能自燃,要真有一个女人想要点燃他的引线太简单了。
所以我昨天要不是逃走,那就炸了。
恐怕就是那个时候把包扔在旅店里的。
不过既然有二狗的订婚戒指,我似乎也有必要帮他找回来。
毕竟,想一想熙熙我都觉得心虚。
这等误会还真不是一言半语能解释明白的,祈祷熙熙永远都不会告诉陈二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