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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罗小布(1 / 1)

“喂,子缘啊?”我高兴地接过手机,马上附在了耳边。

“我不是说了让你别这么叫我的吗?……算了,不说这个了,你考了多少分?”电话里传来久违的声音。

多少分?!

这一惊可非同小可,天啊,今天是高考查分的日子啊!我竟然会给忘了!只顾着写小说,成为writer什么的,我都快忘了不久以前我还参加过高考了!

“不好意思我还没查呢,你等我一下!”挂断电话后我立即手忙脚乱地去找准考证。等我从没来得及扔的垃圾袋中终于找到那张皱巴巴的纸片时,简直快要感动得哭出来!

此时子缘也给我在网上发送过来了查分数网站的链接,我紧张地输入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讯息后,不安地等待着结果。

哎哟我去,长这么大从来没这么期待过呀,小心肝儿扑通扑通地都要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了!佛祖孔子耶稣玉皇大帝张镇风你们可一定要保佑我呀!

“2015年J市普通高考成绩查询

姓名:文不群

总分:453

语文:122

数学:56

外语:106

综合:169”

我木然地坐在电脑前,一语不发。

失望是早就料到了的,只是我没有想到会这么失望。

从4岁开始背着书包走进课堂,从小学开始便每天7点钟以前起床,风雨无阻地去上学,听课,每天回家都有着雷打不动的家庭作业。初中时便开始上晚自习,早上迟到了还要去跑操场,晚上回家作业写到凌晨是家常便饭。高中时开始住校,每个月只能回家一次,其余时间从早到晚地念书念书念书!古有勾践卧薪尝胆,而我吃的睡的也比勾践的条件强不到哪里去!进入高考倒计时以后,每晚在寝室打着手电背书,发高烧也不愿意离开课堂,蹲个大号怀里也揣本书,进考场悲壮得像是上战场。

然后呢,从四岁到十八岁,这就是我努力读书十四年的结果?

小学的时候遇到下雨,我会紧紧地把课本抱在怀里为它挡雨,生怕它被淋湿;初中时候的雨天,我把课本随手拿在手里,寻找躲雨的地方;等到了高中,我遇到这种情况只会把课本当作雨伞来用。

随着年龄的日渐增长,我越来越厌恶学习,学习也越来越厌恶我。

直到今天这个下场——这数学也就比张小花高点儿。

高考前的两天,我分别和同学一起溜出过学校一次,上网上得昏天黑地。

我上网查了一下J市的二本线,448分,比我的总分低5分。

这是一个尴尬的分数,投二本多半会掉档,投三本我又不甘心。

十七凑了过来:“这是你的考试分数啊……语文和数学差了近70分,好厉害啊,你是个文科生吧?”

我苦笑:“理科……”

“你当初是脑抽还是怎么了?”十七放声大笑,花枝乱颤,“语文122数学56的人会去读理科?真是个奇葩啊!”

“提起这个事我就来气,高一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是班主任,他跟我们说理科好得分,我就听信了他的‘谗言’,一不小心选择了理科!”我变得有些激动,但是又马上蔫了,“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你每天都在做很多看起来毫无意义的决定,但某天某个决定就能改变你的一生。

子缘发送过来一条消息:“怎么样,多少?”

“你先说……”

“688”。

“考得好,我选择死亡。”敲下这条消息以后,我闭上眼睛,将头埋在怀里,身体缩成球状。

我和子缘,只能变得越来越远。

话说这样的成绩,我到该底怎么跟父母说呢?

好想死……

好想死……

好想死……

胳膊触到一个冰凉的东西,我抬起头,发现十七正在用手机轻轻戳着我的胳膊。

对呀!我的眼睛亮了起来。就算我没考好,我还有羽啊,羽是万能的,改个分数什么的也就是一眨眼的事情——然后,父母满意的笑,亲戚温暖的祝福,同学钦佩的目光,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什么都来了!

我的呼吸渐渐变得粗重,这是一个难以抵挡的诱惑,不劳而获其实是每个人的梦想。

我可以这么做吗?我可以这么做吧?我可以这么做?

我可以……欺骗自己吗?

可是我最终还是闭上眼,缓缓地摇头,拒绝了十七这个诱人的建议。

我文不群虽然并不优秀,可我也绝不低劣!靠这样的方式来讨得周围人的欢心,我做不出来。

成为writer时我作假了,因为我天生就不能成为writer,所以必须要借助十七来舞弊;但高考考的是我十几年来读书付出的努力,没考好纯粹是因为我没学好。这是人为的结果。

“看不出来呀,阿群。”十七一如既往露出惊讶的笑,“看不出来你这个人还有点儿意思。”

“可这个世界它很不够意思!”我抓起手机就往外走,“我要出门了,你别跟来!”

我推门走进了一家名为“琴伦”的清吧,柔和的灯光令我面色稍霁。

清吧的意思是休闲酒吧,就是以轻音乐为主、比较安静、没有DISCO或者热舞女郎的那种酒吧。适合谈天说地、朋友沟通感情、喝喝东西聊聊天的。

琴伦的风格是英式的橡木制的桌椅深色油漆,圆形的扶手椅,凸岩式装潢的墙壁以及优雅舒缓的轻音乐无一不给人舒缓放松的感觉。如果不是外面时常传来的汽车轰鸣声和广场舞“摄人心魄”的音乐声,这里简直就是与世隔绝的仙境了。

这里是J市最为高档的地方之一,这么一家小小的店,日营业额在4万以上。

清吧毕竟也属于酒吧,按照常理我一个学生本不该跟这样的地方有所交集,但是我有一个同学是酒吧老板的儿子,所以我也来过几次。

时间还早,店里并没有客人。我径直坐到了前台附近的桌字坐下,唉声叹气。

“嘿嘿嘿,全球最帅的服务生来为您服务,请问你需要点啥?”爽朗的笑声传来,我抬起头,一张阳光俊俏的脸摆在我的面前。

这是我的高中同学罗小布,我们都叫他“萝卜”。这小子毕业后说什么想要去西藏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和“奋不顾身的爱情”,可惜家里人怕他出事死活不同意,于是他就一直在自家的清吧打工,希望能攒点钱了等大学暑假时再去!

“废话少说,快给我调一杯伏特加马丁尼(VodkaMartini)。摇匀,不要用搅的!”(《007》系列电影中的台词)

“哎哟,三份马尿一份金坷垃,再加半份老鼠屎,加鼻涕,再加一片去壳蟑螂。对吧?”罗小布一脸真诚地说出这种恶心到极点的话。

不过这可难不倒我,我不紧不慢地说:“放P!明明就是三份琴酒一份伏特加,再加半份苦艾酒,加冰块摇匀,再加一片去皮薄柠檬。来人呐,快点给我把这个宇宙第一不称职的调酒师给我拖下去毙了!”

“邦德大叔,你当我这里是好莱坞啊,要喝好酒去皇家赌场喝去,俺们这样的小地方可就只有我这样的业余调酒师学徒,还有鄙人调制的金坷垃兑马尿了~”

“我去你的,恶不恶心,快给本大人拿酒来,我要浇浇愁!”TNND,真受不了这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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