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章(1 / 1)

卢赛里奥斯国王很早就被人叫醒,这是他昨晚特意安排的。昨天的御前秘密会议结束的很晚。他知道明天巴布克莱丰收节他必须出现在现场,和他的家人——整个王室成员都必须在场,无论是耄耋老者或黄发小儿!

他的几个侍卫官早就在卧室外等待了。国王刚刚洗漱完毕,这些人就上前帮国王穿戴上盛大典礼时才穿的礼服和王冠。当一应都准备齐全,他来到王后的寝室外面,在门外侯立的女官向躬身他施礼。他走了进去。

爱丽娜王后和薇薇儿公主都已经盛装而扮。看见他进来,都微笑着看着他。国王满怀深情的看着他的妻子和女儿,她们也对他绽开最甜美温柔的笑颜。他伸出双手,先拥抱了王后:“我的王后,每次当你穿上礼服,都像是我第一次看到你穿上它时一样。为什么岁月之神会如此眷顾与你呢。不,我应该感谢神啊,他让你还如当年一样年轻美丽,这也是神在眷顾我啊。”

王后微笑着让他在脸上亲吻。然后他对旁边故作嗔怒的美丽的女儿说道:“我的女儿啊,仅仅感谢神都是远远不够地。我还拥有神呢。你就是我的神啊!”他热烈的拥抱亲吻了薇薇儿公主。穿上白色礼服的薇薇儿公主看上去俏丽端庄。她幸福的笑着让国王亲吻她的面颊和额头。

爱丽娜王后看在眼里,她说道:“你已经把她给宠坏了。”

她在心里暗暗的叹了口气。薇薇儿深得国王的喜爱,作为一个母亲,还有什么不高兴的呢。但是为什么,国王和艾斯夏尔王子好像不是这样的亲密。只有一颗母亲的心才能看到,其实国王并不如爱薇薇儿一样的爱艾斯夏尔王子。那可是他的唯一儿子啊。

在伯阿多尼国人眼里,艾斯夏尔王子是高贵英俊勇敢善良等一切美好品质的化身。拥有这样的儿子能成为所有父母的骄傲。她时时在想,“也许是我看错了。都是他的孩子,他不可能只爱他们其中的一个啊。”她扭过头去。他们都没有听到她的叹息声。

他们走上了王宫的大观礼台,整个王城一览无遗。伯阿多尼国的达官贵人们已经在大厅等待着国王一家人的到来。那些应邀赶来参加的贵宾也从各个馆驿集中到了王宫。其中最尊贵的客人,是来自伯阿多尼国东南部的号称黑森林之国的,利美纳亚国的托兰亚斯王子。黑森林之国数百年来,一直与号称高山之国的伯阿多尼国为兄弟之国。这个友谊来自遥远过去的动荡年代,到了现在和平时期,兄弟之国的友谊更加显得弥足珍贵。

眼下托兰亚斯王子正和其他宾朋一起,在艾斯夏尔王子的陪伴下等待国王和王后的驾临。

其他的贵宾有来自各个国家或联盟的代表,就不一一再做详细的介绍。

卢塞里奥斯国王在大观礼台俯瞰着他的国家,钟声响起时,他应该在群臣和宾客的陪同下前往市政大厅,并将在市政大厅的二楼观摩近卫军入城式和其他的巡城游行。市政厅也是颇为宏伟壮观的建筑,但要论恢弘的气度,较之王宫自是逊色了很多。但是这里能更贴近巴布克莱城的大街,能从更加亲近的角度来与民同乐。

在前往市政厅的一路上,卢赛里奥斯国王和爱丽娜王后受到热烈的欢迎,以至于马车行进的很慢。他们面带微笑频频招手,和每一个伯阿多尼国的臣民们一样,亲身融入到了这个狂欢的节日。

整个城市早已经被欢乐的人群所占据。每条道路都是人潮涌动,不论大街小巷都充满了欢乐的人群。今天,即使最贫寒的人家,也会拿出最新最体面的衣服,有女儿的人家更加会把女儿打扮的花枝招展。狂欢中游行队伍里会选出今年的丰收女神。通常会在年轻美貌的处女中选出。她会坐在鲜花装扮的车上参加游行。当年的丰收女神还能得到相当丰厚的礼品。这对那些家境贫寒的少女来说有着很大的诱惑。且不论那些并不缺少所谓礼品的人家,能被选做丰收女神,这本身也是一项巨大的荣耀啊。

他们好不容易才到达了市政厅当国王在司礼官的引领下走上大厅天台的时候,钟声再次响起。喧闹的人群都踮着脚尖往东边的城门那里看去,霎时间安静了许多。

不一会,传来整齐划一铿锵有力的脚步声和激昂雄浑的口号声。渐渐地,盔甲的摩擦声越来越近了,夹杂着战马清脆的蹄声。

“他们过来了。他们过来了。”人们发出了欢呼声。

仪仗队所行之处,都是雷鸣般的掌声,那些在后面看不到的人都拧着脖子想挤上去看看。维持秩序的治安兵则使出浑身的气力,拼命地想把道路中央尽量的保持畅通。

近卫军的仪仗队丝毫不受道路两边嘈杂的人群的影响。

战士如猛虎,激情饱满,英姿勃勃,盔甲与天空同色。

战马似蛟龙,雄健神骏,马蹄得得,鬃尾共云朵生辉。

近卫军骑兵所到之处,白袍与红花交相辉映。男人们目瞪口呆,女人们则如醉如痴。

市政大厅对面是个不大的广场,那里早已是人声鼎沸。近卫军行进到此地时,都会放慢脚步向国王及王后行注目礼,国王及王后通常也会在这里视情况而给予适当地奖赏。

不多会,人群中起了骚动。引起骚动的不是别人,正是旗手特林维尔。

特林维尔可没有去招惹谁。他既不去招惹别人,谁还会去招惹他呢?骚动是哪里来的呢?

特林维尔骑着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这是伯阿多尼南方盛产的最好的马匹了。巨人般的特林维尔骑在白马身上,马儿的矫健和特林维尔的雄壮相得益彰。

特林维尔身穿崭新蓝色的盔甲,高耸的头盔上本应突突乱颤的红樱被一朵大红花替代。他手执高大的旗杆,旗杆上蓝色的旗帜上绣着一只雪白的鹰。

整个伯阿多尼国的军队,只有近卫军的旗帜上才有资格绣着雄鹰。

鹰是高山的骄傲啊。

有风吹过,鹰就像展翅飞翔。

可那面神圣的旗帜仍然被特林维尔稳稳地擎在手中。他脸上崇高肃穆的神情像鹰一般孤傲,打动了观礼的人群。

“呀,你们看啊,这个像天神一样的旗手是谁啊?我没看错吧?”

有人回答道:“没错,你没看错,就是咱们的大个子维卡啊。”

“天啊,真是没想到啊。”

这时,人群中又有人说话了:“你这个家伙说什么呢!难道特林维尔配不上这面**的大旗吗?难道他配不上这个旗手的称号吗?你这个可恶地家伙。”

被骂的和围观的都笑起来:“蓝莓老爹,你怎么今天这么向着特林维尔啊。我才不信他已经把他的酒钱都还给你了呢。你昨天好像还在骂他呢,说再见到他就一定要他还清了欠您的酒钱,否则要他的好看,打他的屁股呢。”

蓝莓老爹生气的说道:“瞎说!所有的人都知道,特林维尔最爱喝的就是我蓝莓酒馆的黑啤酒,从他的父亲开始就爱喝我酿的酒。而且他想什么时候喝酒就可以来我的酒馆,永远会受到欢迎。我从小就看出来特林维尔将来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你们看见了吧。我蓝莓老头看人从来是不会错的。”

大家都笑了。不过他们都是为特林维尔高兴呢。

特林维尔听不到大街上如潮的人海里有多少人在对他评头论足。但是,一点都不影响作为旗手的**的感觉。他除了所跨的雪白神骏的战马,腰间的长剑,最引人注目的是背上所背的那杆独特的长矛了。我敢说,那是整个伯阿多尼最独一无二的武器了。

那杆长矛比一般重骑兵所用的重型长矛短一些,却又比一般步兵所用的长矛要长。长矛的首尾都是用精钢打造的锃亮的利刃,锋利无比。光是看看黝黑发亮粗粗的枪杆,就会知道它的分量有多么重了。

这是特林维尔在接手了父亲的铁匠铺后,打造的唯一的兵器了。无疑也是他最满意的。

本来他只是给人打些镰刀、斧子、爬犁或者上上马掌,当他在空余的时间用攒下的精铁,精心打造了这把长矛的那天夜晚,他手握长矛在院子中尽情的舞动了一番,然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他毅然决然地,要改变父亲留给他的做一个手艺精湛的铁匠的命运。他卖掉了铁匠铺,用所得的钱为自己添置了一套简易的盔甲和一匹虽老矣却仍能上战场的马,义无反顾的做起了一名赏金猎人。

当他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所有认识他喜爱他的人们都发出惋惜的声音。

老特林维尔是巴布克莱城最好的铁匠了,人们也希望特林维尔能像他的父亲那样,继续做一个更出色的铁匠。毕竟小小的铁匠铺子,也足能养活一大家子人了。

当他继承了小铁匠铺的时候,那些有女儿的人家确实有点动了心,那毕竟也是一份产业啊。所以有很多人在劝他不要做傻事。

特林维尔对所有让他安分地做一个好铁匠的良言相劝一律呲之以鼻,这样就打消了那些想让他做女婿的人的念头。

还有的人说:“看着吧,可怜的特林维尔不是被那些他想拿来换钱的强盗们杀死,也会饿死的。”

这个结论竟然得到很多人的赞同。

五年过去了,特林维尔还是活的好好地,被人们说中的唯一一件事情,那就是特林维尔仍是光棍一条。他们是爱他的,可是,仍然没有人愿意把自家的女儿嫁给他,担惊受怕的过日子。

虽然伯阿多尼一向国富民丰,作奸犯科者少之又少,他毕竟有钱去蓝莓老爹的酒馆喝上几杯,他还会邀请酒馆里的很多人一起喝酒,酒馆的老板蓝莓老爹也被邀请过很多次了。他也经常会欠下酒钱,而且会欠很多。蓝莓老爹虽然会见到他就不时的提醒他还钱,但特林维尔总是想喝多少,就能喝到多少。

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特林维尔是巴布克莱城最值得信任的人。他总是会在一段时间后偿还了所欠的任何人的钱。裁缝、鞋匠、粮店的掌柜等人都知道,他们可以尽情的做特林维尔请求他们做的事情,从来没人拒绝过他。他的慷慨、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名声在整个伯阿多尼国都传开了。甚至超过了他那勤恳忠厚的铁匠父亲。

今天,在伯阿多尼国最隆重喜庆的日子里,所有的人都看到了,高大魁伟的特林维尔成为了伯阿多尼国近卫军的骄傲。所有的目光都追随着他,所有的掌声喝彩都是献给他的。那些曾经有女儿的都后悔不迭,家中还有待嫁女儿的又开始琢磨着,如何让他们的宝贝女儿成为近卫军特林维尔的夫人了。

特林维尔俨然才是丰收节最令人瞩目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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